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7-30 22:44
2012年2月24日,微博上一则《花季少女拒绝求爱遭官二代烧伤毁容,请广大网友救救我的孩子》广播、《合肥“官二代”横行霸道 恋爱不成将少女毁容》的帖子一经发出,瞬间就引起网友的广泛关注,在短短时间转发就高达千万。网友们纷纷指责陶家父母,并认定是他们的娇生惯养造就了施暴者陶汝坤的出格行为。
陶汝坤的父亲陶文,2012年2月25日在新浪实名认证微博称,他是合肥市审计局职工陶文,由于教子无方,儿子陶汝坤给周岩及周岩一家造成的无可挽回的伤害和痛苦表示深深地愧疚,并对广大网民深表歉意。他会竭尽全力为周岩治疗,陶汝坤已被关押,案件按司法程序在进行,他们将接受法律判决,绝不回避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
被焚烧后,周岩经家属送到安徽医科大学附院重症病房经7天7夜的抢救治疗才脱离生命危险,但伤势已极为严重,医院诊断,周岩全身烧伤面积28%、身体多部位Ⅱ度Ⅲ度烧伤、呼吸道烧伤、左耳部分缺失、双手功能受限。
事后陶汝坤父母不停为儿子周旋于各部门以求给儿子取保候审,医药费也要求周家人答应签署一份为陶汝坤免责的“情况说明”才愿意支付。家属拒绝签字后,陶汝坤一方就不再支付治疗费用。在无力支付医药费,拖欠医院近十多万元治疗费用的情况下,周岩被迫出院。
陶汝坤的父亲陶文:对被害人的致歉并承诺承担相应责任的,2010年初和周岩产生早恋,虽家人极力反对,但感情一直较好。案发前一周左右,因周岩另有男友,陶汝坤不能正确妥善对待,在2011年9月17日晚对周岩实施了伤害。事情发生的当夜,陶汝坤就多次向周岩和其家人表达了后悔愧疚的心情,并向其母亲下跪忏悔。双方父母就赔偿问题也一直在商谈,并出示相关治疗收据证据。
周岩的母亲李聪:周岩对陶汝坤并没有产生感情,只是陶汝坤一直在骚扰周岩。他们初中都是在寿春中学上的,同校不同班。为了躲避追求,2010年9月,周岩转学到撮镇中学去读书。但是转学也未能阻止陶汝坤的骚扰,为了躲避男孩女儿休学在家”。周家的重点明显是得到公正处理并获得相应赔偿。毕竟如周岩那般重度烧伤的医疗费用不是他们那个工薪家庭所能支付的起的,此外周家也公布了捐赠账号,希望得到社会人士的热心捐赠。
根据公布的一审判决书,显示庭审中双方均承认确有恋爱关系。
2014年2月24日,合肥瑶海区刑警队透露,嫌犯陶汝坤因感情问题,涉嫌故意伤害已被依法刑拘,正被关押在看守所。案件已侦结,下一步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
合肥警方表示,陶汝坤自2011年9月18日以来,一直羁押在看守所,并未被取保候审。因受害者周岩长期住院治疗,且病情不稳定,无法及时鉴定伤情。
2012年3月1日,合肥市警方的官方消息,法医已对周某面颈部和耳部的容貌毁损伤情进行鉴定,鉴定结论为周某的损伤程度构成重伤。由于周某的颈部及双手功能仍处于康复期,暂不宜进行损伤程度鉴定,待伤情稳定后再行补充鉴定。
第1份鉴定由北京中衡司法鉴定所出具。经鉴定,周岩身体构成两处5级伤残、一处8级伤残、两处9级伤残第2份司法鉴定结果与第1份大致相同。2013年10月份,蜀山区法院又委托北京中正司法鉴定所做了第3份司法鉴定。
2012年4月23日上午,安徽少女毁容案一审在合肥包河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法庭举行。经过长达9小时左右的不公开审理,包河区人民法院宣布合肥“少女毁容案”庭审结束,结果并未当庭宣判。期间陶某某当庭道歉但周家不接受。
2012年5月10日下午3点整,案件开庭宣判,受害人周岩未出席宣判,包河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陶汝坤有期徒刑12年零1个月,陶汝坤未当庭提出上诉,称要回去想一想。这个结果并没有让周岩一家满意,他们向检察院提起抗诉,没有获得支持。
2015年5月15日,毁容少女案在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周岩由于需要接受治疗未到场,由其父母到场,陶某家人及代理人均未现身。
经审理查明:周岩与陶某系同学关系,两人在交往中产生矛盾,陶某有了报复心理,导致案发。案发后,除陶某已经支付的相关费用,法院依法判决陶某及家人支付周岩其余赔偿金额,如在北京治疗、心理治疗、斑痕治疗等合理费用。法院认为,陶某应承担全部赔偿费用,除其名下房产外,不足由其监护人承担,共计172万余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周岩的遭遇经媒体报道之后,引起了社会各方爱心人士的关注。2012年2月26日,经商议决定,合肥红十字会、广州华美医疗美容医院、合肥华美整形美容医院将联合伸出援助之手,帮助毁容少女重拾花样年华。后来周岩接受江苏卫视《梦想成真》节目组的医疗救助。
2012年3月,周岩住进了北京一家整形医院,总共接受了9次手术,对大小19处疤痕进行修复,整个恢复过程或许需要持续好几年才能完成。
网络对于周岩事件中的募捐争议较大,争议焦点集中于部分情节阐述是否真实、募捐时间过长、捐款不公开等方面。
安徽少女毁容案发生来,周岩呆在病房里画画,以此恢复自己的双手,周岩的老师说,她对色彩很有感觉。
2016年8月,周岩在网上晒出了唯美写真,虽然伤疤仍触目惊心,但可见她的轮廓清秀。
“少女毁容案”的被告人陶某被判刑距今已有两年,这起案件却并未因此画上句号。记者获悉,这起案件的民事赔偿部分将于2月4日在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开庭。
这一天,周岩和她的母亲李聪已足足等了三年。“之所以一直没有开庭,是因为一直在等待鉴定结果。”周岩说,她3年多来进行了5次鉴定。“每次鉴定的时间都很长,却因双方意见不一致而使民事开庭一拖再拖。”
记者还了解到,周岩将诉讼请求的赔偿金额由116.8万余元变更为367.6万余元。此外,周岩在庭审当天当庭增加100万元精神抚慰金的索赔。其索赔总额升至467万元。
2016年3月22日下午,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周岩毁容损害赔偿纠纷案”作出二审判决,上诉人陶某某赔偿周岩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80万余元,由陶某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赔偿周岩179万余元(扣除已经支付的1万元),不足部分由陶某某父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驳回周岩的其他诉讼请求。
2016年8月,周岩网上发文称:我活在一具,不认识的躯壳里,过着16岁的日子。无法面对那个已经21岁的“周岩”,我还是那个期待橘子味儿果汁雨的girl,总想哭却不敢哭出声。嘘,天快要亮了,一切都会好的。你要做最坚强的孩子,才能看见阳光。如果没有那场火,我们这里结婚早,说不定我已经是孩子的妈妈了。我不会因为这件事对爱情失去信心,畏惧爱情,不相信爱情,我还是会期待遇到一个合适的人,和他恋爱、结婚,小时候最憧憬的事情就是穿上婚纱的那一刻。哪怕这样的机会很渺茫,哪怕我是个不完美的新娘,我也会争取这样一个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