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23 17:34
博山区盐务局成立于2002年8月,位于博山区英雄路24号,是博山区人民政府盐业主管部门和盐业行政执法主体,正科级建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盐业行政执法和食盐专营的行政管理工作,隶属于淄博市盐务局。
博山盐业公司成立于1962年2月,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盐业专营公司,是淄博盐业有限公司的下属单位,依法从事本行政区域内的盐产品储运、批发、经营业务,年销售各类盐产品8000余吨。现有干部职工54名,占地面积7600平方米。与区盐务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1、监督检查盐业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
2、负责全区的盐政管理和盐政执法工作,受理盐业违法行为举报,制止和纠正各类涉盐违法行为,维护好全市盐业市场秩序;
3、负责全区食盐专营的行政管理工作;
4、负责受理用盐单位提报的用盐计划并加强监督管理,保障盐业市场的有序供应;
5、负责全区盐业行业管理,合理开发利用盐资源,统筹安排,合理调度,保障全市盐产品供需基本平衡。
6、负责下属企业的管理工作;
7、完成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下设办公室、财务科、食盐专营科、盐业批发部、盐政稽查大队等8个经营管理机构。
朱新华:博山区盐务局(博山盐业公司)局长(经理)、党总支书记。
钱景萍:博山区盐务局(博山盐业公司)党支部委员、副局长(副经理)。
国世云:博山区盐务局(博山盐业公司)副局长(副经理)。
博山区盐务局副局长级调研员:徐传水、刘惠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