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9-29 14:08
汉语“司法会计” 产生于20世纪20年代,原指司法行政机关的预算会计。20世纪50年代前苏联传入我国“司法会计鉴定”一词后,“司法会计”词义转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用语。英美法系国家的司法会计同义词为法庭会计(Forensic Accounting),日语司法会计一词中的汉字部分为“法务会计”。
“司法会计”一词产生于20世纪20年代。用于称谓司法机关的会计工作——司法会计工作,1941年成为大学专修科的名称,50年代被赋予司法鉴定的含义,90年代初形成现代词义和概念。
英文同义词Forensic Accounting(法庭会计),作为描述会计师为法律机关服务的现象用词,出现于1946年。
日文直译为ほぅむかぃけぃ法务会计(司法会计)。
中文中曾经出现的同义词(按照中文出现时间):法律会计、法庭会计、检察会计、诉讼会计、司法审计、法会计。
“司法会计”一词由“司法”和“会计”组成,二者在“司法会计”一词中的含义和作用不同:
“司法”二字的含义是指诉讼,它界定了司法会计的社会属性,即司法会计是一种法律诉讼活动,使司法会计能够与会计(经济核算活动)、审计(经济监督、鉴证、评价活动)、非诉讼中的会计检查、会计鉴定等社会活动相区别。
“会计”二字是指会计检查、会计鉴定、会计审查、会计检验、会计咨询等技能型活动,它界定了司法会计活动的内容,使司法会计能够与讯问、询问、搜查等其他法律诉讼活动相区别。需要指出的是,会计检查、会计鉴定、会计审查、会计检验、会计咨询等,是在社会的经济管理或经济监督活动中普遍存在的社会活动,例如,财务管理、审计、仲裁及法律诉讼中都存在着会计检查和会计鉴定活动。在诉讼中出现的这类活动被冠以“司法”二字,以说明司法会计活动应当符合诉讼程序。
上述解释表明司法会计是一种法律诉讼活动,即司法会计的基本词义是指“司法会计活动”。
“司法会计”一词,还可以从其他角度进行释义,例如:
1.从法学理论的角度来释义,“司法会计”一词指的是“司法会计学”或“司法会计理论”。司法会计学主要研究司法会计活动的规律及方式方法,是法学中的一门边缘应用学科,与法医学、物证技术理论等理论具有同等的法学地位。
2.从社会科学技术的角度来释义,“司法会计”一词指的是“司法会计技术”或“司法会计方法”。这些方法包括司法会计检查方法、司法会计鉴定方法、司法会计文证审查方法等,都包含了一整套的专业方法,并能够用来满足法律诉讼中的不同需求。
3.从专业技术工作的类别角度来释义,“司法会计”一词指的是“司法会计技术工作”。例如,我国的公检法等诉讼机关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司法鉴定中心等单位,为了适应开展司法会计活动的需要,相继开展了司法会计技术工作。
4.从职业和行业类别来理解,“司法会计”一词指的是“司法会计师”,是以从事司法会计活动为主要内容的社会职业。
司法会计活动,是指涉及财务会计业务案件的调查、审理中,为了查明案情,对案件所涉及的财务会计资料及相关财物数量进行专门检查,或对案件所涉及的财务会计问题进行专门鉴定的法律诉讼活动。这是司法会计一词的基本概念。
派生概念:
(1)司法会计学——研究司法会计活动规律,提出司法会计活动的专门理论、程序、方法、标准、对策、规程的一门边缘学科。
(2)司法会计师——经过一定的职业认可程序产生,并主要从事司法会计活动的执业人员。
(3)司法会计行业——由司法会计人员及其执业活动所形成的新型行业。
(4)司法会计工作——由司法会计机构及其司法会计师从事的司法会计执业活动而产生的一项专业技术工作。
我国已经开展的司法会计活动主要有司法会计检查、司法会计鉴定和司法会计检验、司法会计文证审查四类。
(一)司法会计检查
在诉讼中,为了查明案情,对案件涉及的财务会计资料及相关财物依法进行专门检查的一项司法会计活动。通俗的讲,司法会计检查就是指诉讼中所进行的查账、查物活动。其目的是为了寻找、发现、收集和固定有关财务会计资料和财产状况方面的诉讼证据。司法会计检查的诉讼结果,包括获取财务会计资料证据和形成司法会计检查笔录。
(二)司法会计鉴定
在诉讼中,为了查明案情,指派或聘请具有司法会计专门知识的人员,对案件中需要解决的财务会计问题进行鉴别判定的一项司法会计活动。司法会计鉴定,通过解决诉讼涉及的财务会计问题,获取司法会计鉴定意见作为诉讼证据,从而达到查明财务会计事实的目的。
(三)司法会计检验
司法会计检验,泛指司法会计师对案件所涉及的财务会计资料及相关证据进行检查、验证的技术活动。它包括两种情形:
一是指司法会计检查中的技术检验活动,即司法会计师接受指派或聘请,参与对案件涉及的财务会计资料及相关证据进行的技术性检查、验证活动。
二是指司法会计鉴定中的技术检验活动,即司法会计鉴定人为了解决鉴定问题而对案件涉及的财务会计资料及相关证据进行的技术检查、验证活动。
(四)司法会计文证审查
司法会计文证审查,是指为了判明涉及财务会计业务内容的文书证据能否作为定案的根据,运用证据审查的原理与方法,对文书证据进行审查、评断的一项司法会计活动。狭义的司法会计文证审查专指司法会计师对文书证据进行的技术性审查、判断活动。与前述司法会计活动的不同在于:司法会计文证审查其目的不是为了获取财务会计资料证据、检验结论或鉴定意见等证据,而是为了判明涉及财务会计业务内容的证据能否作为定案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