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7-12 22:55
吴鸿玫任上海市国资委副主任期间,分管产权管理处、预算财务处、统计评价处、集体资产管理处、产权事务中心等部门,均属上海市国资委的核心部门。2006年10月21日,吴与其顶头上司凌宝亨一同被中纪委“双规”。吴鸿玫原上海市国资委副主任2007年9月25日在上海一中院受审,受贿196万元,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吴鸿玫,女,原上海市国资委副主任。
2007年3月2日,上海市纪委、监察局对吴鸿玫处以“双开”,指其“在任市国资办、市国资委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低价购房等手段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违反规定接受他人出资,给其亲属个人经商办企业”。
2007年8月10日上午,吴鸿玫涉嫌受贿案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检方指控吴鸿玫在担任上海市国资委副主任期间,多次接受下属国企和张荣坤的贿赂,总值接近人民币196万元。
据悉吴鸿玫受贿情节有二:通过上海建工集团下属企业安排,用两套旧房换取了一套位于市中心的新房,后者面积比前者多出百余平方米,折算差价为195万元左右,检方认为吴鸿玫的行为构成受贿;曾收取张荣坤所送金条一根,价值约人民币9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