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格梅·旺楚克

更新时间:2024-10-18 19:49

吉格梅·旺楚克(宗卡语:འཇིགས་མེད་དབང་ཕྱུག,英语:Jigme Wangchuck,1905年—1952年),藏式译法为“晋美旺秋”(意为“无怖自在”),不丹王国第二任国王(1927年—1952年在位)。父亲是不丹开国国王乌颜·旺楚克。吉格梅·旺楚克在英国受教育,学习英国文学、印地语文学佛教文学。在他统治期间,不丹基本上保持着与世隔绝的状态,仅仅与英国保持外交关系。不丹的外交事务由英国政府“指导”,1949年以后,转由独立后的印度负责。1952年逝世,由儿子吉格梅·多吉·旺楚克继位。

王子时代

吉格梅·旺楚克的父亲是不丹开国国王乌颜·旺楚克,母亲是国王第二个妃子泽登拉姆(别名勒莫)。 国王的第一个妃子仁青有三个儿子,但都在他们童年的时候死了。因此,在王后没有了儿子,诸王子中没有竞争悬念的情况下,国王第二个妃子生的吉格梅·旺楚克便幸运的成为了王储。他的登基印证了高僧格西敏竹的预兆 ,实际上吉格梅·旺楚克的母亲泽登拉姆就是由格西敏竹介绍给一世国王的。 他的母亲还为老国王生下了王子多吉,王子那库和阿旺公主。

吉格梅·旺楚克是第一批接受现代教育的不丹儿童中的一个。 他在本塘的宫廷学校读书 。 他在那里学习英语,印地语和佛教文献。作为王位继承人,他被父亲严格要求,从小在纪律严明的生活中成长,受到更高深的教育和训练,还要学习如何像父亲那样处理政治事务。他还是孩子的时候,就像他父亲一样与政府中的其它官员一起共事。

1918年,13岁的他担任通萨仲耶(一个比较高的皇族官职) 。 这是一个措施,使吉格梅·旺楚克积累从政经验,并且结合本国实际情况进行管理。 然后,在1923年他被任命为第14世通萨本洛,也就是王储 。国王一直都保留通萨本洛这个家族传下来的王位称号,为的是确保王朝能顺利传承。 以通萨本洛的身份,他积极协助父亲,并在这一过程中获得了艺术和智慧,这对他后来成为国王有很大的帮助。

在1923年,当吉格梅·旺楚克当上通萨本洛后,他与统治曲美正果和德却地方的蒋央头人之女旁措却登结婚。 后来吉格梅·旺楚克又娶了旁措却登的妹妹白马德青。 通过联姻进一步加强了国王与不丹其他政治势力之间的关系。 旁措却登给吉格梅·旺楚克王储生下儿子吉格梅·多吉·旺楚克,也就是后来的第三辈不丹国王,另外王储第二个妃子(也就是旁措却登的妹妹)白马德青生了却西公主、郎加旺秋王子、德西央宗公主、白玛公主。

他很早就被人们被看作是王位继承人。 由于他的父亲正在联合人民共同努力建设新不丹,那么作为王储就要接受更多的学习和训练,获得更多治国的智慧,这样才能更好地当父亲的接班人。 他开始在学习并且研究如何巩固由他父亲建立起来的政权。然而他也知道一旦他登基就要像他的父亲那样,肩负起更大的责任,做出更大的牺牲。 1922年,吉格梅·旺楚克的母亲英年早逝,吉格梅·旺楚克亲自负责指挥管理所有的的葬礼仪式。

中央集权

1926年不丹一世国王乌颜·旺楚克去世,王储吉格梅·旺楚克于1927年3月14日在国都普纳卡正式登基为不丹第二世国王。出席登基仪式的有贵族扎布中吉格梅·旺楚克多吉,高级僧官,佛教团体和高级官员。 贝利上校代表英国政府出席仪式,并向新国王颁发印度帝国勋章。 他的统治给不丹带来了一个时期的统一和巩固、民族融合,以及与邻国的友好关系。

1907年,不丹一世国王乌颜·旺楚克使不丹从一个神权国家变成了世俗的世袭君主制国家,然而他并没有彻底改变不丹的现状。吉格梅·旺楚克即位后,深感国家体制的弊端,觉得需要进行改革来改善不丹的政治体制。 当时的不丹在一个大的国家机器下是许多个相对独立的自治王国,一个接着一个,不利于国王政令的直接下达和执行。 不丹一世国王曾经希望进行改革和探索,建立起一个现代化的行政管理体系。 但是由于王国刚刚建立,根基不稳,为了笼络各部落首领和寺院上层喇嘛来巩固政权,他不得不放弃执行他的改革计划。 不丹政府会议(也就是国会)仍然按照原来的方式开展各方面工作,这也是传统的延续。 唯一不同的是,他们要效忠的是国王。 因此,不丹二世国王吉格梅·旺楚克接过了这一重要的责任,他在父亲的影响下也认为要想不丹能够发展,必须改革,扫除绊脚石。 国王拥有绝对的权力,并建立了一套直接效忠于国王的官员体系。他让那些官员尽力效忠自己。 他任命了一批亲信在不同部门的重要岗位上。 国王把所有的权力,包括宗教和世俗,都集中在自己的手中。 中央集权有利于国家政令的下达,毕竟国家刚刚建立起来不久,权力下达的直接能有利于政权的稳固。 地方领主贪图权力,却在自己的领地胡作非为,百姓怨声载道。因此,国王制定了战略目标,那便是建立一个统一的行政机制,以便造福于人民。 最早进行改革的政治体制是内阁制,国王在中央设立内阁,内阁由四个重要官员组成, 他们尽心辅佐国王治国。 他们是执行官卡拥;礼宾官仲尼;行政官贡则;以及廷布宗本或者普纳卡宗本。在夏天,国王把政治中心转移到廷布,廷布宗本在夏天的时候是内阁成员,而在冬季时,政府在普纳卡,此时普纳卡宗本就替代廷布字宗本的位置成为内阁成员,每年都这样循环。 内阁行政官贡则曾经作为不丹驻卡林邦的政府代理人,并且与英国官员有很多的接触。 随着一些地方首领的死亡,许多不必要的政府职位和领主权力被国王撤消。例如,帕罗本洛(西部总管)这个职位就被完全废除,不过国王也保留了代表王族利益的通萨本洛职位(由王储担任)。 三个重要地方官的权力(包括冬都普纳卡宗本、夏都廷布宗本和旺堆颇章宗本)被大大削减,他们的行为受到了极大的限制。 例如,他们只能任命那些低于他们职位的政府官员,三大宗本围红色的披肩,而比他们低级的官员则围白色的披肩,国王是黄色的披肩。其他重要的官员,如仲尼和宁青两位重要官员则是由国王直接任命。 这一变化确保有能力的人能够通过不同的渠道来为国家效力,避免官员结党专权。 此外,宗本数量大幅度减少。 这一举动减轻了不丹人民的税收负担,毕竟他们所供养的国家官员减少了。 即使任命寺院堪布(即住持),也需要得到当地官员的批准。 这种变化有助于最大限度地减少寺院机构干涉世俗事务的传统权力,有利于政教分离。 在过去, 宗本(即县长)和本洛(即领主)也控制其地方的财政收入。 他们没有统一和一致的税收系统。 大部分税收的使用和征收都是没有计划的,也没有考虑更好的利用税收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大部分的税收收入被用于领主和地方官员的各方面开销。 所以税收收入没有用于该用的地方,比如社会福利项目。 因此,国王还把税收的权力集中起来收归国有。 他创造了一个有效的机制,促进税收征收合理化和国家财政管理的正规化,以便有效地将税收收入用于国家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 正是在他的统治下,不丹开始渐渐抛弃闭关锁国的对外政策。 当不丹三世国王即位的时候,不丹已经从一个封建国家过渡到现代国家,这是不丹二世国王的政治遗产。

税制改革

不丹二世国王吉格梅·旺楚克专门用大量的时间研究不丹的社会经济和政治条件,这些都是它的祖辈和父辈留给他的政治遗产。 其中税制改革引起了他的关注,因为它直接影响到不丹人民的生活。 国王认为,如果对现行的税收制度进行审查,将有助于人们缓解他们在经济和生活上的压力。

国王在审查中发现了现有税制有一些漏洞。 有许多农牧民家庭因为搬迁到其他地方而留下了大量空的房屋和空闲的土地。 然而,这些空屋所在的地方又是要不得不征收税赋的地方,也就是说那些农牧民搬迁时候并没有去注销或者更改自己原先所在政府的登记(也许没有这个意识),于是造成政府按原定计划来收税的时候,看到却是大量空屋子,结果只能是收不到税。 另一个问题是因为疾病流行而造成的人口减少,而是税务登记却没有对这些减少的人口进行清理或更正,依然对着这些人口减少的家庭或地区征收原定计划的税赋。 这意味着,税收给社会增加沉重的负担。 另一个问题是关于一个群体的,这群人称为“祖巴”,意思是'住在另一方的人群',他们没有土地,也没有纳税。 虽然有这么多与税收有关的问题,地方官员却找不到较好的对策来进行应对,国王认为是因为没有奖励机制,所以调动不起这些官员办事的效率和积极性。 税收制度各地不一,以及税收收入未能好好运用在人民的福利上。甚至地方上的宗本和本洛这些官员和庄园主也在想方设法在自己的领地内收税,控制当地财政。 面对这些不正常情况,国王希望运用中央权威来对税收进行监管,确保收入用于提高人民的生活。

国王对没有土地的祖巴进行了重新安置。较好的安置祖巴会稳定并且造福一方,还会让那些因为早期居民搬迁而空闲下来的土地得到充分利用。把没有土地的祖巴安置到早先因为农牧民搬迁而空闲下来的地区居住,把那些留下来的空房子分给祖巴。 于是, 祖巴成为纳税人,这有助于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 国王十分认真的按照每个地区的人口规模来更新修订纳税记录。 记录的税款已经由中央下派的税务官监收,并由税务官和国王派去的私人代表直接上交给国王,这是为了确保平民没有遭受重税和税收不被腐败分子贪污。

某些缴纳实物的税种,比如布税、饲料税、木柴税、烟税、黄油税等被取消征收。 过去,每个家庭还必须向当地政府缴纳大量的木柴和干草,而有些地方并不盛产木柴和干草,所以让老百姓为难。而改革税制后人民可以根据自己所在地区的情况进行税的缴纳。比如东部地区的不丹人热衷于编织纺织品,于是他们缴税的形式就是直接缴纳布匹给政府。

税收的调整中,国家也进行了必要的支付,让某些交通运输相对于国民成为了实惠的行为。 例如,传统的公马驹出生时,马的主人要向国家缴纳马驹税,不丹二世国王也就取消了这个税,这就加大了平民对自己家马匹的支配权,给他们带来了方便。 一些劳动力较少的家庭还可以获得国家分发的马或骡子,为他们提供运输服务。 甚至,传统社会形成的向国家支差役的国民义务也在大幅度废除并且减少(这种差役在旧西藏叫乌拉差役)。

许多官员只支持对普通老百姓以及税收负担过重的人实行税制改革。 但是随着行政设置的结构调整,国王又裁减了政府官员的名额,从而进一步减轻人民的负担。 尽管税收改革并未导致国家财政收入实质性增加,但是他给这个雪域王国带来了一个更加公正和公平的税收制度。 这使得人民的生活更加轻松,由于上交的少了,他们可以为自己的家庭保留大部分劳动成果。

对印关系

随着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掀起的民族独立运动,许多殖民地都逐渐成立了独立国家。其中比较著名的就是南亚次大陆的印度等国摆脱英国的殖民统治,独立了出来。直到1947年,英属印度和不丹一直保持着自1865年英不战争后所形成的特殊关系。 从那时起,英属印度和不丹的关系相对是稳定的。

在20世纪初,由于不丹一世国王建立不丹世俗政权得到了英国的支持,所以此时两方的关系属于蜜月期。印度1947年独立,让不丹感受到有一个与自己完全不同的政治实体的存在。 独立的印度对不丹是什么态度和立场,此时成为不丹国王最想了解的 。于是在1948年,不丹二世国王吉格梅·旺楚克向印度发出邀请。于是印度派遣了一个代表团前往不丹,与不丹政府讨论不丹与印度之间的关系。

随后不丹政府代表在1948年成功访问印度。并于1949年8月8日在大吉岭锡金旧地,割让给英国)签订《印度不丹友好条约》。该条约取代了1910年英国与不丹签订的普拉卡条约。 条约共10个条款。 该条约的重点在于促进两国的友谊,促进双方自由贸易和商业往来,互相不得干涉他国内政,不过印度有对不丹外交的建议指导权(印度取代英国控制不丹外交,至今中国和不丹未建交)。 不丹还同意的进口来自印度或通过印度运输到不丹的武器和弹药,但是不丹不得向印度输入武器。

第三条增加的年度补贴。自从《辛楚拉条约》缔结后,英国每年给不丹一笔钱作为补偿。印度独立后,作为英国的取代者他也要支付这笔补贴。而这次的条约将补贴从10万卢比增加到50万卢比。

该条约在1949年签订后终止修改,除非经双方都同意修改。自条约签署后,双方之间的关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得到了加强。 这种交往的基础是通过条约可以增强不丹的信心,保持自己的独立(尽管丧失部分外交权),更好促进不丹内部的政治和经济发展,同时确保主权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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