更新时间:2022-01-12 19:12
南宁市社会福利院建于1951年,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明秀西路153号,是一个综合性的社会福利机构。主要任务是收养城市中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无法定扶养人和赡养人的鳏寡老人、孤儿、残童,并面向社会开展老人自费入院托养业务。
南宁市社会福利院占地面积为3.36万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为15363平方米,建有二层楼老人公寓四栋,二层别墅
式老人公寓三栋,二层康复病房一栋,四层儿童福利楼一座,医疗康复大楼一栋。
南宁市社会福利院固定资产一千多万元,配备有锅炉、大型洗衣机、烘干机、空调机、冰柜等生活设施和B超、X光机、生化检验等500多台(件)医疗器械。配备有多功能康复训练器等上百套康复器材,各收养区设有健身房、电视室、娱乐室、阅览室,院内建有歌舞厅、篮球场。
现有干部职工223人,其中医务护理人员 172人(高、中级职称 12人),管理干部17人,教师4人,后勤30人。
为适应收养服务工作,南宁市社会福利院设置有收养管理科、医疗康复科、财务科、行政科、办公室四科一室。一线护理服务设有收养一、二、三区及儿童区。设有收养人员食堂,按老、幼、病号营养搭配做好饭菜,为残疾人及卧床病人喂、食、洗擦身体、端屎倒尿、换洗衣被,并定期为收养人员检查身体,建立个人医疗、康复训练档案,我院已成为集医疗、护理、康复、学习、娱乐为一体的社会福利机构。
南宁市社会福利院坚持改革开放,实行规范化管理,本着“为国分忧、为民解愁”的工作宗旨,把敬老爱幼、扶弧助残的中华美德贯穿到托养服务工作中,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积极绿化、美化院貌,使南宁市社会福利院成为鳏寡老人欢度晚年,儿童健康成长的幸福乐园。
南宁市社会福利院分别被评为南宁市文明单位、花园式单位、自治区一级福利院、自治区级文明单位、文明创建示范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