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06 11:42
吴山(1470~1542),字静之,号訒庵,南京刑部尚书吴洪之长子,明朝正德三年(1508)进士,官至刑部尚书。
弘治八年(1495)举人,正德三年(1508)进士,历任刑部主事、员外郎、郎中。
正德十一年(1516),奉命录囚江西。吴山上谏阻止明武宗南巡,下诏在宫前罚跪五日。
正德十五年(1520),擢山东按察副使。擢陕西右参政。
嘉靖三年(1524),改任浙江。丁父忧。
嘉靖六年(1527),服阙,授福建按察使。
嘉靖八年(1529),擢江西左布政使。
嘉靖十年(1531),擢河南巡抚。吴山弹劾临漳王府辅国将军朱祐椋不法,被朱祐椋进京诬告,贬官浙江参议。
嘉靖十四年(1535),擢江西参政。历任应天府府丞。
嘉靖十六年(1537),升任佥都御史、四川巡抚,举荐都督何卿、参将李爵等。历任右副都御史、南赣巡抚。擢刑部右侍郎,历任刑部左侍郎。
嘉靖二十年(1541),升任刑部尚书,审问翊国公郭勋不法,不合明世宗的心意,明世宗大怒,吴山被罢官。
嘉靖二十一年(1542)十一月七日,去世。
父:吴洪
弟:吴岩,正德三年(1508)进士,官至参政。
弟:吴峤
幼弟:吴崑,嘉靖十七年(1538)进士。
子:吴寀
屠应埈:俶傥魁梧,声洪若钟,为人峭直,不与物狥,接其谈笑,充充然如重获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