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

更新时间:2023-11-06 17:49

南昌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为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参照公务员管理副处级事业单位,负责经办南昌市的社会保险业务。2014年1月,更名为南昌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主要职能

南昌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的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宣传中央、省、市和上级劳动保障部门关于养老保险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

2、负责全市企业及其职工、非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费的征集、管理和发放。

3、检查、指导、监督各县、区、开发区社会保险机构开展养老保险业务

4、负责全市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和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费、抚恤费的审核支付工作。

5、按有关政策办理退休职工待遇核定,并按规定支付退休待遇。

6、负责四城区范围内民办非企业新参保单位的养老保险登记审核及养老保险人数、缴费基数的稽核工作。

7、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养老保险会计、审计、统计制度和管理办法,建立和健全全市养老保险会计、审计、统计报表制度,按时上报有关报表。

8、认真做好全市养老保险工作的调查研究及宣传工作。

9、加强全市社会保险机构的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认真接受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10、办理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1、负责处领导交办事项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

2、负责全处的组织人事、文件传阅、接待联络、安全保卫、后勤保障及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3、负责由处领导审查签发的各种文稿的制发工作;

4、负责处综治、党务、效能等文字材料;

5、负责处务会、全处大会、县区业务会等会议的会务工作,组织本处政治、业务学习;

6、负责各科室、中心的协调工作;

7、负责完成党支部交办的各项工作及协助处工会、妇委会的工作;

8、负责处考评、考勤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及汇总;

9、负责办理不属于其它科室的工作。

二、综合科

1、负责组织实施中央、省、市有关养老保险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

2、负责养老保险的宣传和理论研究,为养老保险新项目的开展提供咨询、建议和方案;

3、负责养老保险基金的测算和比例调整工作;

4、负责指导县区开展养老保险各项业务;

5、负责南昌地区养老保险各项基金统计报表的汇总、编制;

6、负责回复网络、手机、信箱、信访件的回复解释工作;

7、负责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工作;

8、负责养老保险业务相关材料的组织工作。

三、财务科

1、负责养老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规范工作;

2、负责全市养老保险基金、调剂金的归集和拨付工作;

3、负责汇总编制上报养老保险基金年度收支预决算及其调整方案;

4、负责养老保险会计报表的编制汇总;

5、负责市本级养老保险基金的收缴拨付和转移审核工作;

6、负责本处的经费管理和核算工作。

四、审计科

1、负责监督养老保险基金的征收、支付、办务办理情况;

2、负责监督南昌各县区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养老保险基金的征收、支付、业务办理情况。

五、信息中心

1、负责养老保险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及计算机网络的建设、管理和维护;

2、做好养老保险基础信息的建设、管理工作;

3、协助有关科室汇总、统计有关数据;

4、负责本处计算机信息管理及各县区计算机应用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5、负责养老保险业务的软件开发工作;

6、负责复核业务员办理各类增减变化和基金转移等业务。

五、中央、省属企业科

1、负责中央、省属全民参保单位和县以上集体参保单位养老保险业务具体经办工作;

2、负责中央、省属全民单位和县以上集体参保单位养老保险费的征收、清欠及年度缴费工资的审核工作;

3、负责中央、省属全民单位和县以上集体参保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计算、审核工作及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的收缴工作;

4、负责做好改制企业有关数据的测算工作。

六、市属企业科

1、负责市属全民参保单位和县以上集体参保单位养老保险业务具体经办工作;

2、负责市属全民参保单位和县以上集体参保单位养老保险费征收、清欠及年度缴费工资的审核工作;

3、负责市属全民参保单位和县以上集体参保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计算、审核工作及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的收缴工作;

4、负责做好改制企业有关数据的测算工作。

七、事业及农垦企业科

1、负责省属、市属事业参保单位及已参保农垦企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具体经办工作;

2、负责省属、市属事业参保单位及已参保农垦企业单位养老保险费征收、清欠及年度缴费工资的审核工作;

3、负责省属、市属事业参保单位及已参保农垦企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计算、审核工作及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的收缴工作;

4、负责做好改制企业有关数据的测算工作。

八、非公有制一科

1、负责西湖行政区域内(含西湖区桑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兰工业园)非公有制参保单位、市本级个人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及社保补贴业务具体经办工作;

2、负责西湖行政区域内(含西湖区、桑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兰工业园)非公有制参保单位、市本级个人参保人员养老保险费征收、清欠及年度缴费工资的审核工作;

3、负责西湖行政区域内(含西湖区、桑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兰工业园)非公有制参保单位职工、市本级个人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的计算、审核工作及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的收缴工作。

九、非公有制二科

1、负责东湖行政区域内(含东湖区红谷滩新区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非公有制参保单位及人事代理机构养老保险业务具体经办工作;

2、负责东湖行政区域内(含东湖区、红谷滩新区、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非公有制参保单位及人事代理机构养老保险费征收、清欠及年度缴费工资的审核工作;

3、负责东湖行政区域内(含东湖区、红谷滩新区、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非公有制参保单位职工及人事代理机构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的计算、审核工作及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的收缴工作。

十、非公有制三科

1、负责青云谱区行政区域内(含青云谱区、英雄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南工业园)非公有制参保单位养老保险业务具体经办工作;

2、负责青云谱区行政区域内(含青云谱区、英雄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南工业园)非公有制参保单位养老保险费征收、清欠及年度缴费工资的审核工作;

3、负责青云谱区行政区域内(含青云谱区、英雄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南工业园)非公有制参保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计算、审核工作及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的收缴工作。

十一、非公有制四科

1、负责青山湖行政区域内(含青山湖区、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民营科技园、昌东工业园)非公有制参保单位养老保险业务具体经办工作;

2、负责青山湖行政区域内(含青山湖区、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民营科技园、昌东工业园)非公有制参保单位养老保险费征收、清欠及年度缴费工资的审核工作;

3、负责青山湖行政区域内(含青山湖区、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民营科技园、昌东工业园)非公有制参保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计算、审核工作及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的收缴工作。

十二、稽核一科

1、负责中山路、北京路以北(含红谷滩新区、经开区)城区范围内所有新参保单位的养老保险登记、缴费申报、基数审核;

2、负责分管片区单位清理欠缴养老保险费的组织实施和指导工作;

3、负责分管片区单位对未按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年检的单位进行稽核

十三、稽核二科

1、负责中山路、北京路以南城区范围内所有新参保单位的养老保险登记、缴费申报、基数审核;

2、负责分管片区单位清理欠缴养老保险费的组织实施和指导工作;

3、负责分管片区单位对未按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年检的单位进行稽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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