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8-08 12:20
《艺文类聚》卷六五引 晋束晳《劝农赋》:“条牒所领,注列名讳。”
元汤式《一枝花·赠人》曲:“金瓯应已藏名讳,麟阁终当绘像仪。”
《西游记》第五四回:“牒文之后,写上孙悟空、猪悟能、沙悟净三人名讳。”
曹禺《雷雨》第一幕:“周萍:那是因为母亲的名讳是侍萍 ,母亲临死,自己替我起的名字。”
名讳是出现在中国古代的一种语言现象。遇到君主或尊长者时,不但不能直呼其名,而且在书写的时候也不能使用这些字,于是只能用改字、改音或减少字的笔划等方法予以回避,也称避名讳。《公羊传·闵公元年》书云:“春秋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也许这名讳的最初本意是尊重长者、老者和贤者,但后来的历史却因为这名讳的习惯给改变了不少。
首先因为名讳而改变历史的,就是被鲁迅先生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史记》。司马迁在《史记》里记载了大量史实,「考其行事,综其始终,稽其成败兴坏之纪」,「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但他首先就因为回避父亲的名字,而改变了别人的名字。因为其父叫司马谈,所以我们在长长的《史记》中找不到一个“谈”字,有一个人名叫“赵谈”,司马迁就把他改成了“赵通”。当然还有别的字,为了避秦庄襄王子楚之名讳,将“楚”改成了“荆”,汉武帝名彻,司马迁《史记》中就将“蒯彻”改为“蒯通”;汉文帝名恒,《史记》就改“恒山”为“常山”。 同样的,后汉书的作者范晔也为了避开他父亲的名字“泰”字,所以我们在他那一百二十卷的大作中找不到一个“泰”字。改称郭泰为郭太,郑泰为郑太。用现代的习惯来看,他是把别人都改变性别,做人家的“太太”了。还有汉高祖叫刘邦,《汉书》为避其讳,于是把其他的“邦”都改成了“国”。他们这一改不要紧,我们这些后代认真读史书的人,却不是成了误读吗? 名讳之风到了唐代更盛,如唐高祖名渊,所以杨上善在《黄帝内经太素》里改针灸穴位“太渊”为“太泉”;唐高宗名治,刘禹锡《刘宾客文集》卷六《鉴药》就改“治身”为“理身”。不但字须改,甚至连偏旁也要避讳,唐太宗名世民,除了“世”改为“代”,从“世”之字亦改为从“曳”,所以《太素》里的注文“飧泄”改作了“飧洩”。柳宗元《捕蛇者说》将“民风”改写为“人风”。
宋代苏轼祖父的名字是“序”,而苏东坡这个名作家却要替别人写很多序,若是用了“序”字变是对祖先大大的不敬,于是只好把所有的“序”改成了“引”或者“叙”。又据陆游《老学庵笔记》载,宋代田登做州官,自讳其名,州中皆谓“灯”为“火”。上元节放灯,州吏贴出榜文云:“本州依例放火三日。”民谚“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就从这来。
不只是后人要避长者的讳,有点名气的人也不愿意有别人与自己同名。明代文人李梦阳任江西提学副使时,发现有个读书人与他同名,便拟出一副楹联的上半联来考那个读书人:“蔺相如,司马相如,名相如,实不相如。”意思是两个“相如”都不相同,你一个士子岂能与我同名同姓?没想到那个读书人思索片刻,竟巧妙地对出下联来:“魏无忌,长孙无忌,彼无忌,此亦无忌。”意思是魏国信陵君公子无忌和唐代大臣长孙无忌没有“忌讳”,我们也不必忌讳同名同姓了。李梦阳听后只得作罢。
据说袁世凯篡权后,忌讳“元宵”二字,因“元”与“袁”同音,“宵”与“消”同音,“元宵”听起来像是要消灭袁世凯,于是在1913年元宵节前,袁世凯下令将元宵改称“汤圆”。虽然这样做并没能挽救袁世凯,但“汤圆”这个名称却因此而流传下来。
避讳是我国历史上极具中国特色的一种习俗,对君主和尊长的名字,不能直接说出或写出,如遇应讳的字,不能读本音,要“改读”或“换说”,称为“读白”,如《红楼梦》中林黛玉为了避母亲贾敏的讳,碰到“敏”字,就读成密或米;写到讳字的时候,要按规定采取“空字”、“缺笔”或“改字”的办法,谓之“写白”,如孔丘的“丘”字,在古文献中有时候就写做“正”。我们习惯上把错别字说成“白字”,就是来源于避讳。
避讳之名起源于何时呢?
避讳这种霸王条款是什么时候规定的呢?有人说夏商时期就开始了,证据是《山海经》中夏后启写做夏后开。但是《尚书》中对夏商国君的名字却是直书不讳,这是为什么呢?有人研究认为:《山海经》中之所以避启为开,乃是避汉景帝刘启讳所致。
学术界一般认为避讳起源于西周,据史料记载,春秋时已有鲁国大夫有关取名六忌的见解,《礼记
秦汉以后,大一统的政局形成并得到巩固,君主之尊变得无以复加,那时,皇权被认为是至高无上的,君王的名字当然也就不能随便称呼;而在以家庭为基础的宗法社会,尊长的名字也不能轻易书写,凡遇有帝王或尊长之名,就要想方设法避开,这样,“避讳”逐渐就成为我国古代的重要礼俗之一了。早在先秦古籍《礼记·曲礼上》中,就有“入国问俗,入门问讳”的记载。
秦汉以后,随着皇权和宗法制度的日益加强,避讳也日益严格,甚至被明文写进了法律。唐朝的法律就规定,直呼皇帝的名字犯“大不敬”罪,不能赦免。这样以来,五花八门的“避讳”有如网罗,兜揽了臣民的全部言论行为,稍有触犯,轻则遭谴,重则罹祸,乃至灭家灭族。十六国时的前秦国主苻生,是个独眼龙,因此讳“不足”、“不具”、“少”、“无”、“缺”、“伤”、“残”、“毁”、“偏”、“只”等字眼。手下人无意犯了讳,就要受到剁腿、破肚、拉肋、锯颈等种种酷刑。
有一次他叫太医令程延配药时,问及所需人参的好恶与多少,程延回答:“虽小小不具,自可堪用。”这“不具”可是犯了大讳,苻生勃然大怒,先将程延的双眼凿出,再将他杀死。
宋朝的官方曾经修订了一部《礼部韵略》有大宋皇帝的名字、庙号之类要回避的字,其中高宗赵构的“构”字同音回避的字最多,达到55个,一网打尽了与“构”读音相同甚至相近的所有汉字。其他皇帝的名字需回避的大多数在二三十字左右。总共是325个字必须回避,也就是说在那时候,至少这325个字必须禁止使用:不能书写、不能读出、不能用于起名,等等。幸亏赵宋天下没有千秋万代,否则,说不定所有的汉字都被这样禁止回避了。
回避皇帝的名讳,是有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做后盾的。唐朝的法典《唐律疏议》规定,“诸上书若奏事,误犯宗庙讳者,杖八十;口误及余文书误犯者笞五十”“即为名字触犯者,徒三年”。就是说,由于笔误或口误,书写或说出皇帝的名讳,就要挨板子;如果起名犯讳,就要流放三年。当初满清入关,顺治皇帝福临曾说,不能因为自己一个人名字中的“福”而使天下人无福,表示人们不必讳“福”,但后来的满清法典《大清律例》的规定,与唐朝差不多,无心的犯讳也是要打数十上百的板子的。前面已经说过,满清时期有人编字典犯讳,就被认为是大逆不道罪不容诛被砍了头,按照法律,当然不该有如此严厉的惩处,但是,专制社会的法律是不确定的,一切都取决于圣意。
一是帝王,对当代帝王及本朝历代皇帝之名进行避讳。如在刘秀时期,秀才被改成茂才;乾隆曾下诏门联中不许有五福临门四字,为的是避讳顺治帝福临之名。有时甚至还要避讳皇后之名,如吕后名雉,臣子们遇到雉要改称野鸡。
二是讳长官即下属要讳长官本人及其父祖的名讳。甚至一些骄横的官员严令手下及百姓要避其名讳。陆游编著的《老学庵笔记》记有一故事:一个叫田登的州官不准下属及州中百姓叫他的名字,也不准写他的名字,到了正月十五照例要放灯三天。写布告的小吏不敢写灯字,改为“本州依例放火三日”。由此便有了“只许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的笑话。
三是避圣贤,主要指避至圣先师孔子和亚圣孟子的名讳,有的朝代也避中华民族的始祖黄帝之名,有的还避周公之名,甚至有避老子之名的。
四是避长辈,即避父母和祖父母之名。与别人交往时应避对方的长辈之讳,否则极为失礼。唐代诗人李贺之父名晋,“晋”与“进”同音,故李贺一生不能举进士。
古人常需避讳,他们在小心谨慎之中总结了种种避讳方法:
改字形
有的改用同(近)义字词来代替需要避讳的字。例如汉武帝名彻,知名辩士蒯彻便改名为通。唐高宗名治,天下人便用理字替代治字。有时也可以通过增减笔画来避讳。例如邱姓先人本姓丘,但是孔夫子名丘,为避讳便加了一个耳朵。
缺笔法
当遇到要避讳的字时,在该字上少写一笔。 从宋代开始都要避丘字,写时往往要省去一笔。
改字法
遇到要避讳的字时使用其他别字代替。
空字法
遇到要避讳的字时不填写。
改字音
例如,秦始皇名政,所以“正月”的“正”要读作阴平(一声)。有的以“某”字代读,读到应避讳的字时改读“某”。
比如:
阴历一月古时本来又叫“政月”,这是因为古代的皇帝都要在一年的第一个月里接受文武百官的朝拜,并决定一年的政事。到了秦朝,由于秦始皇一月出生,取名“赢政”,就把“政月”改为“正月”。“正月”的“正”不再读四声而读作一声了。
秦始皇的父亲名子楚。于是把楚地改为“荆”。
吕后名雉,当时文书上凡遇雉字,均用“野鸡”二字代替。
汉文帝名叫刘恒,于是把姮[héng]娥改名“嫦娥”,把恒山改为“常山”。
汉武帝名叫刘彻,韩信有个谋士,乃秦末知名辩士叫蒯彻,史书上就改称蒯彻为“蒯通”。
汉光帝名叫刘秀,曾一度把秀才的名称改为“茂才”。
唐太宗叫李世民,就把中央六部之一的民部改为“户部”。
因为避讳而闹的笑话:
五代时有个冯道,历朝为相,有一次,他命一个门客讲《道德经》,门客想到书中第一句就是“道可道,非常道”,连犯冯道的忌,于是就把第一句念作“不敢说,可不敢说,非常不敢说”。
传说有个叫贾良臣的人,要求家人对自己的名字必须严格避讳。他的儿子很乖巧,一天读到《孟子》里“今之所谓良臣,古之所谓民贼也”,就大声朗诵道:“今之所谓爹爹,古之所谓民贼也。”气得他老头子干瞪眼。有个学生在私塾里读书,因他父亲名谷,每遇到“谷”字时,也都要改读为“爹”。如读到《管子·牧民》“积于不涸之仓者,务五谷也”,“五谷”念成“五爹”。读到刘禹锡《上杜司徒书》“百谷之仰膏雨”,“百谷”念成“百爹”。同窗听了,取笑他道:“你一会儿‘五爹’,一会儿‘百爹’,到底有多少个爹啊?”
更为有趣的是,古代常州每年元宵要大放花灯,以示歌舞升平。有一任太守名田登,其名与“灯”字谐音,为避此讳,只得将元宵前夕的告示写成“本州照例放火三天”。结果,老百姓讥之曰:“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迂腐地坚持避讳固然闹了不少笑话,不过,巧妙地避讳,也能显示出一个人的机智。有这样一则笑话,有一个名叫阿九的老头子外出赶集去了,恰好有一个自称阿九叔的人登门讨债,儿媳妇对他说:“我公公赶集去了,你有什么事对我说吧。”那人说:“阿九伯欠我九百九十九两银子,叫他九月九日送到我家里,我名叫阿九叔,住在九里湾。” 阿九伯回来后,聪明的儿媳妇巧妙地避开了公公的名字中的“九”,说道:“刚才有人来找您老人家,不知他是四五叔,还是三六伯,他说公公欠他一千少一两银子,叫你重阳节那天,送到他家里,他住在八里湾过去,十里湾过来。”公公听明白了儿媳妇的话意,逢人就夸自己的儿媳妇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