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玛县林业局

更新时间:2022-01-07 21:30

呼玛县林业局隶属呼玛县人民政府管辖,地处大兴安岭山脉东坡黑龙江畔,是呼玛县的行政职能机构,同时又是金山林场十二站林场嘎拉河林场三卡林场四个隶属国营林场的管理机构。

基本信息

呼玛县林业局施业区地理坐标为东经125°20′07″—126°42′25″,北纬51°02′25″—51°58′10″。林业局所属四个林场在地域上互不相连,金山林场位于呼玛镇东北部,呼玛河下游,东依黑龙江畔;十二站和嘎拉河林场位于呼玛县南部,西靠南翁河林业局,以嫩江的源头河二根河为界;三卡林场位于县南部。呼玛县林业局经营总面积为250230公顷,林业人口2301人,职工1100人。

工作职能

贯彻实施国家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研究制定全县林业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造林绿化的规划设计,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依法监督。监督管理和合理使用林业资金,监管国有林业资产,组织、协调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负责林业建设项目的编制、实施、监督与管理。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林业所属四个林场的森林防火、扑火工作;负责森林病虫害和外来有害生物的监测防治、检疫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工作;负责林地、林权管理并对征占用林地进行初审;依法监督林木、木材的凭证采伐、运输、经营加工;负责指导、监督全县林木种苗工作,依法凭证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运输等工作,负责国家重点保护的天然林木种质资源采集和林木种苗基地建设及管理工作;负责《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落实,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打击林业违法犯罪活动;负责林业新技术、新成果的引进推广工作;加强全系统班子建设、党的建设、廉政建设、职工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发展历史

呼玛县林业局始建于1960年,主要承担全县采种、造林、森林抚育、林政管理、森林防火等工作。此后,根据国家开发大兴安岭需要,相继建立金山、察哈彦、漠河、开库康、十四站、十九站、二十二站、二十三站、二龙河等林场。

1970年将各林场并转,只留下金山、漠河、二十二站三个林场。

1972年建十二站林场,1977年筹建三卡林场。

1981年将漠河、二十二林场划归漠河县、塔河县管辖。

1983年接收嫩江县嘎啦河林场。几十年来,勤劳勇敢的林业人,克服了蚊虫叮咬、踏冰雪塔头、冒严寒酷暑、喝雪水、吃咸菜、住帐篷等困难,经历了从斧头、弯把锯到油锯;从人力装车到使用吊车;从马爬犁到汽车运输;从骑马到摩托车、汽车巡护生产过程,圆满的完成了各项生产任务。

2000年国家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生产任务减少;2004年停止木材采伐,改变其经营方式,全面实施生态建设,积极培育、严格保护、合理利用森林资源,着力发展林业经济,努力改善人民生活,从而有效地保护了森林资源,实现了森林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领导班子

周明成 (书记 局长)

吴 江 (副局长)

董春莲 (副局长)

兰茂荣 (主 任)

王德强 (资源监办主任)

蔺宏伟 (副局长)

靳 寒 (工会主席)

内部管理机构

(一)党政人事综合办公室

负责林业系统内组织、宣传、纪检、行风建设、统战、政法、综治、责任目标考核、保密、安全保卫、共青团、计划生育等日常工作,做好上传下达、协调工作;负责文件、材料的起草、修定、打印、收发、传阅、归档、上报信息,公章、介绍信的管理;负责卫生责任区的净化、美化、绿化工作;负责机关事务,物资管理与供应、治安工作;负责林业系统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办理专业技术职称、工人技术等级晋级申报;负责工人档案、技术档案的管理;负责管理全局人员的编制及统计工作;负责林业各单位机构编制工作、干部统计工作。

(二)财务计划股

制订全局林业发展规划、计划;贯彻执行林业计划、统计的法规、制度和指标体系以及林业工程建设的规范、标准和经济定额;负责林业建设项目计划的审核申报,对各项资金的到位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跟踪问效,并负责各项目的检查验收;监督管理林业局林业基金和其它资金;负责组织、协调林业局生态建设生态补偿制度的管理和实施;编制执行林业系统财务计划、预算,定期检查、分析各林场、苗圃财务计划、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监督管理林业局国有资产;负责林业采购及财务人员培训。

(三)资源林政股

负责全县森林资源的保护发展和监督管理;编制林木采伐计划;负责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经营、加工单位、木材检查站和木材运输证的管理工作;负责林权登记、发证工作;协调解决林权争议;查处林业行政案件。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湿地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贯彻执行年度采伐限额和“三总量”控制;掌握森林资源的消长变化,及时统计报表。

(四)生态经营办公室

负责全局营林生产;按照上级下达的各项生产计划和森林培育计划指标,积极组织技术人员进行踏查、设计;检查指导生产单位的生产、安全工作,严格把好伐区作业质量关和验收关;建立健全生产档案;负责编制生态建设实施方案;搞好业务培训,制定和完善各项管护制度;做好重点公益林的补植、造林、抚育和设计上报工作;对重点公益林的管护、管理、以及森林培育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等,负责项目的可研、编制、上报和争取工作;负责全局的统计工作。

(五)林业总站

执行林业方针、政策和贯彻《森林法》;对上级下达的绿化造林年度计划进行落实;对全县各乡镇、林场的绿化造林的调查设计进行初审,并向地区绿化办报批;负责全县绿化造林的质量检查、监督、验收;做好绿化造林内业、台帐登记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退耕还林工作。

(六)林木种子站

指导、监督全县林木种苗工作;贯彻执行有关林木种子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林木种质资源的保护和管理,组织林木良种的研究、选育、开发和推广;对上级下达的采种计划进行落实、采收、调拨;做好林木种子结实情况的预测、预报;负责林木种子的质量检查;核发、管理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监督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活动和林木种子质量;负责中心苗圃的育苗技术指导;全县苗木生产情况调查;绿化造林所需苗木的调配、绿化费的收缴等。

(七)病防站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病虫害的预测预报、防治和检疫工作;在种苗繁殖基地执行产地检疫;指导种苗生产单位或种苗专业户,建立无检疫对象的种苗繁殖基地;在指定的车站、港口、仓库等场所,执行检疫任务,签发省内调运检疫证书;对危险性森林病虫害进行调查,编制当地检疫对象分布资料,负责检疫对象的封锁、控制和扑灭工作;对引进种苗进行隔离试种;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控、禽流感防控。

(八)经销站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木材销售管理的政策、法令和制度;热情接待客户,洽谈、咨询和订货,做到礼貌待客,在销售上为其创造有利条件和提供优质服务;强化科学管理,实行开令、拨付、划拨、结算;信誉第一,态度端正,要努力学习业务,以政策为准绳,提高经济效益,做好经济工作;按上级计划和木材调令调拨木材,严格执行经销手续,不赊销木材;做好协调工作,加强统一管理,勤请示汇报,掌握信息及时反馈;经销人员要严格遵守经销纪律,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奉公守法,不能以任何借口向客户索要或收受礼物,不勒卡刁难,影响销售信誉;不准利用职权之便,为亲戚朋友经销木材提供任何优惠或其它有利条件。

(九)产业发展办公室

负责林业产业政策的宣传、贯彻与咨询工作,制定全局林业发展规划和中、长期及年度计划,研究拟定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对森林资源开发利用、林产品加工、北药、森林旅游、森林花卉、森林野生菌和林业多种经营进行指导,负责林业产业信息管理及信息咨询服务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局属企业林业产业年度计划的编制与实施;承担林产品质量的标准制定、技术监督和技术服务。

(十)劳动服务保险基金管理站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三项统筹基金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等;对劳动合同制工人待业保险基金、劳动合同制工人退休养老金、固定职工退休统筹基金实行系统统筹;做好“三项基金”的按期收缴管理工作;负责林业局医疗保险收缴工作。

(十一)水上检查站

认真宣传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木材水上运输检查监督的政策、法规;学习有关林业方针,提高文化素质和业务水平;负责大兴安岭地区的水上出口木材检查工作;按规定检查下航船只,在执行木材运输检查监督职务时,查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木材运输证件或国家统配木材调拨通知书,详细登记查验木材水上运输的情况,对违章运输木材的,依法在规定的权限作出处理;公开张贴《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家有关木材水上运输检查监督管理的规定,以及木材水上检查站的规章制度,公开木材水上检查站工作职责、木材水上运输检查监督内容、处理依据、处罚标准等;制止、打击非法水上运输木材;根据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单位的依法授权或委托,履行相应的职责。

自然概况

呼玛县林业局属大兴安岭隆起带东侧及小兴安岭北端低山丘陵地貌类型,因此,在嫩江源头及大、小兴安岭交接处,地形起伏变化小,河谷两侧阶地连接大面积的漫岗地,地势由北向南顷斜。

河流纵横、河网密布,水资源十分丰富,境内河流属于黑龙江和嫩江两大水系。呼玛河和汗达河均属黑龙江的一级支流,二根河和嘎拉河均属嫩江的源头河。因地处北温带北部边缘,属寒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年积温2086℃,无霜期短80—100天,年平均降水量460.4毫米。

土壤以暗棕壤和棕色针叶林土为主。植被属南泰加林向南延伸部分,成分为达乌尔区系。境内野生经济植物较多,野生动物资源丰富,矿产资源也比较丰富。

资源情况

呼玛县林业局经营总面积250230公顷。其中:林业用地面积208223公顷,占总面积的83.21%,非林业用地为42007公顷,占总面积的16.79%,林业用地中有林地面积172073公顷,人工林面积1038公顷,天然林面积171035公顷。全局森林覆盖率为69%。全局活立木总蓄积为1223.1万立方米,其中:有林蓄积1187.4万立方米,占97.08%,疏林蓄积880立方米,占0.01%,散生木蓄积3.6万立方米,占2.91%,有林地每公顷平均蓄积69.8立方米。

森林蓄积中人工林蓄积55万立方米,天然林蓄积1186.7万立方米。有林地面积、蓄积按龄组分布,各龄组以中龄林所占比重最大,占天然林面积、蓄积59.7%、68.11%;其次是幼龄林,占天然林面积、蓄积的37.26%、28.81%;近熟林、成熟林面积、蓄积分别占天然林面积的1.92%、1.93%和蓄积的1.12%、1.15%。本局无过熟林面积、蓄积。

针阔混交林的面积、蓄积最大,占天然林面积、蓄积的35.39%和38.84%;阔叶林面积、蓄积分别占天然林面积、蓄积的34.4%和25.83%;针叶林面积、蓄积分别占天然林面积、蓄积的30.21%和35.33%。

林业资源管理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这个林业局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培育、严格保护、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以生态建设为主线,以项目建设为重点,以全力构建林业三大体系为目标,深化改革,强化管理,保持稳定,依法治林,推进现代林业建设进程。

对具体工作,这个林业局将重点从六个方面进行推进:

一是加大森林培育力度。由于多年的连续采伐,这个局现有的森林质量很低,已经连续两年向上级争取了森林抚育、造林和补植任务,还将继续努力向上争取抚育和造林任务,在增加职工收入的同时,提高森林质量。同时,这个局牵头组织编制了《2008—2010年呼玛县造林绿化规划》,2009年计划造林5829亩,该局将积极与上级有关部门沟通,使资金早日到位并组织实施。

二是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确保森林资源安全。继续把征占用林地、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湿地保护作为管理重点,严厉打击毁林、毁草、拱地头、扩地边等乱占林地和偷盗林木的行为,严厉查处破坏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案件。加强对林下资源的保护和管理,严禁掠夺式开发。狠抓森林防火工作,提前做好春防各项准备工作,坚决杜绝人为火。狠抓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做到早预测、早报告、早防治,将危害减至最小。

三是逐步理顺管理体制,加快机构改革步伐。深化林场改革,减员增效,妥善解决分流人员的去向问题,逐步解决与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逐渐推行林下资源有偿使用的管理模式,对现有的林下资源实行有偿使用,管护工人在做好管护工作的同时,对林下资源自主经营,增加收入。

四是依托自然资源,加大产业开发力度。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量力而行,稳步推进”的原则,与森林资源管护相结合,有序开发、科学利用林下资源。加速蕨菜、老山芹、柳蒿芽及野生浆果、野生食用菌的开发,把采集与加工有机结合起来,增加林下产品的附加值。注重内引外联,招商引资,拓宽特色产业发展渠道,逐渐实现产业化。

五是加大项目争取力度,为林业经济发展不断注入新的活力。努力向上争取,力争使国家的生态资金投入额度有所增加;在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一期工程验收合格后,积极向上争取二期工程建设项目,使全县的防火基础设施水平再有一个大幅度的提高;努力争取防火公路建设,增加林区道路网密度;抓住国家扩大内需的政策机遇,将四个林场向“棚户区改造”项目靠拢,使林场的基础设施有个大的改观,提高职工生活质量;继续加大新林区建设步伐。利用新林区建设资金,金山林场已经对道路、自来水、输电线路等基础设施都进行了改造和修建。

将继续努力向上争取,力争将其他三个林场也逐步纳入新林区建设范畴,改善职工生活环境;积极与上级进行沟通申请,争取将四个林场纳入公益型林场。

六是不断加强党的建设,建立廉洁高效的干部职工队伍。加强社会事业建设,确保信访稳定,推进全局健康和谐发展。

地理位置

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正棋路1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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