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1-06 18:58
同其尘,解释为和合它们的光彩,也共同吸纳它们带来的尘埃。
“和其光,同其尘”,语出《老子·第五篇道章 [王弼本四章]》、《第十九篇德章 [王弼本五十六章]》,后来变为成语“和光同尘”,王弼注:“无所特显,则物无所偏争也;无所特贱,则物无所偏耻也。”没有特别推崇的,物(生命体)的竞争就可以避免偏向;没有特别轻贱的,物的厌弃就可以避免偏向。从王弼注的这层意思,后世对“和光同尘”的解释,引申出“与世浮沉,随波逐流而不立异”(《辞源》)的意思。对“和其光,同其尘”的通常的译解是,“涵蓄着光耀,混同着诟尘”(任继愈《老子新解》),“含敛光耀,混同尘世”(陈鼓应《老子今注今译》)。
沈善增《还吾老子》:和合它们的光彩,也共同吸纳它们带来的尘埃。
沈善增《孔子原来这么说》附录《“和其光,同其尘”新解》: “和其光”,就是在发展方面、在创造性方面,要“和”,要在发扬个性,维护多样性、丰富性的基础上积极融和;“同其尘”,就是在保持相对稳定方面、在基本原则方面,要“同”,要一律平等、一样严格地遵守规则。
“新解”是在沈善增读了《礼记·乐记》以后修改的。
中国传统文化里真是有无与伦比的宝藏。像《礼记》,五经之一,四书里《大学》、《中庸》两篇也是出自《礼记》,《礼记》在儒家经典中的地位应该特别的重要。但我读《礼记》的感觉,却是尘封已久,窟藏的金子基本上被厚厚的历史尘埃所湮埋。儒家数一数二的重要经典的状况尚且如此,遑论其它。但反过来说,我们中华民族文化遗产之丰厚,远远超出我们的认识和想象。而且,我们的遗产是活的,不像古埃及金字塔、古希腊神庙那样徒使今人惊叹古人不可思议的创造力;但今天我们科技的整体实力肯定是大大超过了古人,凝结在物质文明里的古人的智慧,最大的作用,是告诫今人,特别是自以为掌握了改造自然的科技手段的现代人不要太妄自尊大。而凝结在中国文字中的古人的思想、哲学、智慧,不仅使中华民族成为现存于世的的几千年历史、血脉不断的古老民族,并且将在未来世界的建设中,对建设新世界是伟大的福音,因为这些思想、哲学、智慧,是经过几千年历史的考验,有大量的正反经验教训可资证明。这样的宝藏,我们只要发掘出一点点,中国乃至世界就受益无穷。
《乐记》将“乐”归之于“天”,“礼”归之于“地”,“礼乐明备,天地官矣。”纯明完备的礼乐,好比代表天地行使职能的官员。为什么这么说?因为“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声相应,故生变;变成方,谓之音;比音而乐之,及干戚羽旄,谓之乐。乐者,音之所由生也;其本在人心之感于物也”。音乐是从人心中生出的,是人心感触事物,引起情感的变化,发而为声的。情感的变化是最直观的,也是很便于交流,很容易引起共鸣的,又是不可抑制地不断地在发生的,所以,将“乐”归之于天。古人对“天”的定义:一是先天,它是发生的原因,而不是发展的结果;一是天的功能是“生”,是创造,所谓“天生之,地成之”。“乐”是民间自发的,是在日常生活中不断地被创造出来的,故而归之于“天”。
相对“乐”来说,“礼”是后天的,是对行为规范的总结,是民间自发的文化活动,如祭祀、婚庆、治丧、交友、宴宾等活动中礼仪习俗的沉淀、升华,故而归之于“地”。
这样定性以后,《乐记》推论说:“天高地下,万物散殊,而礼制行矣。流而不息,合同而化,而乐兴焉。春作夏长,仁也;秋敛冬藏,义也。仁近于乐,义近于礼。乐者敦和,率神而从天,礼者别宜,居鬼而从地。故圣人作乐以应天,制礼以配地。礼乐明备,天地官矣。”
“作乐以应天”,应“天”就是与“天”象征的创造性相应,就是让民众心情愉快,创造力得到充分发挥。因此把“乐”的功用看作如“春作夏长”,“仁也”,“仁”就是爱。
“制礼以配地”,配地就是与“地”象征的成果相配,就是让民众各得其所,按照一定的游戏规则来合作、竞争,群居生活。因此把“礼”的功用看作如“秋敛冬藏”,“义也”,“义”就是“理”,游戏规则不是谁的主观意志的产物,而是按照逻辑规则来形成的,可以用逻辑思辨来证实或证伪的;也是“利”,按照这样的游戏规则来办事,是可以共赢获利的;又是“宜”,按照游戏规则行事,是最适宜的,也就是内耗最小,成本最低,效益最高的。因而,“礼”是文明成果,是对以前行事的经验教训的总结提高。
“ 乐”的最主要的功用就是“和”。“和”的概念就是从音乐中来的。“和”的古字“龢”,由“龠”与“禾”两部分构成。“禾”是声符,表音;“龠”是义符,表义。“龠”是上古就有的乐器,据传在大禹时代就用龠为舞蹈伴奏,有说就是排箫的前身,“龠”字中有三“口”,下部的“册”字代表横排,说明此乐器是多管横排。“龠”演奏时可能多管同时发声,构成和弦音,这是中国古人对“和”的最初的形象直观。“和”,就是不同个性融合成内容丰富的整体存在。所以,古人说:“如乐之和,无所不谐。”(《春秋左传·襄公十一年》)。“和谐”一词就出典于此。从“和谐”的定义可以看到,“和”不是一般的“同”,只要达成一致就可以了。“和”是一种高级的同,一种充满活力的同。它不是为了维护个体的统一性而要压抑个性,相反,却要发扬个性;不是要消灭整体内部的差别,相反,却要维护整体内部的丰富性。所以要这样,就是为了使整体富有整体活力,故说:“大乐与天地同和”。
而“礼”的最主要的就是“节”,就是有所约束。孔子说,要“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故而说“大礼与天地同节”。
“礼”与“乐”都要求“同”,但“乐”是“同和”,“礼”是“同节”,这两个“同”性质很不相同。但随着君权的增强,独裁的加剧,对“同”的理解越来越倾向于“同节”,“同”越来越变成被统治者的桎梏。重视礼教的孔子,又及时提出乐教,而且把“乐”归之于“天”,“礼”归之于“地”,“天尊地卑”,含有“乐”高于“礼”的意思,就是为了纠“礼以地制,过制则乱”之偏。而“乐”首先是民心自发,君主听乐而知民情,“慎所以感之者”,以改进政治措施,这充分体现了孔子的民本思想。因为秦以后君权独裁已占据主流话语,即使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所尊已非孔儒,孔子的重乐倡和的精神,就被有意无意地忽略了,后人只知有礼教,不知有乐教,或者认为乐教是艺术教育,是礼教的辅助手段,不知道在孔子的儒学里,乐教要高于礼教。“乐”是创造性的,“礼”是总结成果。没有“乐”的创造,就没有“礼”的成果。
关于“和”与“同”应有区别的观点,中国古人其实多有论述,最著名的还是孔子说的“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子路》)。但我们对孔子之所以说这句话的深刻含义是认识不足的。“君子和而不同”,就是无为而治,无知、无欲、不仁、不弃,尽可能地为民众提供个性和创造性的充分的发展空间。为了说明不是刻意拔高孔子,再引一段《国语·郑语》中的论述。
郑桓公看到周幽王倒行逆施,很担心,怕殃及自己,就询问史伯,周幽王的弊病在哪里?史伯说周幽王是“去和而取同”,指出“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和”的政策是像阳光普照,能使万物生长的,而“同”就难以为继了。什么是“和”?“以他平他谓之和”,用他的天性、喜好去规范他、使他顺利发展。如果“以同裨同”,只使周围的小圈子里人得到好处,“尽乃弃矣”,到头来就必定受到大多数人的唾弃。这话说在老子、孔子提出“和其光,同其尘”“和而不同”的二百多年前,可证明中国古人早对“和”的概念有了深入的研究。
中国人过去经常在处理个性与集体性、发展与稳定、民主与集中等问题上感到困惑,过去搞经济有“一抓就死,一放就乱”的说法。如果吸收老子、孔子关于在创造性方面要“和”、在基本原则方面要“同”的思想,以“和”为主、以“同”为辅的思想,对正确处理这些关系是大有裨益的。我们还可以由此看到,和谐社会与创新性社会是“同出而异名”,或者说,“和谐”理念为创新性社会提供了观念的支撑。从这里还可以看到,如果说我们过去还没有形成真正的“国学”,或者说“国学”还不是一门成熟的学科,那么,我们今天更要努力建设国学,因为中国的国学,不仅对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且对整个人类的明天的发展道路,都有重大的理论意义与实践价值,当代中国人,中国的专家学者、知识分子,义不容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