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10 14:36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双鸭山市人民政府下设职能部门,位于双鸭山市尖山区世纪大道70号。
(一)负责市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负责市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
(二)负责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的公文处理工作,配合市委办公室对以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名义联合发布的公文进行审核,草拟、审核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指导全市政府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三)负责研究市政府工作部门和各县(区)政府及有关单位请示市政府的事项并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的要求,对需要研究落实事项进行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四)负责对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明确由市政府落实的工作、市政府重点工作、市政府领导同志要求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综合反馈等工作。
(五)负责全国、省和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协调督促、综合反馈等工作。
(六)负责为市政府领导同志提供决策参考信息。组织、推进、指导、监督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公报》编辑等工作。
(七)负责市政府总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按照有关领导同志要求转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要求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要求等工作。
(八)负责审核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调整和清理规范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室涉法方面的工作和部分文字综合工作。
(九)负责拟订市直机关事务工作和机关事务管理体制改革的政策以及管理工作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指导下级政府有关机关事务工作。负责全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工作,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等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市直单位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十)负责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管理市政府驻外办事处(联络处)。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双鸭山军分区交办的其他任务。
1.常务秘书室。
负责市政府党组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的会务和会议纪要起草工作;负责市政府党组学习活动安排及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重要公务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市政府相关决定和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示件登记、转办及交办事项的督办、反馈工作;负责政府系统领导干部请假报批和市政府主要领导外出对上报备工作;负责《市政府大事记》的编辑工作;负责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市政府和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综合一科。
负责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部分综合文稿起草工作;负责部分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相关文字材料把关工作;负责组织市政府部分重要文件起草工作;负责部分市政府领导讲话录音整理工作;负责或参与涉及市政府全局性工作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市政府综合事务协调工作;负责市政府和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综合二科。
负责常务战线相关工作的调查研究、督办和综合反馈工作;负责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会务、接待及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战线公文传阅、批示督办、讲话报告等文字起草审核、提交市政府常务等会议议题及相关请示市政府事项的审核协调等方面工作;负责战线会议纪要的制发、相关部门拟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的代拟稿初核工作;负责市政府和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4.综合三科。
负责市政府办公室车辆等后勤事务服务和保障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室经费、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府和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5.秘书科。
负责检查、指导全市政府系统会务和接待工作;统筹、协调、办理由市政府及办公室承办的会务和接待工作;负责会务和接待相关信息资料的整理、档案归档及礼宾用品交换、移交存档等工作;负责市政府及办公室有关会议通知及会议通知起草等工作;负责市政府和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6.工交办。
负责工业、交通等方面相关工作的调查研究、督办和综合反馈工作;负责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会务、接待及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战线公文传阅、批示督办、讲话报告等文字起草审核、提交市政府常务等会议议题及相关请示市政府事项的审核协调等方面工作;负责战线会议纪要的制发、相关部门拟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的代拟稿初核工作;负责市政府和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7.文教办。
负责文教卫生、民政等方面相关工作的调查研究、督办和综合反馈工作;负责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会务、接待及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战线公文传阅、批示督办、讲话报告等文字起草审核、提交市政府常务等会议议题及相关请示市政府事项的审核协调等方面工作;负责战线会议纪要的制发、相关部门拟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的代拟稿初核工作;负责市政府和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8.农林办。
负责农业、林业、生态建设等方面相关工作的调查研究、督办和综合反馈工作;负责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会务、接待及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战线公文传阅、批示督办、讲话报告等文字起草审核、提交市政府常务等会议议题及相关请示市政府事项的审核协调等方面工作;负责战线会议纪要的制发、相关部门拟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的代拟稿初核工作;负责市政府和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9.城建办。
负责城建、环保等方面相关工作的调查研究、督办和综合反馈工作;负责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战线公文传阅、批示督办、讲话报告等文字起草审核、提交市政府常务等会议议题及相关请示市政府事项的审核协调等方面工作;负责战线政府会议纪要的制发、相关部门拟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的代拟稿初核工作;负责市政府和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0.商贸办。
负责对外开放、商贸、招商引资等方面相关工作的调查研究、督办和综合反馈工作;负责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会务、接待及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战线公文传阅、批示督办、讲话报告等文字起草审核、提交市政府常务等会议议题及相关请示市政府事项的审核协调等方面工作;负责战线会议纪要的制发、相关部门拟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的代拟稿初核工作;负责市政府和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1.文电科。
负责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公文制发、收文办理、电子公文收发、会议材料等印刷、机要文电和资料的传阅管理工作;负责印鉴管理工作;负责文书档案(含电子文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政府机关公文处理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市政府和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2.信息科。
负责为市政府领导同志提供决策参考信息,向省政府办公厅报送有关政务信息;负责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整理加工;负责《要情通报》、《双鸭山信息》(政务信息)的整理编辑;负责对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的管理和指导;负责市政府和办公室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13.电子政务科。
负责市政府系统的政务信息化规划、建设与安全保障服务工作;负责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及培训工作;指导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工作;负责市政府和办公室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14.市政府督查室。
负责市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市政府工作报告和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等重要会议确定事项及省、市政府重要文件、会议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和综合反馈;负责省、市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和综合反馈;负责新闻媒体和群众集中反映的急难问题的督办落实;负责对全市政府系统督查工作的考评;负责省、市人大代表意见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视察、调研等活动的协调服务;负责落实市政府提交市人大常委会相关文件及材料;负责市政府和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5.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市政府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负责市政府和全市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备案、演练工作和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指导检查工作;负责全市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信息汇总、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培训和全市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市政府和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6.市政务公开办公室。
负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等工作;负责推进全市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负责推进、检查和考核全市各县区和在双中、省直单位及有关公共企事业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全市政务公开培训、宣传等工作;负责依法受理政务公开的投诉举报工作;负责市政府和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7.市企业投诉办公室。
负责受理和办理企业提出的投诉事项;承办本级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企业投诉事项;研究分析企业投诉情况,提出政策完善和工作改进建议;负责有关优化发展环境方面的日常工作;负责市政府和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8.工业经济调研科。
负责工业及全市宏观经济调控方面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性建议,起草或参与起草有关工业及宏观经济问题的重要文件和重要讲话等文稿;负责市政府和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9.农村经济调研科。
负责农村经济方面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性建议;起草或参与起草有关农村经济问题的重要文件、讲话等文稿;负责市政府和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0.社会事业调研科。
负责社会事业方面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性建议;起草或参与起草有关社会事业问题的重要文件、讲话等文稿;负责资料管理开发等工作;为市领导、相关部门提供资料资源服务;负责《中国城市年鉴》、《黑龙江年鉴》中《双鸭山篇》撰稿等工作;负责市政府和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1.政工科。
负责市政府办公室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务员考核、培训的组织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室目标考评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党组会议等会务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市政府和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2.后勤事务科。
负责市政府领导车辆及事务服务和保障工作;负责市政府机关食堂管理、集中办公区保洁等后勤事务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负责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23.财审科。
负责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经费及所属单位财务监督管理和会计核算等工作;承担内部综合统计工作;负责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24.公共节能科。
负责全市财政拨款单位资源能源消耗统计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公共机构开展节能法制宣传和培训工作;负责上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25.资产管理科。
负责市直单位所有房产及土地的管理和调配使用工作;负责集中办公区水、电、供暖、通讯、亮化绿化美化等相关设备设施保障维护工作;负责办公用房及附属用房基本建设、图纸、档案等有关资料管理工作;负责市级领导周转房管理、使用工作;负责制订所属各单位国有资产目标化管理方案并实施绩效考核;负责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26.安全保卫科。负责集中办公区安全保卫、防火防盗工作;负责维护所属办公区正常办公秩序;按照办公区内规定对安全防火人员进行培训管理,有关设备进行管理和日常维护;负责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27.人防综合科。
负责人防行政综合事务;负责筹措人防建设资金,组织实施经费供应;监督管理全市人防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负责编制人防经费预(决)算,及时报告执行情况;负责管理全市人防系统国有资产;负责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28.人防指挥工程科。
人防指挥工程科
负责制定并指导县、区人防办制定城市防空袭方案、各项保障方案以及群众防空组织训练和人防宣传教育计划;负责人防指挥所的建设,组织探讨人防指挥自动化建设的途径;负责人防工程建设计划、设计、施工监理、定额及竣工验收;承担行政权力信息管理平台保留的行政许可4项、行政处罚1项、行政监督检查1项;负责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29.人防法规科。
负责人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县区人防办的行政执法业务;负责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30.纪检组(监察科)按党章和行政监察条例规定设置,工作职责按有关章程和规定执行;负责市政府和市政府办交办的其它工作。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盛若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