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4-28 23:49
双学位,广义上是指中外合作办学双学位、辅修学士学位(辅修专业学位)、双学士学位和联合学士学位。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前,通常语境中指辅修专业学位。2019年7月,《办法》颁布后,双学位指双学士学位。
双学位,通常指双学士学位。《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颁布后,双学位指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办法》指出:项目必须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所依托的学科专业应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通过高考招收学生,只发放一本学位证书,所授两个学位应在证书中予以注明。
第二学士学位指在获得第一学士学位的基础上,全日制脱产再主修另一学科门类本科专业两年,达到某高校学位授予规定条件后,被授予第二学士学位。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87)教计字105号)的规定:第二学士学位在层次上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与培养研究生一样,同是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一种途径。限在部分办学历史较久,师资力量较强,教学科研水平较高的本科院校中试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的通知(教学[2014]11号)》第八条第三款规定,普通高校学生(含专科、本科、硕士、博士、专科起点本科、第二学士学位等)在同一学习时段,只注册一个普通全日制学籍,第二学士学位和全日制专升本一样,属于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历学位。考生必须全日制脱产学习二年。入学英语难度参考英语四、六级。报考条件是全日制本科毕业或在职,并通过统一考试或政法干警考试。部分学校只向本校学生和双一流高校本科生招生。根据2020年《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
根据2019年7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的《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自此办法实施之日起,学位授予单位不再招收第二学士学位生。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解释,第二学士学位是在改革开放初期,针对我国研究生教育非常薄弱的情况,以及我国人才结构实际,根据国家建设需要,提出的一种应急性人才培养渠道。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尤其是研究生教育的蓬勃发展,对于弥补研究生教育不足而设立的第二学士学位,已基本完成了历史使命,且高校实行的第二学士学位,很多也是双学士学位和辅修学士学位的模式。为此,文件提出不再招收第二学士学位生。
根据2020年《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精神,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高校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经研究,决定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
与第二学士学位不同,辅修专业学位是在本科学习阶段,学习本专业的同时跨学科门类学习辅修另一专业的学位课程,达到规定要求后同时获得另一学科的辅修学士学位,未达到申请学士学位要求者可视相应条件获得辅修结业证书。在《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颁布前,高校通常将辅修专业学位称为双学位,亦有高等院校为辅修学生颁发了“双学士学位证书”,但这其实并不规范。在教育部网站的政策咨询中,教育部分别于2007年、2008年公开答复公众留言称:“国家目前没有实行所谓的‘双学位’制度”、“我们国家尚没有适用于‘双学位’的相应政策”(直到2019年《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颁布后,才在官方文件中提出“双学位”)。在《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颁布前,在教育部的公开文件中,提到“双学位”一词往往都是指与国外大学联合办学的双学位(如教育部文件《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中指出:“推动中外合作办学,支持与境外高水平大学合作开展“双学位”、“联合学位”项目”)。但在实际操作中,“辅修专业学位”往往都被国内各高校称之为“双学位”。如福建《海峡都市报》的《“双学位证”变“辅修证” 校方称执行教育部文件》这篇报道就指出:“其实,根据省教育厅网公布的相关文件,我省高校很多本科生,在大学期间修读的“双学位”,严格来说,应称为辅修专业学位。由于此前操作不规范,不少高校的辅修学位证书,是以“双学士学位证书”等的名目出现。”实际上,在《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颁布前,教育部仅对辅修专业的学历进行了规范,辅修学历证书可以与大学本科毕业证配合作为学历证明,但为了维护我国的国家学位制度,并没有在规范文件中承认高校授予的辅修专业学位。《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14号)》指出:“高等学校只能为取得本校学籍的学生颁发并注册一份学历证书。确有学习余力的学生,在校期间修读同层次其他专业课程并达到专业要求的,学校可为其颁发辅修专业证书。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一般不单独作为学历证书使用。”(辅修学历、双学位在2017年后部分院校备案到学信网、学位网,注明“辅修学历”“辅修学位”)
双学位包括:双学位学士、双学位硕士、双学位博士。
第二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联合学士学位、辅修双学位与自考第二学位(俗称自考二学历,指普通本科学历+自考本科学历,申请学位需要考学位英语)的最大不同在于证书的发放。辅修双学位结业后由修习院校发放学士学位证书(单证,或同时发放辅修学历证书,部分院校上传学信网部分不上传),而自考第二学位(二学历)结业后则由省/市/区自考办与主考院校共同发放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双证,包括经学信网注册的自考本科学历毕业证书,可报考公务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非统招、非全日制)岗位,但毕业证和学位证注明”自考“)。
第二学士学位与辅修双学士学位:
第一:概念不同
第二学士学位是指已修完一个学科门类中的某个本科专业课程,已准予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再攻读另一个学科门类中的某个本科专业,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的,可授予第二学士学位。如果国家有特殊需要,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在同一学科门类中,修完一个本科专业获得学士学位后,再攻读第二个本科专业,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的,也可以授予第二学士学位。
双学位,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前,通常指辅修双学士学位。其中第二学士学位指在获得第一学士学位的基础上,全日制再主修另一学科门类本科专业二年,达到高校规定条件后,被授予第二学士学位。
与第二学士学位不同,辅修二学位是在本科学习阶段,学习本专业的同时跨学科门类学习辅修另一专业的学位课程,达到规定要求后同时获得另一学科的辅修学士学位,未达到申请学士学位要求者可视相应条件获得辅修结业证书。
第二:培养模式
第二学士学位着重培养国家急需的高级新兴专业人才,培养一批国家急需的知识面宽、跨学科的高层次专门人才。第二学士位是经备案设立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高校,按照招生计划,经学校组织统一考试后录取进校学习的一种培养方式,学制二年。鉴于高等学校的容量有限,而培养本专科学生的任务又很重,第二学士学位生只能根据国家的特殊需要有计划地按需培养,不大面积铺开,招生规模要从严控制,原则上限在部分办学历史较久,师资力量较强,教学科研水平较高的本科院校中实行。
一般地凡是已修完一个学科门类中的某个本科专业课程,已准予毕业或已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或往届大学本科毕业生再攻读另一个学科门类中的某个本科专业,或者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再攻读同一学科门类中的另一个本科专业,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的,可授予第二学士学位,具有教育部网上可查询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双证)。由于他们已经接受过严格系统的高等教育,有的还有一定的工作阅历,入校后将直接进入专业课程的学习,两年之后将作为知识结构较为完整的跨学科的高级科技和管理人员进入社会。
辅修双学位教育属于本科教育的范畴。是为了充分发挥综合性大学学科优势,探索跨学科组织教学模式,促进复合型人才培养的一项教学改革措施。双学位教育的培养模式是:本科学生在学有余力情况下,在主修一个本科专业之外,跨学科门类(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辅修另外一个本科专业,完成所修本科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毕业论文和其它教学环节,不低于一定学分,且考核成绩合格,在获得第一专业学士学位的同时,经学校核准、颁发第二专业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报考条件
第二学士学位主要招收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含实行学位制度以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2020年改革后,第二学士学位主要招收当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未就业的往届生。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具体招生范围由高校自主确定。也招收少量大学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含按学分制提前完成学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攻读第二学士学位,均须本人自愿,在职人员报考要经本单位批准,并经过必要的资格审查与入学考试、考核,择优录取。
第二学位修业年限一般限定为二年,有的专业如中医学专业为三年。通过成人高考和自学考试获得本科学历的人,不能报考第二学士学位。如果想报考第二学士学位,需参加由国家学位办组织的学士学位考试,获得学士学位后再报名参加第二学士学位考试。
辅修双学位招生范围一般是本校大二学生,报名条件是成绩较好,无不及格学科,以及满足各学校的其他要求,经录取后从大二开始学习。本科学习阶段学习本专业的同时,跨学科门类学习另一专业的学位课程,达到全部要求后同时获得另一学科的学士学位。
第四:考试范围及时间
第二学士学位考试还都由各招生高校单独出题、单独招生,没有全国统考。考试时间大约在每年的3、4月份,具体的时间和考试科目需与所报考的学校联系。报考的学校、专业不同,考试的时间和科目也不尽相同。考试的内容应是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主要基础课程。2020年改革后,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办法由招生高校根据相关专业人才培养要求和学校实际研究制定,并报属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招生高校应参照国家教育考试有关工作要求,加强招生考试管理,规范工作程序,严格录取标准,确保公平公正。
辅修双学位主要在有设立辅修二学位资格的高校报名并考试。考试科目分为政治、英语和专业课,政治主要考查马克思主义理论,考试范围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或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中国革命史、中国社会主义建设、时事政治等四大部分。英语与考研的难易程度相当,题量比考研时要稍少一些。题型分为:选择填空、词形变换、改错、阅读理解、汉译英。对专业课的考试,从试题来看,并不是很难,面也不是很宽。主要是要求考生掌握基础性的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史实。
第五:毕业证书
第二学士学位毕业证书: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的,根据教育部规定的统一格式制定颁发第二学士学位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并根据《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暂行规定》进行学历电子注册。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
辅修双学位的毕业证书是在第一专业证书上注明辅修专业,即两个专业,或者由校方颁发辅修专业证书,但证书编号不是教育部统一的编号,辅修专业毕业证不进行电子注册。学位证书是颁发第一学位证书上注明第二专业的学位,即两个学位。或由校方独立颁发辅修学科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毕业待遇
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待遇:读第二学士学位不亚于考研,学习期满,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者,毕业待遇等同于研究生。
辅修双学位毕业待遇:按第一专业就业,毕业待遇一般视为本科学历文凭。但辅修二学位可以作为参考,部分省份有所认同。
第七:学费待遇
攻读第二学士学位者在校期间按硕士研究生待遇的有关规定执行。应届大学毕业生,发给生活补助标准费和另加当地副食补贴。入学前为国家正式职工的,按本人的基本工资、职务工资之和的百分之九十,另加本人工龄津贴计算,由原单位负担。2020年文件出台后,第二学士学位生在生均拨款、学生资助、收费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
教育部没有对辅修双学位学生的学费做出硬性规定,原则上要求与本科学生的收费相同。但有的学校的热门专业如法学、工商管理等专业收费可能相对偏高。
第八:招生资格
第二学士学位需要报请国家教育部年度备案,全国共有100余所高校的相关专业开设了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和授予资格。已通过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五年及以上的高校,可申请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鼓励高校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2020年增加一次第二学士学位专业集中备案。
但是,辅修双学位由学校自行制定批准,须报请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级物价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在本校内部收费和招生。
第九:录取原则
攻读第二学士学位,均须本人自愿(在职人员报考,要经过本单位的批准),并经过必要的资格审查与入学考试、考核,择优录取。考试、考核的内容,应是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主要基础课程。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可根据各专业的办学规模,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有的专业可以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有的也可以由省、市教育部门或招生学校自行组织。攻读第二学士学位者必须先获得其他不同类别的学士学位资格,然后才只可专攻第二个学位;考试较严(名校名专业第二学士学位含金量可能会比一般高校一般专业研究生还大);为保证质量,攻读第二学士学位者不可以同时读几个学位,学历与研究生相当。第二学士学位考录步骤:报名、初审、考试、复审、录取等。
辅修双学位考试较宽松(很多高校甚至收费后就入班发证,但部分高校质量较好);录取比例经省教育厅审核后,该校负责考试录取。
辅修,是指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进行其他课程的修习,通过相应考试可以获得辅修证书,一般对本校学生招生,如北京大学招收辅修生的要求是本校本科学生。(参考《北京大学本科生选修辅修/双学位专业管理办法》)与之相对应,辅修双学位一般会招其他学校的本科学生,如北大经双、中传媒编导、山大、云师、七校联盟都允许校外在校生报名辅修双学位(参考湖北新闻网《近4000人获武汉七校联合办学双学位》)。单纯辅修需要修习的学分一般比修习辅修二学位、双学位的学分要少十几分(因为一般修习辅修课程都只参加期末考试而不必进行论文答辩,而获得学位一般都需要答辩)。对于报名辅修二学位、双学位的学生,如果无法通过答辩或者无法具备获得双学位的条件(比如多科不及格,补考仍不及格),可以酌情仅颁发辅修证书而不颁发双学位证书(参考腾讯《放弃或没写论文 近四成辅修大学生没拿到双学位》)。所以说若单单报名辅修课程,仅能拿到辅修证书,而报名双学位、辅修二学位,修习双学位、辅修二学位通过后是可以获得包括辅修证书或结业证书或第二专业毕业证书(学校颁发的学历证明)加上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学位证书(学校颁发的学位证明)的(亦有学校只发双学位证)。
双学位留学与双录取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所谓“双录取”是针对无语言成绩的学生,学校发出两份录取通知书:一份是该校的语言中心录取通知书,另一份是该校的本科有条件录取通知书。学生入学后,先进入语言中心学习外语,语言过关后,无需另行申请,可以直接进入大学本科学习。大学双录取项目既保证每一个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都能获得学习的机会,同时又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不会因为学生听不懂课程而被延误。
显然,双学位留学比所谓的双录取而言,前者的难度要高很多。双学位留学一般指在一个留学阶段时间内,同时获得两个不同的学位。双学位留学在留学考试前准备、留学申请、留学在校、留学课题与论文、留学毕业等各个阶段都有更多的注意事项。
同时获得两个不同学位的方式有多种。有在同一个学校内不同的专业,也有不同学校进行课程或者招生合作,学生能够在同一个时间阶段获得两个不同学校不同专业的学位。有些学校往往紧贴在同一地方,学分互认,客观上有利于双学位学习。
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87)教计字105号)的规定:第二学士学位在层次上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与培养研究生一样,同是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一种途径。限在部分办学历史较久,师资力量较强,教学科研水平较高的本科院校中试行。报考条件是全日制本科毕业或在职,并通过统一考试或政法干警考试。部分学校只向本校学生和双一流高校本科生招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的通知(教学[2014]11号)》第八条第三款规定,普通高校学生(含专科、本科、硕士、博士、专科起点本科、第二学士学位等)在同一学习时段,只注册一个普通全日制学籍,第二学士学位和全日制专升本一样,属于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历学位。考生必须全日制脱产学习二年。入学英语难度参考英语四、六级。
第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需经教育部审批,只有教育部批准设置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高等学校才有权颁发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教育部现行文件中,没有关于双学位的提法或相关文件。大学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人员,经过设有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高等学校组织的资格审查与入学考试、考核,择优录取入学。经过二年的时间,全日制脱产修完规定课程,经考试合格,取得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资格者,可授予第二学士学位。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者,毕业后起点工资与研究生班毕业生工资待遇相同;未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者,仍按本科毕业生对待。
随着科学技术的的迅猛发展,各学科间相互渗透相互融会,绝对的分界不再存在,新兴的边缘科学如雨后春笋。这就要求科研技术工作人员具备多种领域广阔知识,建立完整的知识结构。
随着经济改革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的各种社会制度日益完善,尤其是经济制度和法律制度。国家急需一批跨学科高层次的特殊专业的人才,以满足需要,为了快出人才,国家教育部在部分高校设立了第二学士学位与辅修二学位的教育政策。第二学士学位与辅修二学位都被俗称双学位。但实际上教育部回复的双学位概念等同于辅修二学位,而第二学士学位是作为独立的概念提出。
第二学士学位着重培养国家急需的高级新兴专业人才,培养一批国家急需的知识面宽、跨学科的高层次专门人才。第二学士位是经备案设立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高校,按照招生计划,经学校组织统一考试后录取进校学习的一种培养方式,学制二年。鉴于高等学校的容量有限,而培养本专科学生的任务又很重,第二学士学位生只能根据国家的特殊需要有计划地按需培养,不大面积铺开,招生规模要从严控制,原则上限在部分办学历史较久,师资力量较强,教学科研水平较高的本科院校中实行。一般地凡是已修完一个学科门类中的某个本科专业课程,已准予毕业或已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或往届大学本科毕业生再攻读另一个学科门类中的某个本科专业,或者经国家教委批准再攻读同一学科门类中的另一个本科专业,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的,可授予第二学士学位,具有教育部网上可查询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双证)。由于他们已经接受过严格系统的高等教育,有的还有一定的工作阅历,入校后将直接进入专业课程的学习,两年之后将作为知识结构较为完整的跨学科的高级科技和管理人员进入社会。
根据2019年7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的《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自此办法实施之日起,学位授予单位不再招收第二学士学位生。
根据2020年《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精神,决定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
双学位教育属于本科教育的范畴。是为了充分发挥综合性大学学科优势,探索跨学科组织教学模式,促进复合型人才培养的一项教学改革措施。双学位教育的培养模式是:本科学生在学有余力情况下,在主修一个本科专业之外,跨学科门类(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辅修另外一个本科专业,完成所修本科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毕业论文和其它教学环节,不低于一定学分,且考核成绩合格,在获得第一专业学士学位的同时,经学校核准、颁发第二专业的学士学位证书。
招生范围是大二学生,报名条件是成绩较好,无不及格学科,以及满足各学校的其他要求,经录取后从大二开始学习。一般授予学位要拟写论文并通过校学位委员会答辩,不符合授予学位的仅发放辅修学历证书。
毕业证书: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的,根据教育部规定的统一格式制定颁发第二学士学位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并根据《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暂行规定》进行学历电子注册。
学位证书: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毕业待遇:学习期满,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者,毕业工作后起点工资与本科毕业生工资待遇相同;工资待遇一般介于本科与硕士生之间(研究生班待遇)。在适当条件下根据具体需求可以协调辅助就业。一般非在职报考还可获得派遣证。根据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和各公司人事制度,一般第二学士学位直接定工资标准介于本科和硕士之间。
对于待遇问题,第二学士学位由教育部明确规定按照研究生班待遇(参见《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87)教计字105号)。但各双学位的待遇,在不同省市又各有不同:
福建省五部门下发意见【闽教高〔2009〕9号】力挺双学位:“获得“双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可享受未获得硕士学位研究生工资待遇。”
重庆市人事局公开信箱【渝人社信箱[2013]3417】则明确表示双学位没有第二学士学位一样的工资待遇:“学制六年及以上的本科毕业生,在试用期和试用期满后分别执行获得双学士学位本科毕业生试用期和试用期满后的工资待遇。其中,双学士学位毕业生是指大学本科毕业获得一个学士学位后,再攻读列入国家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的第二学士学位且获得第二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而不是指在一个大学本科期间获得两个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或仅获得两个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
青海省人民政府省长信箱:“毕业待遇:按第一专业就业,毕业待遇为本科。但辅修二学位可以作为参考。”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线受理:“双学位不等同于第二学士学位。”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服务大厅:“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是指: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一个学士学位后,又攻读并获得列入国家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学制为两年的第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它体现的是学历,而不是大学四年期间获得两个学士学位。”
天津市人事局制定意见:“大学本科毕业生二十五级2档;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二十五级3档。”大多数省市如天津,并未明确“双学士学位”的意义。所以双学位的待遇,还要看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人事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第二条第(三)款第二项的解释。
详情请咨询工作单位所在地人社局。
毕业证书是在第一专业证书上注明辅修专业,即两个专业,或者由校方颁发辅修专业证书,但证书编号不是教育部统一的编号,辅修专业毕业证不进行电子注册。
学位证书是颁发第一学位证书上注明第二专业的学位,即两个学位。或由校方独立颁发辅修学科的学士学位证书。
对于辅修双学位是否能报考公务员,各年份、各部委省市招考单位规定各不相同。国考国家部委等要求较为严格,如财政部商务部要求“学校颁发的辅修专业证书,则只能以其主修专业报考相关职位”,个别省市如安徽省选调生也要求“_可以按辅修专业报考吗?_不可以。报考人员只能按主修专业报考。”有个别省市有岗位限制,如广东省“获‘双学位’的报考人员,可用第二专业报考山区县的基层职位。”有个别省市允许报考,如2014年的湖南、江苏、宁夏、重庆等,“若在校期间取得辅修、第二学历证书(毕业证)的,既可以主修、第一学历(毕业证)上的专业报考,也可以辅修、第二学历专业证书(毕业证)上的专业报考。”还有个别省市不同年份规定不同,如广西2014年并未规定,但2013年规定“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认可的第二(双)学位,其专业可视为符合职位专业资格条件。辅修专业(包括获得辅修专业学位)不视为符合职位专业资格条件。”同样还有一些对双学位并未进行任何规定的省市,具体情况请关注各部委各省市的招考公告,或致电各招考部门咨询。
因为辅修学历、双学位在2017年后部分院校备案到学信网、学位网,注明辅修专业学历,所以有部分省市公务员、事业单位报考要求:如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为本人辅修专业的,需提供从学信网查询的记录。
主要招收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含实行学位制度以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2020年主要招收应届生), 也招收少量大学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含按学分制提前完成学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具体招生范围由高校自主确定。攻读第二学士学位,均须本人自愿,在职人员报考要经本单位批准,并经过必要的资格审查与入学考试、考核,择优录取。二学位修业年限一般限定为二年,有的专业如中医学专业为三年。
通过成人高考和自学考试只获得本科学历的人,不能直接报考第二学士学位。如果想报考第二学士学位,需参加由国家学位办组织的本科学士学位考试,获得学士学位后再报名参加第二学士学位考试。
招生范围是大二学生,报名条件是成绩较好,无不及格学科,以及满足各学校的其他要求,经录取后从大二开始学习。本科学习阶段学习本专业的同时,跨学科门类学习另一专业的学位课程,达到全部要求后同时获得另一学科的学士学位。毕业证书是在第一专业证书上注明辅修专业,即两个专业。毕业待遇:按第一专业就业,毕业待遇为本科。但辅修二学位可以作为参考。
辅修二学位主要在有设立辅修二学位资格的高校报名并考试。而第二学士学位考试还都由各招生高校单独出题、单独招生,没有全国统考。考试时间大约在每年的3、4月份,具体的时间和考试科目需与所报考的学校联系。报考的学校、专业不同,考试的时间和科目也不尽相同。考试的内容应是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主要基础课程。
报名前,各大报刊都要刊登醒目的招生启事,启事上将载明您所需要的一切具体而确切的信息,报考时间、地点、方式、科目等。报名费不等。 报名时应附寄单位介绍信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要在学位证书发下十天内将复印件寄上。
有的学校还可接受用人单位的委托培养。
就双学位的考试时间来看,大多与考研时间并不冲突,所以除了报考双学位的考生参加考试外,考研的考生也可参加报考,多一次机会就多一分希望,成功的把握就更大一些。
另外,各高校招生办公室都备有往年的招生简章和试题供考生购买参考。
教育部没有对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的学费做出硬性规定,原则上要求与本科学生的收费相同。但有的学校的热门专业如法学、工商管理等专业收费可能相对偏高。 应届毕业生获得第二学士学位后原则上应根据国家需要,按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分配工作;在职人员攻读第二学士学位者,修业期满, 无论是否获得第二学士学位,均回原单位安排工作。凡学习期满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者,毕业工作后起点工资与研究生班毕业生工资待遇相同;未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者,仍按本科毕业生对待。
有一点需要提醒往届的本科毕业生注意,有的学校招收的双学位转工资户口关系,有的可能不转,也有的可能还没有最后确定,所以希望报考前咨询清楚并慎重考虑。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备案结果的通知
教高厅函〔2020〕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7号),组织开展了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专业集中备案工作,现将备案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74号)等相关规定,报考相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本科学历条件为五年及以上学制且符合相关要求的医学专业毕业;报考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学历条件为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此次备案的医学门类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学制为二年,其专业毕业生不能以该学历报考医师资格考试、护士资格考试。相关高校必须在招生简章中作出明确说明,并在录取前与就读学生签署知情同意书。有关高校主管部门要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请各地各高校认真做好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建设工作,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