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赞汗

更新时间:2024-01-04 00:52

合赞汗(英语:Ghazan Khan,西里尔字母:Газан хаан,1271年11月30日-1304年5月17日),孛儿只斤氏,伊利汗国第七位君主(1295年11月3日-1304年5月17日在位)。伊利汗国第四位君主阿鲁浑汗的长子。

人物生平

合赞在1271年11月30日生于里海东南岸的阿巴斯昆,是伊利汗国第四位君主阿鲁浑的长子。

合赞自幼有“早慧”之名,他的祖父、伊利汗国第二位君主阿八哈汗听说后,急欲召见,故而阿鲁浑将合赞送往帖必力思(今伊朗大不里士),交由其妃子布鲁干哈敦抚养。童年的合赞在阿八哈身边度过,受到宫廷良好的文化教育

合赞勤奋笃学,擅长骑射,八岁时已能跟随阿八哈狩猎。除通本民族的蒙古语外,兼晓阿拉伯语波斯语印地语、藏语和汉语,对天文、化学、医药、技艺、矿物等亦有涉猎。

阿鲁浑即位后,他承袭父原有封地呼罗珊、马赞德兰及刺夷、火木思等地。原信奉佛教,在呼罗珊时建寺庙数所,日与佛教徒相聚。

1295年,合赞以追究拜都汗谋杀海合都之叛臣名义起兵争位。同年10月杀拜都,11月3日即位,成为第七位伊利汗。

为取得波斯伊斯兰教上层和穆斯林的支持,合赞于1295年6月19日在剌尔谷地举行受洗仪式,宣布改奉伊斯兰教,改名马哈木,称苏丹。随即下令宫廷大臣、贵族、军队和汗国境内的蒙古人都改信伊斯兰教,把伊斯兰教什叶派教义立为国教。据史载,约有15万帐蒙古人改信伊斯兰教。他的即位和改信之事,都得到了元成宗铁穆耳的承认和允许。

不久后,遣军抵御窝阔台后王笃哇与察合台后王撒儿班对呼罗珊、马赞德兰的进犯,先后平息速海、阿儿思兰等叛王,讨平脱合察儿、涅孚鲁思之乱。1299、1300、1303年三次用兵叙利亚,一度获胜,终为马穆鲁克王朝所败。

合赞在位期间,数度遣使东行贡献珍宝,与名义上的宗主元朝保持往来,其称汗及皈依伊斯兰教均得到元成宗的承认。成宗还把蒙哥汗以来旭烈兀的封地彰德路应得的五户丝岁赋赐给合赞。

合赞汗在位期间,进行一系列政治、经济改革:改变丞相把持朝政的局面,亲主政务,清除积弊;加强法制;限制诸王权贵横行;制定税率;废除高利贷;整治驿站,鼓励农桑,统一货币及度量衡,改变了即位初帑藏空虚,民力殆尽的状况,库藏逐年增加。

1304年5月17日,合赞因目疾病逝,年仅34岁。

为政举措

政治

1298年,合赞任命拉施特为首相,实行社会改革。主要措施是:

(1)改革税制,废除包税制,规定统一的征税范围和税率,禁止任意征税和放高利贷

(2)裁减和废除驿站,免去沿途人民的沉重负担;

(3)奖励垦荒,修复灌溉工程,减轻赋税,发展农业;

(4)统一币制度量衡制度。铸造金银新币统一流通,新币铸有《古兰经》文和合赞名字,以大不里士度量衡为全国的标准;

(5)实行军事封地制度(伊克塔),受封者只有收税权。

军事

合赞于1299年、1300年、1303年三度进军叙利亚,同埃及的马穆鲁克王朝作战,终失败。

文化

合赞学博识广,通晓多种语言,并对天文、化学、医药、技艺、矿物等亦有一定学识。

合赞奖励发展伊斯兰学术文化,在宫廷重用和庇护穆斯林学者。由国库拨款在首都帖必力思(今伊朗大不里士)和各地修建清真寺及附属经文学校,并在首都创建了研究实用科学的学校和圆顶天文台,培养了大批学者和官员。波斯语被确立为汗国官方语言

合赞熟知蒙古史,在位期间授命拉施特主持编纂了蒙古史巨著《史集》。

宗教

出于与拜都汗夺位的政治需要,以及进一步获得西亚广大穆斯林的支持,合赞汗于1295年6月改信伊斯兰教,自命“马合木”,并把伊斯兰教作为伊利汗国的国教,开启了伊利汗国伊斯兰化的大门。

随后,他把伊斯兰教诸礼仪引用到公共典礼之上,将蒙古君主“汗”之称号改为伊斯兰国家君主通行的称号“算端”(即苏丹,Sultan),改御玺方印为圆印,铸造和发行的银币上著录“合赞马合木”,颁行全国各地的诏喻敕令上冠以“宽宏大量、仁慈的真主,以至高无上真主的威力和伊斯兰教会的福运的名义算端马合木·合赞”之名。

为抑制蒙古军事游牧贵族桀骜不驯、目无法纪的言行,合赞要求蒙古人在所有事情上信守伊斯兰教信仰。1297年,合赞汗宣布:他本人及其官吏不再戴蒙古宽边帽,改为传统的波斯帽。这意味着游牧经济及其传统在指导国家事务上不再起重要作用。

合赞一改蒙古帝国和伊利汗国前期的宗教宽容政策,开始对异教徒,如佛教、基督教、犹太教实行迫害。与此同时,下令修建清真寺大寺及其他慈善机构,创办宗教学校,拜谒先知家族的圣墓,为圣裔赛义德们建筑住处等等。

合赞的伊斯兰化政策,结束了非穆斯林统治西亚的历史,消除了被穆斯林视为“异教徒”的蒙古人与信仰伊斯兰教的西亚人民之间的宗教差异、隔阂和对立,巩固了伊利汗国的统治,对西亚社会乃至整个伊斯兰世界的发展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法律

在法律上,合赞还以伊斯兰教法取代蒙古简单的习惯法,在首都设立伊斯兰教高等法院,由教法学家担任法官,并向各省和大城市派驻法官。

历史评价

洪钧元史译文证补校注》:合赞沈毅果断,训勉将土,词旨剀切,赏罚必当,故人乐为用。

柯劭忞新元史》:①合赞沈毅果断……盖蒙古建国西域以来仅见之主云。②旭烈兀屠报达,铲天方祖国,然其曾孙合赞卒奉穆罕默特之教。何则?从其国俗,则上下相安。自阿八哈以后,篡夺频仍,至合赞而乱始定,以民心之归附也。君子易政而不易教,有以夫!

沙伊斯塔·瓦哈卜、巴里·扬格曼《阿富汗史》:他成为穆斯林学问和艺术的伟大资助者,在这些方面后来表现出强烈的东亚影响。到下一个世纪,蒙古人成为伊斯兰教的捍卫者,并帮助其向边疆地区传播。

卡尔·布罗克尔曼伊斯兰教各民族与国家史》:在合赞的弟弟及继承者完者都·豪达班达在位期间,伊儿汗的权力保持在最高峰。

人际关系

父母

表格参考资料:

后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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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料索引

元史译文证补校注·卷十一·合赞补传》

新元史·卷一百九·列传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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