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边净额结算

更新时间:2021-12-08 22:31

双边净额结算是指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对交易双方之间达成的全部交易的余额进行轧差,交易双方按照轧差得到的净额进行交收的结算方式。这种结算方式下,交易对手就是交收对手。例如,甲方从乙方买入1000股A股票(假定每股1元,忽略交易费用不计),后又卖给乙方800股A股票,经过双边净额结算后,甲方付给乙方200元,乙方交给甲方200股A股票即可。

主要区别

多边净额结算与双边净额结算的最大区别是,多边净额结算时交易双方的交收对手发生了变化,所有交易结算都必须通过登记结算机构这个共同的对手方完成。我国证券交易的结算采用多边净额结算的方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承担着共同对手方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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