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1-28 10:30
卢商,字为臣,范阳人。元和四年擢进士第,又书判拔萃登科。少孤贫力学,释褐秘书省校书郎。范傅式廉察宣歙,辟为从事。王播、段文昌相继镇西蜀,商皆佐职为记室,累改礼部员外郎。入朝为工部员外郎、河南县令,历工部、度支、司封三郎中。太和九年,改京兆少尹,权大理卿事。开成初,出为苏州刺史。中谢日,赐金紫之服。初,郡人苦盐法太烦,奸吏侵渔。商至,籍见户,量所要自售,无定额。苏人便之,岁课增倍。宰相领盐铁,以其绩上,迁润州刺史、浙西团练观察使。入为刑部侍郎,转京兆尹。三年,朝廷用兵上党,飞挽越太行者,环地六七镇,以商为户部侍郎,判度支,兼供军使,军用无阙。逆稹荡平,加检校礼部尚书、梓州刺史、剑南东川节度使。唐宣宗即位,入为兵部侍郎。寻以本官同平章事、范阳郡开国公,食邑二千户,加兼工部尚书。数年,检校工部尚书,出为鄂岳观察使,就加检校兵部尚书。大中十三年,以疾求代,征拜户部尚书。其年八月,卒于汉阴驿,时年七十一。子知远、知微、知宗、僧朗、荛。
卢商出身于范阳卢氏北祖第二房。唐显庆四年(659年),唐高宗李治下禁婚诏,禁止“七姓十家”互相通婚,范阳卢氏,作为中原郡姓“五姓七族”之一,东汉以来家世非常显赫,范阳卢度世四子、卢辅六子、卢溥诸子被列入禁婚家“七姓十家”范畴。唐神龙年间,朝廷再次申明显庆四年旧诏,持续禁令“七姓十家”间互相通婚。然而禁婚诏的执行效果并不理想,不但没有起到削弱“七姓十家”等世家大族影响力的作用,反而无形中抬高了他们的身份,“往往反自称‘禁婚家’,益增厚价。”卢商之族,博文约礼,门第清华,冠于卿族,有唐一代保持了家族兴盛繁荣的局面。
曾祖:卢翊,鄂州刺史。
祖父:卢昂,沣州刺史。
父亲:卢广,河南县尉。
儿子:卢知远、卢知微、卢知宗、卢僧朗、卢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