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阴

更新时间:2023-12-08 13:39

以下截录自台北大毗卢寺成观大法师编撰之《大佛顶首楞严经义贯》下册慧律大法师强烈推荐,现代人研读楞严经首选! 注!!凡黑体字,皆是楞严经原文,正常字体是其义贯解释,这本义贯易懂,却不失原味,非常好

简介

真空之境界。 “若”以断“作”为“圣”证之“解,则有”著“空”之“魔”,趁虚“入其心腑”,持其神识,“乃”令之毁“谤持戒”比丘“名为小乘”“之人;而自以菩萨自居,谓菩萨” 既已“悟”了诸法本“空,有何持犯” 之相可得?“其人常于” 对三宝具“信心”之“檀越”(信众)之前,公然地“饮酒啖肉”,且“广行淫秽”之行,“因魔力”所加“故,摄”持“其”现“前”之“人”(信众),令他们对其邪秽之行“不生”起“疑谤”之念;魔“鬼”之“心久入”其心之后,熏染既深,“或”驱使令自他“食屎尿”而谓食尿屎“与”吃“酒肉”佳馔,性质平“等”,净法秽法乃“一种”无二性相,其性质毕竟“俱”归于“空”,因而“破佛”所制。

结语:迷则成害,嘱令保护

阿难。如是十种禅那现境,皆是受阴用心交互,故现斯事。众生顽迷,不自忖量。逢此因缘,迷不自识,谓言登圣。大妄语成,堕无间狱。

汝等亦当将如来语,于我灭后传示末法。遍令众生开悟斯义。无令天魔得其方便。保持覆护,成无上道。

注释:

交互:指观力与妄想交互陵替。此谓这些魔相皆是于受阴将破未破时,行者调心不善,其观力与妄想力互相陵替倾夺,所产生的现象。

义贯:

“阿难,如是十种禅那”中所“现”之“境,皆是受阴” 将破未破之际,行者“用心”(调心)未善,观力与妄想力“交互”陵替,“故现斯事”。然而“众生顽迷,不自忖量”自己实仍在凡夫位中,“逢此”得大光耀或见虚明性等“因缘,迷不自识” 知因何而能得此境界,便妄自“谓言”已“登圣”位,未证言证,于是“大妄语成”就,来世当“堕无间”地“狱”。

“汝等亦当将如来” 此诸法“语,于我灭后,传示”于“末法”时期,“遍令众生”之修正定者“开悟斯义,无令天魔得其方便”,成其魔业,“保持”正法勿令断绝,“覆护”正修之士“成”就“无上”菩提“道”。

宇相

经文:阿难。彼善男子,修三摩提奢摩他中色阴尽者,见诸佛心,如明镜中显现其像。

若有所得而未能用。犹如魇人,手足宛然,见闻不惑,心触客邪而不能动。此则名为受阴区宇。

注释:

修三摩提奢摩他中:“三摩提”,正定;定慧等持,或简称等持。“奢摩他”,止,亦可称为定;止息乱心,摄心不乱之义。另外,此二者再加上毗婆舍那,译为观,此三者即为禅定最重要的三个领域。此三者大致的关系为:

“奢摩他”+“毗婆舍那”→“三摩提(三摩地)”

又,三摩提在此系指首楞严三昧

色阴尽:以色阴尽,故不再能覆盖本心。

见诸佛心:“诸佛心”,为诸佛的本妙觉心,或与诸佛平等的本妙觉心,亦即菩提本心。承上,以色阴不再覆盖,故能得如是见。又,于五阴中,唯色阴是色法,其他四阴皆是心法或心所有法,故色阴尽时,才能真正、正式亲见“自心”,以无“色”覆盖故。

如明镜中显现其像:此表示其见之清楚明晰,有如镜中见像。

若有所得而未能用:“得”,证得。“若有所得”:好象对于觉心之本体,有所证得,但不太确定,即是“相似证”,因为如镜中像,看似有实体,但却触摸不至,即所谓“可望而不可及”。“用”,实用,自在用。虽见其物,但却未能发起自在之用。又如镜中像,只能看,不能用。

犹如魇人,手足宛然:“魇人”,着魔之人,即为鬼魅等所着之人;换言之,即中邪之人。“宛然”,依然,依旧。谓像着了鬼魅之人,虽然他的四肢跟原来一样,依然不缺不失。

见闻不惑:能见能闻,心中也不迷惑;亦即既看得见、也听得到,心里也明白。

心触客邪:“触”,接触,碰到而受制。“客”,外来的。谓,心被外来的邪魅所触所制(即所谓“着了外阴”。)

而不能动:肢体不能动弹。

义贯:

“阿难,彼” 透过色阴十境之“善男子,修” 首楞严“三摩提”,于“奢摩他中”,得“色阴尽者”,以色阴已不再覆盖故,便得“见”与“诸佛”一般的本妙觉“心,如明镜中显现其像”,十分明晰。

然而此时却彷“若”于觉心之本体“有所”证“得,而未能” 发自在“用,犹如”身著“魇”魅之“人”,虽然“手足”依旧“宛然”不缺,且眼亦能“见”,耳亦能“闻”,心亦“不”迷“惑”,心中明明白白,然而却因“心触”制于“客邪”鬼魅,“而不能动”弹,“此则名为” 本心被“受阴区”拘于其狭“宇”中之相。

尽相

经文:若魇咎歇,其心离身,返观其面,去住自由,无复留碍,名受阴尽。是人则能超越见浊。观其所由,虚明妄想以为其本。

注释:

若魇咎歇:如果前面的如着魔的过患已停止,亦即不再只能看而不能动,便是“受阴区宇相”尽了之时。

其心离身:《楞严以正脉》云:“当知此不同(于)坐脱(坐化),而不能复来者(而神识不能再回来——亦即,还回得来),彼但于前幽暗位中,凭定力以坐脱耳。”

见浊:前面经文释见浊云:“汝身现搏四大为体,四性壅(壅yōng本义:塞。阻塞;阻挡。⒈堵塞,阻塞:~塞。⒉将泥土或肥料培在植物根上:~土。~肥。)令留碍,四大旋令觉知,相织妄成,名为见浊。”

虚明妄想以为其本谓领受前境,虚妄发明颠倒妄想,这是受阴生起的根本。

义贯:

“若”如着“魇”魅、只能见闻而不能动用的区宇之过“咎”已休“歇,其心” 便得“离身”,且能“返观其面”,得意生身,“去住自由,无复留碍,名受阴尽;是人则能超越见浊”;既超越已,即返“观其”受阴“所”生起之原“由”,乃知全由领受前境后所生之“虚明妄想以为其” 受阴生起之“本”(故虽明明有苦受、乐受、舍身等之觉受,但受阴之体,乃虚妄而不可得;其体虽复明显,而实虚妄,纯是妄想颠倒所成。)

十境相

⑴责已悲生——悲魔入心

【经文】阿难。彼善男子,当在此中得大光耀。其心发明,内抑过分。忽于其处发无穷悲。如是乃至观见蚊蝱,犹如赤子,心生怜愍,不觉流泪。

此名功用抑摧过越。悟则无咎,非为圣证。觉了不迷,久自销歇。

若作圣解,则有悲魔入其心腑。见人则悲,啼泣无限。失于正受,当从沦坠

【注释】:

当在此中:当处在此色阴已尽,受阴未破之中。

得大光耀:以在色阴尽时,十方洞开,故得大光耀。

内抑过分:在内心中过分责备压抑自己,因为在受阴区宇相中,见诸佛心,如镜现像,故知已心既同于佛,而悟得一切众生,皆本具光明妙心,却枉受沦溺,因此便自责不早发起度脱众生之心。

忽于其处:“其处”:有众生之处。

发无穷悲:发起无穷之相似同体大悲。(同体者,同有真如本体也。)按,这其实是“爱见悲”,并非真正的大悲。

蚊蝱:“蝱(méng昆虫的一种,像苍蝇而较大。常见的有牛虻,雌的吸牛马等家畜的血,也吸人的血。)”亦作“虻”,或(máng(整理者注:《现代汉语词典》1996年7月修订第3版中无此音)),为昆虫类之双翅类,形像苍蝇而体积较大,爱吸人畜的血液。寄生在牛身上的称为“牛虻”。(故虻亦可说是一种吸血的大苍蝇。)

犹如赤子:“赤子”,刚出生的婴孩,皮肤的赤色未退,故名;引申为纯真而未受世染之孩童、或者成人。

抑摧过越:抑责摧伤自己过了分。

悟则无咎:若能即果悟了,便无过咎(就不会有问题了)。

失于正受:“正受”,即正定之异名:谓一切受不受,名为正受。既失正受,再加上受悲魔入心,故成邪受。所谓“邪受”,谓虽非理而悲、非时而悲、非处而悲,然却自以为是大悲增上,而惜爱此受,故成邪受。

【义贯】:

“阿难,彼善男子” 正“当在此”色阴已尽、受阴未破的境界“中”,以色阴不覆,十方洞开,故“得大光耀,其心”开“发明”了,见诸佛如镜像,了一切众生本具妙心,“内”自“抑”责“过分”,责已不早发度生之心,“忽于其”有众生之“处,发无穷” 之相似同体大“悲,如是乃至观见蚊蝱” (蚊子及吸血苍蝇)时,即“犹如”初生之“赤子”一般,“心生怜愍,不觉流泪”,如此即堕爱见悲。

“此名”有“功用”之心“抑”责“摧”伤“过越”其分,以致成悲,若能速“悟则无”过“咎”,此“非为圣”人实“证”之同体大悲境界。若如实“觉了不迷” 其境界,“久”之其境“自”然“销歇”。

但“若作”已得“圣”证之“解”,自谓已证诸佛同体大悲,“则有悲魔” 得其方便而“入其心腑”,摄其神识,一“见”到“人”,心“则”生伤“悲,啼泣无限”,由此无法自制而“失于”三昧“正受”,反成邪受,来世“当从”而“沦坠恶道

诠论】:

问:“曾闻有人,到佛寺去,或自己礼佛,或参加法会,常悲不自胜,不由自已地泪流满面,这种情形算不算著‘悲魔’呢?”

答:“不一定。如果他只在开始的一两次如此,法会完就好了,那便不是悲魔。如果他每一次都这样,经过好几个月、或好几年,那就有问题;如果悲哀的情况,连法会结束后,甚至回到家都还持续着,那问题就比较大了。你若问他为何流泪,有的说:他一礼佛或诵某段经文,就‘好感动、好感动’;有的说:他也不知道为何会流泪,只是不能自已。若真的很感动,流泪一、两次,还算正常,这是由于宿缘积于八识田心,如今因缘际会,忽然迸现,所以如此,不足为怪。但若每次都如是,且不能自禁(意识上想不哭都不行),甚至连自己都搞不清楚为什么要哭,这就不正常,亦即多半与悲魔有关,因此碰到这种情况,不要高兴,以为自己在修行上‘很有境界’才会如此。而是应加警觉,想办法矫正过来。”

问:“应如何作才能矫正过来?”

答:“一、须诚心忏悔业障。须知这是修行的障难,且须自问:为何别人没有这种障难,而我却有?可知由于自己业障十分深重才会如此,而非自己特别‘行’,才如是。故须诚心忏悔,去除贪、慢二心。二、忏悔可拜八十八佛,或诵《地藏经》。三、忏后可念《金刚经》或《首贤行愿品》。如是即可望除灭‘准悲魔’之相(因为这还不是完全的悲魔相。)”

⑵扬己齐佛——狂魔入心

【经文】阿难。又彼定中诸善男子,见色阴销,受阴明白。

胜相现前,感激过分。忽于其中生无限勇。其心猛利,志齐诸佛。谓三僧祇,一念能越。

此名功用陵率过越。悟则无咎,非为圣证。觉了不迷,久自销歇。

若作圣解,则有狂魔入其心腑。见人则夸,我慢无比。其心乃至上不见佛,下不见人。

失于正受,当从沦坠

【注释】:

色阴销:色阴已消,如脱去第五重(最外一层)衣服。

受阴明白:“明白”,显露。因色阴已尽,受阴就显露出来了。如脱去第五重衣服后,显现第四重衣。

胜相现前:种种胜相渐次现前,如见佛心如镜中现像等。

志齐诸佛:“志”,心也;心之所趣曰志。其心志顿齐于诸佛。

谓三僧祇,一念能越:被人宣言诸佛经三大阿僧祗劫所修成者,我今于一念间便能超越。盖妄谓以我一念不生即如如佛也。

陵率过越:“陵”,陵跨。“率”,轻率。谓陵跨佛乘,轻率自任过分。

上不见佛:谓此着魔之人作是宣言:佛虽成佛,尚要三大阿僧祗劫修行,怎比得上我一念即得顿证呢?(按:今之有所谓“即刻开悟”,且自称“无上师”者,不正好就被佛说中了吗?且“无上师”者,盖谓比佛还要无上也,其狂慢可知。)

下不见人:此义如同“目中无人”。谓此着魔之人又作是宣言:至于一般人皆是愚痴凡夫,尚且不悟自心是佛,又怎能得知我所证到的无上境界呢?(按:今亦有人自称“大乘孤子”,其目无余子之慨,仿佛所有其他大乘在家出家佛弟子全都灭绝了一般。)

【义贯】:

“阿难,又彼” 进修禅“定中”之“诸善男子,见色阴” 已“消”(即如去最外面的第五重衣),于是“受阴”乃“明白”显露出来(如第四重衣显现),

接着即有种种“胜相”相继“现前”,便一时“感激过分,忽于其” 感激“中生”出“无限勇”猛,“其心猛利”异常,其“志”则欲顿“齐诸佛”,乃“谓”诸佛如来经历“三”大阿“僧祇”劫所修成者,我今于“一念”间即“能”超“越”之。(经我一念不生即如如佛也,即得立与佛无殊。)

“此名”有“功用”之心太锐,欲“陵”跨佛乘,轻“率”自任“过”分“越”理所致。若“悟”实为受阴所覆之现象之一,“则无”过“咎,非为圣证” 境界。若自“觉了不迷” 其境,这些现象“久自销歇”。

倘“若作”已得“圣证之”“解,则有狂魔”,得其方便,“入其心腑”,摄其神识,令彼“见人则”矜“夸”,已德,其“我慢无”有伦“比,其心” 目中“乃至上不见”诸“佛,下不见” 一切“人”(诸佛皆不如我;一切人皆不知我境界),由此狂慢傲佛,

致“失于”三昧“正受”,起诸狂妄邪见,来世“当从”狂魔邪见而“沦坠恶道

【诠论】:

问:“曾闻有某派人,谓于修行中起‘大佛慢’,这是正确的吗?”

答:“于佛正法中,慢是六‘根本烦恼’之一,连小乘圣人都已断除,更何况是佛?而况佛若有慢心,佛心即不平等,以慢他人故;且化若有慢,佛即仍有粗重烦恼,佛即非佛,故知将‘佛’与‘慢’并在一起,成为‘佛慢’一词,这不但是自相矛盾不伦不类,而且是亵渎神圣的。这种似是而非的邪说,决定不是佛之正法,恐系附佛外道之说。又,附外道中,常有许多教理或应该说类似佛法,但详研之则又不是,实是扭曲正法的‘相似佛法’,盖欲用之以混淆正知见,而遂其邪说之本旨。

⑶定偏多忆——忆魔入心

【经文】又彼定中诸善男子,见色阴销,受阴明白。前无新证,归失故居。智力衰微,入中隳地,迥无所见。心中忽然生大枯渴。于一切时沉忆不散。将此以为勤精进相。此名修心无慧自失。悟则无咎,非为圣证。若作圣解,则有忆魔入其心腑。旦夕撮心,悬在一处。失于正受,当从沦坠。

【注释】:

前无新证:“前“,向前。”新证“,新的证境。向前没有新的证境,亦即:没有再往前进步。

归失故居:“归”,退也。“故居”,原居住之所,指色阴。因色阴已破,故退则无处可归,因此进退两难。

智力衰微:“智力”,系与定力相对而言,因此时定力强,而慧力弱。

入中隳地:“中”,中间,指介于色阴破与受阴破之间。“隳”,坏,指进退二念俱坏、俱不能成。此谓,入于色阴尽与受阴尽之间、进与退皆不成的两难之境地。

迥无所见:“迥”,原义为远,引申为大,全,都。此谓全无所见也。

生大枯渴:“枯”,如草木枯而待雨。“渴”,如人畜渴之待水。此谓,虽有正定,但无慧相资源共享,故如枯如渴。

沉忆不散:“沉”,沉静。“忆”,忆念。谓沉静其心,忆念中隳之境,不敢散乱;亦即时时刻刻执取、住著于中隳之境,不敢舍离,深恐虽先前色阴已灭,但往后则受阴未破,既不能进、亦不能退,若再失此中隳之境,则不知伊于胡底,于是对当前此境界,牢牢执住不放。

“将”,以,把。把这牢执中隳之境,时刻不敢放松的情况,当作是勤勇精进之相。其实这是错解自心。

“修心”,修定。“心”,为增上心学,即定学之别称。这是由于偏修定心,而没有慧力相资助,故有此过失。“失”,错误也。

“撮”,以指取也,摘取、或抓取也。此谓忆魔日夜都在摘取他的心。

“一处”,指中隳之处。谓魔顺其意,故意将其心悬挂在中隳之处,令其沉忆不散,被人便更加进退不得,无法自解矣。

【义贯】:

“又彼”进修禅“定中”之“诸善男子,见色阴” 已“消”泯,且“受阴”已“明白”显露了;

当此之际,向“前”以受阴尚不能破故,“无新证”之境,若欲退“归”则已“失故居”之所(色阴已尽),因此进退两难。此时由于定强慧弱故,“智力衰微”,因无智慧相资故,彼人“入”于色受之“中”间与进退二念俱“隳”的两难之境“地”,因而“迥无所见” (全无所见),此时“心中忽然生大枯渴” 之感,如枯待雨,如渴待水,“于一切时,沈” 静其心“忆”念中隳之境,“不”敢“散”乱,不舍不放,彼人却“将此”执取中隳之心“以为勤”勇“精进”之“相”。

“此名”偏“修”定“心,无慧” 相资,“自失”方便。彼人倘能“悟”知而调令定慧均等,“则无”过“咎,非为圣”人实“证”境界。

然则“若作”已得“圣”证之“解,则有忆魔”便得其方便,乘虚而入,“入其心腑”,拘其神识,“旦夕撮”取(摘取)其“心”,而把它“悬”挂“在”某“一”中隳(两难)之“处”,更加令他无法自解,最终遂以无慧自济故,

而“失于”三昧“正受”,反成邪受,来世“当从”忆魔而“沦坠恶道

⑷慧偏多狂——知足魔入心

【经文】又彼定中诸善男子,见色阴销,受阴明白。慧力过定,失于猛利。以诸胜性怀于心中,自心已疑是卢舍那,得少为足。此名用心亡失恒审,溺于知见。悟则无咎,非为圣证。若作圣解,则有下劣易知足魔,入其心腑。见人自言我得无上第一义谛。失于正受,当从沦坠。

【注释】:

慧力过定:智慧之力强过于定力。

以诸胜性怀于心中:“胜性”,殊胜性之法,如自心本来是佛、或心佛一如,心佛平等、心即是佛等。常将此等无上法怀于心中,而自以为已证此法,因而太尊重自己。

自心已疑是卢舍那:自己常常怀疑自己本身就是卢舍那佛,不假修成。

得少为足:“得”,证得。“足”,满足。少少证得便已满足。此证得指导破色阴。(按:然而时下许多人,并没有丝毫证得,便已自满,可说是“行少为足”,实为可愍。)忘失恒常审察。

亡失恒审:忘失恒常审察。

溺于知见:“溺”,汩溺。“知见”,自己的虚妄知见。谓沉溺于自己的虚妄知见,以为自己是佛。

【义贯】:

“又彼”进修禅“定中”之“诸善男子,见色阴” 已“消,受阴,明白”显露;

以智“慧力”强“过”于“定”力,然其慧却“失于”过“猛”、过“利”;同时又“以诸”殊“胜性”之法,(如自心本来是佛、心佛一如等)“怀”纳“于心中”,便自以为已证得这些法,“自心已”暗“疑”已身本来即“是卢舍那”佛,不假修成,因此“得少为足” (以今色阴消,受阴显现,见了受阴,便自以为已证得佛真法身。)

“此名用心”偏颇,致今慧强定弱,而“亡失恒”常“审”,察自己真正的身份地位(正如老百姓而自称国王),因而汩“溺”沉没“于”自己的虚妄“知见”,以为自身即是佛身。若能觉“悟”,舍此知见,还修本定,“则无”甚过“咎,非为圣” 人实“证”。

但“若作”已得“圣”证之妄“解,则有下劣” 之“易知足魔,入其心腑”,摄其神识,令其“见人”则“自言:我”已证“得无上”菩提第一义谛” 之理;

而“失于”三昧“正受”,反成邪受,来世“当从”忆魔而“沦坠”恶道

⑸历险生忧——忧魔入心

【经文】彼定中诸善男子,见色阴销,受阴明白。所证未获,故心已亡。历览二际,自生艰险。于心忽然生无尽忧。如坐铁床,如饮毒药,心不欲活。常求于人令害其命,早取解脱。此名修行失于方便。悟则无咎,非为圣证。若作圣解,则有一分常忧愁魔,入其心腑。手执刀剑,自割其肉,欣其舍寿。或常忧愁,走入山林,不耐见人。失于正受,当从沦坠。

【注释】:

所证未获:所欲新证者(即破受阴),尚未证得。

故心已亡:“故心”,批色阴。“已亡”,已销。

历览二际,自生艰险:“二际”,前际与后际。“历”,遍。“览”,见。谓遍见前后二际,一片茫茫,不知所之,故油然于其心中生起“前途艰险不可知”之感。

如坐铁床:指睡不安稳。

如饮毒药:指食不安心。

心不欲活:因为面对茫茫的前程,忧虑恐惧,睡不安枕,食不甘味,因此不想活:不知这只是暂时的现象。

则有一分常忧愁魔:“一分”,一种,一个种类。

手执刀剑,自割其肉:这是魔令其如此动作。

问:“有一本书叫《净土圣贤录》,其中亦有载录一比丘,念佛精进,一心求生西方,后感无常,欲速往生,即在山中岩石上,以刀自割其肉,施给鸟兽;肉一片片割尽,然后往生。请问这种作法是否适当?”

答:“若照本经文来看,此亦应属修行的魔相,非是正当的佛法修行,亦不应仿效或提倡。又,若真要以身施众生,则他若舍寿于山中,无人收殓,鸟兽自然来食,不劳他自割身。再者,须时时记住,佛法是很理性的,且佛深诫无益之苦行,称为“戒禁取”,任何反常或惊世骇俗之举,行者都应很审慎看待,否则不但劳而无功,又违佛戒,且误导众生,混淆邪正,惧之。”

【义贯】:

“又彼”进修禅“定中”之“诸善男子,见” 自己“色阴”已“消”尽“受阴,明白”显露;

当此之际,“所”欲断“证”者(破受阴尚)“未获”得,而“故心”(色阴)“已亡”,因此“历览”前后“二际”茫茫无寄,无所适从,油然“自生”前途“艰险”怖畏之感,“于”其“心”中“忽然生”起“无尽”之“忧”愁,眠则“如坐铁床”(睡不安枕),食则“如饮毒药”(食不甘味)。既已不乐世间,所求圣道又仍无着落,“心不欲活”,恨不速死为快,“常求于人令害其命,早取解脱”。

“此名”虽有心“修行”,却“失于”以正智观照之“方便”;若及时觉“悟”、改悔、忘忧、“则无”过“咎,非为圣证”之境界。

但“若作”已得“圣”证之“解”,而以舍命为解脱,“则有一分常忧愁魔”,趁隙而“入其心腑”,摄其神识,增其忧愁,令其“手执刀剑,自割其肉,欣其舍寿” 速死;“或常”怀“忧愁”,而“走入山林”,以厌世故,“不耐”烦“见人”;

彼行者即以此等邪念而“失于”三昧“正受”,反成邪受,来世“当从”其邪见邪受而“沦坠恶道

⑹觉安生喜——喜魔入心

【经文】又彼定中诸善男子,见色阴销,受阴明白。

处清净中,心安隐后,忽然自有无限喜生。心中欢悦,不能自止。

此名轻安无慧自禁。悟则无咎,非为圣证。

若作圣解,则有一分好喜乐魔,入其心腑。见人则笑。于衢路傍自歌自舞。自谓已得无碍解脱。

失于正受,当从沦坠。

【注释】:

心安隐后:“安隐”,同“安稳”。

轻安:以定心成就,离粗重尘劳,故得轻安之觉受。以离粗重,如释重负,故顿觉身“轻”。以离尘劳,无有烦恼,故顿觉心“安”。按“轻安”于大乘唯识五位百法中属于十一“善心所”之一,系行者于得定之后,于定中所发之善法,凡人没有。因此学佛之人不要轻易地说自己“觉得很轻安”,因为那是习禅之人得定之后,于定中所起的善法。若与说自己“很轻安”,对内行人而言,等于是向人宣示已得禅定,并且于禅定,并且于禅定中证得善法。是故若尚未得禅定,切莫说得“轻安”。其实纵使已得禅定、乃至轻安,也不用到处向人宣扬。何以故?因为经中说:自修、自证、自知,若多与他人言,即与名利牵扯,希人赞叹、恭敬,尤且引得魔嫉,速招魔事。是故已所证境,不论善恶,要沉得住气,只对自己的师父或善知识说,以求印证或指教(切不可为了炫耀而说);对于其他人,则一概不说。更加忌讳:少有所感、所知、所得,乃至少悟,即到处宣扬己能,逢人便说。如是沉不住气,不当大事,必速招魔怨及一切障难。这点希末世之真修者,谨记、奉行;如是涵养方得冀成大事。

以无智慧来观察审度,因而不能自禁此喜心;从而由于心中欢喜过量,觉离于忧恼,便自以为已得大自在。

大马路。

此谓,若习禅者以魔力所持,恣肆欢笑歌舞,觉得自己十分洒脱,无拘无碍,要笑便笑,要歌便歌,傲啸自在。习禅之人若如是,其实是以“放逸”为“自在”。

曾听有人说:

近代禅德某老和尚,有一次他要去上海,从海路去。到了上海,有许多缁素大众在港口接他。传述此事之人说:当老法师一下船,以小便内急,顾不得许多人在场,当众即拉起长衫,当着来接他的僧俗男女四众面前,对着江边便放。而传述之人对此却津津乐道,并且对传闻中老法师的这个举动,赞叹不迭,认为是“已得大自在”的大禅师,方能有此“洒脱”之举。这实是愚妄之言,且有以传闻之言而谤他大德之虞(戒经中称为“无根谤”)。盖如来正法眼藏中之习禅者何等清净神圣!他们即连举心动念,一举手、一投足,都须“惺惺历历”,明明白白以自诫,怎么可能有如是放荡无礼之举?何况佛门高僧又不是外道的竹林七贤之流(岂会作如是令人侧目、不雅之举?当知应是传言附会之说)。且如禅宗六祖惠能大师尚且呵永嘉禅师曰:“夫沙门者,三千威仪八万细行,大德自何方而来,生大我慢?”祖师如是教诲,须知即合本经佛所说义:禅者不得无戒!无戒即如来教法大乱;若行者无戒,则其一切所修皆非佛法;若无戒而习禅,即速成魔道(详如本经佛所开示)。举要言之,在佛法中,不论你习何宗,修何法门,没有一法能因为它是“无上法”,或“第一义谛”,或“威力广大”,便可令你不须遵守戒法、舍弃戒行、或超越(bypass)律仪。相反地,正因为你所修的是“无上法”、是“第一义谛”、是威力广大之妙法,因此你的标准更高,你所受持的如来戒律应比一般人更加清净无染才对。末法时期,有人自以为修无上法(如习禅)而狂言:“大德不护细行”,因此他便可以忽视律仪,以破犯为“方便”。又有人自以为习第一义谛(如习中观或般若者)讬言“一切法空”,便自以为位在戒律之上,而恣肆妄言妄行。或有人以所修法门威力广大(如修密者),便以为他可不遵守律仪,甚至以破犯为高;如是等种种颠倒,皆是末法时期的微细魔相,倘因缘具足,便以此本因(不正知见、邪心到著)而促使魔事大发,令自他受苦无量。

⑺见胜成慢——慢魔入心

【经文】 彼定中诸善男子,见色阴销,受阴明白。自谓已足,忽有无端大我慢起。如是乃至慢与过慢,及慢过慢,或增上慢,或卑劣慢,一时俱发。心中尚轻十方如来。何况下位声闻缘觉。此名见胜无慧自救。悟则无咎,非为圣证。若作圣解,则有一分大我慢魔,入其心腑。不礼塔庙,摧毁经像。谓檀越言,此是金铜,或是土木。经是树叶,或是氎(叠毛合为一字)华。肉身真常,不自恭敬,却崇土木,实为颠倒。其深信者,从其毁碎,埋弃地中。疑误众生入无间狱。失于正受,当从沦坠。

【注释】:

我慢:“我慢”,为七慢之根本,以计有我、我所(尤其是计五蕴假合之身为我、我所),复以此“我”为高于一切,而凌慢他人。亦即,于内执有“我”,而计一切人皆不如我。于外执有“我所”,而计凡我所有皆比他人所有高上。这便是我慢之相。我慢而言大者,以其言“我即是佛”、“我提无上菩提,无上涅盘,一切智智”等大妄语;从而其慢如山,故称大我慢。慢有七种,称为七慢:慢、过慢、慢过慢、我慢、增上慢、卑慢、邪慢

慢与过慢:“慢”,又称单慢,为于他劣计己胜(看待劣于自己之人,认为我很了不起,比他行。)或于等计己等(自己与人一般,而说:他有什么了不起?也只不过与我差不多)。“过慢”,于他胜计己与之等(别人实在比他行,他却说他跟别人一样行),开于等计已胜(与别人一样,却说他比别人好。)

慢过慢于胜计已胜(别人胜过他,他反而说是他胜过别人)。

增上慢虽有亿修,然而未得言得,未证谓证(实在未证圣道,而言己证),因此生慢,名为增上慢。

卑劣慢或称卑慢、或劣慢。自知无德,然却自甘卑劣,不求上进,且不敬、不求善知识。(而言:我就是这么差,怎么样?我为什么要对你毕恭毕敬?你行?你有什么了不起!)

此名见胜“见胜”,唯见己胜(以无慧,处处只谬见自己比别人好)。

不礼塔庙近来有些学唯识、或般若、或中观等者,入于佛堂,见佛不拜,而谓人言:“我心中有佛就好”;或言:“我不著外相”;或言:“我拜我自心中的佛”等等讬辞;如是之人,盖亦类此。

檀越:“檀”,梵语檀那,布施义。“越”,超越,谓布施之德能令人超越贫穷之苦。此词是华梵合一(“檀”)为梵语,”越“为华语。檀越即俗称之施主。

氎:(“叠毛”合为一字)华“氎”,一、细毛布。二、草名;产于高昌国,果实如茧,可抽丝以织为布。

疑误众生“疑”,疑惑;谓令众生于正法起疑惑。“误”,误导;谓误导众生。盖彼著我慢魔的禅者,由魔力驱使而不礼塔庙佛像、摧毁经像,却以似是而非之狂言,教人信受尊崇其所行为究竟之举,因此而令一般众生对正法产生疑虑迷惑,失正知见,从而误导众生入于邪妄

【义贯】:

“又彼”进修禅“定中”之“诸善男子,见色阴”已“消”泯,“受阴”已 “明白”显露;

便自以为诸妄已尽,一真已圆,乃“自谓已”具“足”一切最胜法,于焉不思议“忽有无端”之“大我慢”生“起,如是乃至慢与过慢,及慢过慢,或增上慢,或卑劣慢,一时俱发”,其“心中尚”且“轻”视“十方如来,何况” 居于“下位”之“声闻、缘觉”(则更看不在眼里)。

“此名”于一切处唯“见”己“胜”,且由于“无慧”以“自救”,若能觉“悟”返悔,“则无”过“咎,非为” 已得“圣证”的现象。

彼人“若作”已得“圣”证之“解,则有一分大我慢魔” 趁虚而“入其心腑”,摄持其神识,令之骄慢而“不礼”佛“塔庙”,乃至“摧毁经像”,而“谓檀越言:此”佛像只“是金铜,或是土木”所造;而“经”书只不过“是树叶,或是氎(叠毛)华” 所成;既然我之“肉身”已达“真常”之境,非如金铜土木、树叶草花之无常,“不自”来“恭敬”我此身,“却崇”奉彼“土木”等无常之物,“实为颠倒。其深信” 彼言“者”,即“从”(听、任)“其毁碎”经像,“埋弃地中”,以此妄行妄言而“疑误众生”而导众生“入无间”地“狱”;

彼人即由此邪见邪行,而“失于”三昧“正受”,反起邪受,“当从”彼邪行而长劫“沦坠”恶趣。

【诠论】:

于七慢中,本节经文省略了“邪慢”。兹解释此名相如下:

邪慢”:自实无德而自认为有德;或修习邪法而生慢;或成就恶法,恃恶为举,此等皆是邪慢之相。

其次,《楞严经正脉》云:“问:‘祖师门下,(有好些)呵佛骂祖(的例子),何以异此(那些公案之例,究竟跟这“著大我慢魔”有何不同)’?

答:‘祖师极欲(很急切地想令)人悟(唯)一(真)性(诸法)平等,心外无佛(之理),剿绝佛见(心外见佛)而已,岂真(是)增长高慢,反(而自)失平等(之义)哉’?”

《楞严经合辙》:“问:‘临济不礼祖塔,丹霞之烧木佛,德山说一大藏教,如拭涕帛。岩头说祖师言句,是破草鞋,(审些)非大我慢乎?’

答:‘此(是)为(了)执外求,不达自心(之人),(及)执言教(而)不肯进(而实)修者,故作峻厉之语,而激之,实一片真慈,谁曰慢心?若使祖师真有慢心,则亦不免(受)泥犁(地狱之报),况其他(人)乎?’”

鄙意以为,虽然古代禅德有如是“过人之举措”,但那到底不是正常之举。一般修行人实不宜效学,免画虎不成反类犬。佛于经中言:“狮子老虎跳得过的谷涧,兔子不要跳,否则即粉身碎骨。”末法时期,邪伪繁多,魔力强大,无所不入,我们既冀求真乘,还是依于“常轨”,如法、如实、如理修行才好,莫效某些险峻的特例,以免徒遭无谓之障难及困扰,甚至种种嫉谤。

⑻慧安自足——轻清魔入心

【经文】又彼定中诸善男子,见色阴销,受阴明白。于精明中,圆悟精理,得大随顺。其心忽生无量轻安。已言成圣得大自在。此名因慧获诸轻清。悟则无咎,非为圣证。若作圣解,则有一分好轻清魔,入其心腑。自谓满足,更不求进。此等多作无闻比丘。疑误众生,堕阿鼻狱。失于正受,当从沦坠。

【注释】:

圆悟精理:圆悟至精之理体,指睹见本具净心。

得大随顺:即一切随心顺意自在。以色阴已消,离诸粗重垢染故。

已言成圣:“己言”,自说。因避免了受阴显现,如像现镜,光耀朗彻,便自以为己得法身而成圣道。达摩祖师云:“若见相,即处处见鬼。”

此名因慧:这是由于精明之中悟理,以此为因,所丰之慧。

获诸轻清:“轻清”,轻安清净之境。

自谓满足:自谓功行福慧已经完全圆满具足。

多作无闻比丘“作”,来世生于。“无闻比丘”,不求多闻,无闻慧之比丘,指生于无想天,不求多闻、上进、得少为足之劣智(钝根)比丘。

疑误众生:以其得少为足,未证言证,因此令众生于究竟法生疑惑,而误导众生。

⑼着空毁戒——空魔入心

【经文】又彼定中诸善男子,见色阴销,受阴明白。于明悟中得虚明性。其中忽然归向永灭。拨无因果,一向入空。空心现前,乃至心生长断灭解。悟则无咎,非为圣证。若作圣解,则有空魔入其心腑。乃谤持戒,名为小乘。菩萨悟空,有何持犯。其人常于信心檀越,饮酒啖肉,广行淫秽。因魔力故,摄其前人不生疑谤。鬼心久入,或食屎尿与酒肉等。一种俱空,破佛律仪,误入人罪。失于正受,当从沦坠。

【注释】:

于明悟中得虚明性:“于明悟中”,因受阴显露,十方洞开,故得明见领悟自心。“虚明性”,空虚明朗之性,以受阴实无自体,故言“虚”;以其体空虚,故虽不能实际破之,然视之朗然,此即受阴之虚明性;望之廓然若无,然仍能觉其有物,并觉知其有作用。

其中忽然归向永灭:“其中”,其心中,指此行者之心中。“永灭”,永沉断灭。

拨无因果:“拨”,挑,挑动,挑拨,亦即是提倡之义。“无因果”,即计执“上无佛道可成,下无众生可度”,“一切法无因、无果”。以此人正入于“中隳之地”,故下不见因,上不见果,从而起此邪见

一向入空“一向”,专心一意。“入空”,入于断灭空

空心现前:“空心”,计断灭空之心。

乃至心生长断灭解:“长”,永远。乃至其心生起“一切法皆归永远断灭”;亦即“众生此生寿终之后,一了百了,不受果报,无复因果,一切皆归空无”,是为彼所执这断灭邪见。

乃谤持戒:名为小乘此行者若见人持戒,或具戒谨严,他就毁谤那人是小乘人。

菩萨悟空:有何持犯而他自己则以大乘自居,妄说“菩萨既然已悟了诸法本空,则持犯之相亦空;因此对(像我这样的)菩萨而言,有何持犯之相可得?”

常于信心檀越:饮酒啖肉“檀越”,即信众。此等破佛律仪之人,常发妄言曰:“酒肉穿肠过,佛在心中坐”如是妄论。又,曾有人问一修学邪密之人:“请问您是佛教徒,又是法师,为什么吃肉?”答:“哦,不妨事的;当我吃羊肉时,和一念咒,就把那只羊给超度了。”如是自欺欺人之谈,居然也有人信,还趋之若鹜,崇拜得了。何以故?以彼信受者自心邪曲贪爱,故与邪法相应,一拍即合。若是有善根、心正直之人,闻如是合理化之妄言,只觉其甚为可鄙可怜。

广行淫秽:正如佛于本经中所言,当今之世,又有邪密之人,广行淫秽之行,而谓:“淫怒痴皆是戒定慧。”故“男女之事即是佛事;佛事、男女事,平等平等,本是一空性故”。如是淆乱邪正之言,于盯末法,大为昌盛。何以故?信受者皆其心贪染故,心中若谓:“既然能以淫欲而修无上菩提,同时又能大乐,何乐不为?我为何要像那些没有大福报、没有根器因缘的愚夫,为了菩提,无量劫苦苦修行?那不是太笨了吗?”邪法于末世,对这种心性贪染炽盛,又无正知见之人,正投其所好,是故特别昌盛。

摄其前人不生疑谛:“摄”,摄持。“前人”,现前之人。谓摄持此人之神识,而控制之。

不生疑谤:谓令他对于邪秽之行,心中不生起疑谤之念。

鬼心久入:“鬼心”,魔鬼之心。“久久”,因久久其心,熏染即深。

或食屎尿与酒肉等:“等”,平等。由于魔力驱使,令他喝尿吃屎,而说喝尿吃屎,实与喝酒吃肉、乃至饮用甘露,平等无别。此节经文所述,正与某些邪密者所言行相吻合:彼等常言,若于证量上已突破“净秽之差别”,便可转其屎尿唾成“清净甘露”而给信徒、弟子受用,令其“增长白法”,兼可消业治病。又,这与日本邪教“奥姆真理教”狂人麻愿意彰晃所作者如出一辙(麻原的传记中言:麻原每天的屎尿,都卖给信徒服用,而且还卖行很贵。但是仍然供不应求!)——唉,末世众生为何这么愚痴虚妄呢?!吃人屎尿而自以为在修圣道!实令人浩叹。又按:当世曾昌行一时之“尿疗法”,谓饮尿可治病、保健、强身,佛教中僧俗亦有效行者,亦与此魔事相类也欤一种俱空:“一种”,种者,性也,一种即一性。谓净秽之相,其性唯一,都是空,故究竟没有什么净秽之别。

误入人罪“误”,误导。谓以邪见误导之言,而入人于罪(令人造罪)。

⑽著有恣淫——淫魔入心

【经文】又彼定中诸善男子,见色阴销,受阴明白。味其虚明深入心骨。其心忽有无限爱生。爱极发狂,便为贪欲。此名定境安顺入心,无慧自持,误入诸欲。悟则无咎,非为圣证。若作圣解,则有欲魔入其心腑。一向说欲为菩提道。化诸白衣平等行欲。其行淫者,名持法子。鬼神力故,于末世中摄其凡愚,其数至百。如是乃至一百二百,或五六百多满千万。魔心生厌,离其身体。威德既无,陷于王难。疑误众生,入无间狱。失于正受,当从沦坠。

【注释】:

味其虚明:“味”,味著。“其”,受阴。谓味著于受阴的虚明之性。

深入心骨:其味著深入于心骨之中。

无限爱生:“爱”,爱恋。

爱极发狂:爱恋之情达于极点,情动不已,而令心发狂。

便为贪欲:“为”,行,做。谓便去作贪欲之事。此“欲”者,尤指淫欲而言。

此名定境安顺入心:这就是在禅定中,安顺之乐入于心骨。

一向说欲为菩提道:“一向”,从来,从头至尾。“欲”,淫欲,乃至五欲。“为菩提道”,就是菩提道。谓始终说“行淫欲本身即是菩提道”,或“行淫欲的目的,是为了它能成菩提道”。即如前所说的“双身法”或“男女双修法”。

化诸白衣平等行欲:“白衣”,在家人。“平等”,无分别义:即不分别尊卑、订疏、身分、已婚未婚等,皆悉平等共同行淫,即形同杂交。

其行淫者,名持法子:修此双身法之行者,即美名之为“持法子”。如某邪密则名男为“佛父”,女为“佛母”;而其佛父与佛母并非“一对一”对应,盖交叉、复合施行,实在可怕。

其数至百。如是乃至一百二百,或五六百多满千万:佛真是一切智人,如今末法时期,这种现象,竟完完全全被佛说得分毫不差,真是如此;众生痴狂,以邪为正,乃至于斯。不但其数数以万计,而且很多是国际性的规模。

魔心生厌:指日久之后,其人再无利用价值,魔即对他生厌。

威德既无,陷于王难:此谓,魔离此禅者之身而去之后,此人本来即无真实威德,现在又无魔力所持,再加上宣淫不止,因此便被国法制裁。如前在某国有白衣自称活佛金刚上师者,即因淫事爆发而被人提出告诉。又,三十多年前美国科罗拉多州亦有一邪密自谓法王者,亦广宣双修之淫法,乃至于不别男女(不再限制佛父对佛母),因此其“道场”中艾滋病泛滥,后此“法王”终死于爱滋,其“道场”亦被政府解散。有人以此询于他派邪密领导人,则答曰:“各人各有修行,不予评论。”

义贯:

“又彼”进修禅“定中”之“诸善男子,见色阴” 已“消,受阴明白”显露,于是“味”著“其虚明”之性,爱不能舍,其味著“深入”于“心骨”中,久之,“其心忽有无限” 之“爱”恋“生”起,“爱极”情动不已而“发狂”乱,“便”进而“为贪”淫“欲”之事。

“此名”于“定境”中,“安顺”之乐深“入心”骨,以“无”有“慧”力“自持”,故爱极发狂而“误入诸欲”;若能觉“悟”速即舍离,“则无”过“咎”;此“非为圣”人实“证”境界。

“若作”已得“圣”证之“解,则有” 贪“欲”之“魔”,趁虚“入其心腑”,而使此人“一向”(始终)妄“说”行淫“欲”即“为”修“菩提道并以此邪法”;“化诸白衣”不分尊卑、亲疏、男女“平等”共同“行”淫“欲,其行淫者”,美“名”之为“持法子”,假“鬼神力故,于末世中摄” 受“其凡愚”之人,“其数至百,如是乃至一百二百,或五六百多满千万”;久之,一旦其人再无利用价值,“魔心”对他即“生厌”弃,乃“离其身体”而去;魔去之后,其人以无魔力所持,其本身“威德既无”,而仍宣淫不能自已,即“陷于王难”,官司缠讼,甚至入狱;由于“疑误众生”令众生“入无间狱”,以此恶业“失于”三昧“正受”,而起邪受,来世“当从”种种邪妄而“沦坠”恶道。

迷则成害

【经文】阿难。如是十种禅那现境,皆是受阴用心交互,故现斯事。众生顽迷,不自忖量。逢此因缘,迷不自识,谓言登圣。大妄语成,堕无间狱。

汝等亦当将如来语,于我灭后传示末法。遍令众生开悟斯义。无令天魔得其方便。保持覆护,成无上道。

【注释】:

交互:指观力与妄想交互陵替。此谓这些魔相皆是于受阴将破未破时,行者调心不善,其观力与妄想力互相陵替倾夺,所产生的现象。

【义贯】:

“阿难,如是十种禅那”中所“现”之“境,皆是受阴” 将破未破之际,行者“用心”(调心)未善,观力与妄想力,“交互”陵替,“故现斯事”。然而“众生顽迷,不自忖量”自己实仍在凡夫位中,“逢此”得大光耀或见虚明性等“因缘,迷不自识” 知因何而能得此境界,便妄自“谓言”已“登圣”位,未证言证,于是“大妄语成”就,来世当“堕无间”地“狱”。

“汝等亦当将如来” 此诸法“语,于我灭后,传示”于“末法”时期,“遍令众生”之修正定者“开悟斯义,无令天魔得其方便”,成其魔业,“保持”正法勿令断绝,“覆护”正修之士“成”就“无上”菩提“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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