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9-08 10:51
皋陶(公元前2220年-公元前2113年),偃姓(一说为嬴姓),皋氏,名繇,字庭坚。上古时期华夏部落首领,伟大的政治家、思想家、教育家,“上古四圣”(尧、舜、禹、皋陶)之一,后世尊为“中国司法始祖”。
皋陶(gāo yáo),也作咎繇(jiù yáo ),出生地一般有两个说法,一说为少昊之墟(今山东曲阜市)人,另一说为山西洪洞县皋陶村人。与之对应的,皋陶的姓氏有两个说法,一说为偃姓,一说为嬴姓。在尧朝时作士官,享年106岁逝世。后代担任理官,后代改为李氏(古代以业为氏,始于商朝,最早文献载战国时齐称狱官为“李”,“大理”最早出现于汉朝)。
约公元前2113年,皋陶卒,葬之于六(lù),据传其封地为皋城(今安徽六安市),最新考古发现皋陶后代封国为蓼国。唐朝皇帝认为,皋陶为李氏始祖。唐玄宗天宝二年(公元743年),追封“德明皇帝”,即“大唐德明皇帝”,简称“唐德明帝”生于山东曲阜,可能葬于皋城(今安徽六安市)。
相传为尧舜时人,舜命为管理刑政的士。佐禹平水土有功,后禹封其后裔于英(即英氏,今安徽六安西)、六(今安徽六安)。·引自《中国历史大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2010年版)第2475页。
皋陶与高辛氏的契、后稷共同辅佐大舜,成为中国先秦史中一位深远影响的人物。其创刑、造狱,倡导“明刑弼教,以化万民”的思想为四千多年来中国各个时期制定、完善、充实各项法律制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历史上被人们喻为“圣臣”。
在尧和舜时期任士师、大理官,负责氏族政权的刑罚、监狱、法治,即司法长官。皋陶被聘任为掌握刑法的官后,协助执政司禹处理领导事务。禹即位,被禹选为继承人。但皋陶在帝禹之前先死了,未能继位。皋陶是与尧、舜、大禹齐名的“上古四圣”之一,被奉为“中国司法鼻祖”。
皋陶“明于五刑,以弼五教”,主张五刑处于辅助地位,对于有过激行为或者犯有罪行的人要先晓之以理,不听教化,再绳之以法。“五教”是: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意在教育人们懂得并恪守最基本的几种关系,使人们彼此亲睦,互相谦让,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以实现一个没有犯罪行为的和谐社会,达到长治久安的目的。所以,舜盛赞皋陶:“汝作士,明于五刑,以弼五教,期于予治。刑期于五刑,民协于中,时乃功,懋哉!”
皋陶法律思想具有如下几个特点:一是德法结合,即道德与法律结合、德治与法治结合,“明于五刑,以弼五教”就说明了这个道理;二是民本思想,即强调重民、爱民、惠民,关注民生,听取民意,“安民则惠,黎民怀之”“天聪明,自我民聪明”等即说明此理;三是司法公正,公平公正是皋陶司法的终极目标,獬豸断狱的故事实质上是神化了皋陶铁面无私、秉公执法、断案如神的司法活动;四是天人合一,皋陶所言“天秩有礼”“天命有德”“天讨有罪”等是告诫人们要遵循天道,自然之理。
皋陶帮助禹当上了中原华夏的大领袖。禹继帝位后,为了尊重禅让制度,推举皋陶当继承人,并让他全权处理政务。禹继位后,江淮诸国对禹有不满情绪,他多次巡视江淮,宣讲禹功绩:“身执耒锸,以为民先”,不畏艰险,吃苦耐劳,公而忘私,一心为民排除水患,使民安居乐业。终使淮夷畏威怀德,一致拥戴禹。皋陶为开创华夏盛世立下赫赫功勋。但是,皋陶在帝禹二年就逝世了,享年106岁。皋陶死后,大禹又把继承人定为皋陶之后——伯益。
皋陶死后,葬于六安,即今安徽省六安市,这里古有皋陶墓,世人称之为公琴。
传说中国的第一部《狱典》就由皋陶制定,他把《狱典》刻在树皮上,呈给舜,帝舜看后觉得很好,就让皋陶实施。《狱典》归纳了杀害同伴就得服法而不在于用刑。
东汉《论衡·是应》有记载,汉代衙门里供奉皋陶像、饰獬豸图,后被传神话为“狱神”。
皋陶也是古六安国始祖,还是徐国国君的祖先,而且是古代东夷部落的首领之一。蓼国国君也有可能是皋陶的后裔。洪洞县甘亭镇士师村又名皋陶村,以皋陶的官称和名字同时命名村子,这种形式很少见。“皋陶卒,葬之于六。禹封其少子于六,以奉其祀。”(《帝王世纪》)“繇,封之于皋,卒崩于皋。”(《钦定四科全书》)故六安古称皋城。皋陶墓收录于《中国名胜大辞典》。皋陶封地英、六,位于今六安、英山、金寨、霍山一带。皋陶后裔聚集于封地和舒城、潜山、庐江、巢县、霍邱、怀远、灵璧、泗县、凤台、亳县,广布于全国各地,江苏省盐城市现有皋姓2000多户。
皋陶英灵归宿之地的皋城子孙们,已把古皋城建设成现代化的城市,并重修了皋陶墓。
皋陶所创制的法律,极有逻辑,比如“五典五惇”“五刑五用”“五刑有服、五服三就、五流有度、五度三居”等;且言简意赅,比如“昏、墨、贼,杀”等。所谓良法,不仅要有好的内容,更要有好的逻辑;立法过程中,要注重内在逻辑,强调其概括性,使得法律疏而不失,简便易行。这正是皋陶在法律上的成功之道。皋陶所言立意高远,皋陶所行正大光明,言行高度统一,所以民才信服。
皋陶曾经被舜任命为掌管刑法的“士”,以正直闻名天下。被奉为中国司法鼻祖。舜在任命禹担任司空,治水的时候,禹万分辞让,推荐稷、契和皋陶担任这一职位。但是舜还是把这一职位交给了禹。舜对皋陶说:“皋陶,蛮夷侵扰华夏,坏人为非作歹,你就担任司法官(士),处刑要让人信服,流放罪分为不同等级,而远近不同。只有公正明允,才能取得民众的信任。”
传说皋陶还使用一种叫獬豸的独角兽来决狱。獬豸类似羊,但只有一只角。据说它很有灵性,有分辨曲直、确认罪犯的本领。皋陶判决有疑时,便将这种神异的动物放出来,如果那人有罪,獬豸就会顶触,无罪则否。史书上说皋陶为大理,天下无虐刑、无冤狱,那些卑鄙的小人非常畏惧,纷纷逃离,至使天下太平。舜帝极为欣赏皋陶的成绩,他的后代被封于六、英等国。
尧舜禹时期的重大政治措施大多是皋陶谋划的。皋陶从事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的全部活动中所体现的光辉思想和伟大业绩,形成了中国上古时期的文化体系,即皋陶文化。皋陶文化主导着华夏民族文化的发展,推动了社会文明的进步,奠定起国家产生的基础。
皋陶文化的内容主要是:兴“五教”。五教即“父义、母慈、兄友、弟共(恭)、子孝”。定“五礼”。五礼即“吉、凶、宾、军、嘉”。吉礼即祭祀之礼,凶礼乃丧礼,宾礼系部落与部落联盟之间、部落与部落之间以及与联盟之外的友好部落之间的聘享之礼,军礼为组织氏族、约束大众成军之礼,嘉礼为“饮食、男女”之礼。创“五刑”。五刑即“甲兵、斧钺、刀锯、钻笮、鞭扑”。甲兵,即对外来侵犯和内部叛乱的讨伐;斧钺,系军内之刑,属军法;刀锯,系死刑和重肉刑;钻笮,是轻肉刑;鞭扑,是对轻罪所施薄刑。皋陶在习惯法的基础上整合为“五刑”,无疑是一大进步,创中国刑法之始。立“九德”。九德即宽而栗(秉性宽弘而有原则)、柔而立(性情温良而能立事)、愿而恭(质朴而能尊贤)、乱而敬(有才而能敬事)、扰而毅(谦和而有主见)、直而温(正直而不傲慢)、简而廉(具大略而能务实)、刚而塞(果敢而不鲁莽)、强而义(刚强而不任性违理)。皋陶制定的“九德”,内涵包括人的禀赋、气质、品德、才干等许多方面,是所知的中国历史上最早考察、选拔公职人员的标准。亲“九族”。九族即部落联盟核心的亲属部落。部落联盟是一个松散组织,联盟没有可靠力量做后盾是维持不下去的,所以亲“九族”亦是当时历史条件下一项重要的政治策略。
皋陶文化的核心是“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治国安邦之道。
历代史籍记载:“帝舜三年,命咎陶作刑”、“皋陶造狱而法律存”、“《夏书》曰:‘昏、墨、贼,杀’皋陶之刑也”;皋陶说:“天讨有罪,五刑五用哉”。由此可见,皋陶刑法是中国最早系统和制度化的刑法,是中国真正意义上的刑法开端。夏朝的“禹刑”,商代的“汤刑”和西周的“九刑”或“吕刑”,都是从皋陶之刑发展而来。皋陶的“五刑”早于古巴比伦的《汉穆拉比法典》三四百年,因此皋陶被尊为中国的“司法始祖”。皋陶的法治思想为后世的法制起了典范作用。
他执法严谨,对过失犯罪者尽量宽恕,对故意犯罪或累犯不改者从严惩处,对罪疑者从轻处罚,在杀人的问题上更加谨慎,不伤无辜。他执法公正,“决狱明白”,“听狱制中”,“五刑五用”,乃至“天下无虐刑”,“天下无冤狱”。他注重教化,“明于五刑,以弼五教,期于予治,刑期于无刑”。主张以“法治”辅助“德治”,希望最终实现社会上没有犯罪行为的大治局面。
从《史记》的《五帝本纪》《夏本纪》对皋陶言行的记载中,可以看出皋陶讲道德、勇于担当、公正无私的政治形象;其次,从《尚书·皋陶谟》中,还可看出皋陶以人为本、谦抑、正直无私、民本的形象;而从《荀子》《淮南子》《牟子理惑论》等,又可以见到皋陶铁面无私,不怒自威的理性法官形象;再从《后汉书》《提牢备考》亦可见皋陶作为狱神而存在;最后,在《左传》三处涉及皋陶的故事中,又可发现人们对皋陶的无上崇敬和怀念,主要是因为他以德服人,制律简明扼要,执法公平。
皋陶的首要政治主张是实行德政。皋陶认为实行德政的关键在于提高人的品德修养。强调君主、群臣的修身应由上而下,由己及人。提出为官者要具备三、六、九德。以三德要求于卿大夫,以六德要求于诸侯,以九德要求于天子。以道德处理政务,大臣们就会同德同心,就能使功成业就谋略实现。只有“知人善任”,举用德才兼备、勤政廉政的人,才能治理好国家,才能施恩惠于民。
民心之安,取决于君、臣之德。“皋陶迈种德,德,乃降。”皋陶墓东5华里处的“种德寺”, 就是后人为纪念皋陶教化民众播撒仁德种子而兴建的古遗址。“好生之德,治于民心”。由于皋陶卖力推行德政,身体力行,使得天下太平,百姓安生,所以民众宾服他,归附他,怀念他。从而开创了“天下明德皆自虞舜始”的大好形势。唐代著名诗人皮日修在《咎繇碑》文中评价皋陶:“德齐于舜、禹,道超乎稷、启。”“帝禹立,而举皋陶荐之,且授政焉。”皋陶总揽朝政,谋划了一系列的有关社会制度、习俗、文化等全方位的革新方案:兴“五教”,定“五礼”,设“五服”,创“五刑”,亲“九族”,立“九德”。这些重大举措全都付诸实施,建立了社会正常秩序,加强了部落、部族间的联系和融洽,为国家的产生打下了基础。
皋陶的思想后来被孔子继承和发扬光大,创立了儒家理论学说,成为中国整个封建王朝治国基础理论。
皋陶作耒耜,为发展农业生产作出了巨大贡献。晚年辅佐大禹治水,皋陶“劳苦功高”。《史记·殷本纪》引《汤浩》曰:“古禹、皋陶久劳于外,其有功乎民,民乃安。东为江,北为济,西为河,南为淮,四渎已修,万民乃有居。”皋陶佐禹治水,“令民皆则禹,不如言,刑从之。”利用法律手段确保治水工程的胜利完成。乃于怀远涂山举行了治服水患的庆功盛典:“会诸侯于涂山,执玉帛者万国。”淮夷的先民们不仅在农业方面先进于中原地区,而且在手工业中的制陶,生产工具的制造和金属冶炼技术等方面也处于领先地位。由于皋陶高明的谋划和鼎力辅佐,使尧舜禹时代出现了繁荣盛世,迈进了“早期国家阶段”。
皋陶主张“罚弗其嗣,赏延于世,宥过无大,刑故无小,罚疑唯轻,功疑唯重”。这段话的意思是,一个人犯了罪,不应该株连他的后嗣子孙;如果赏功,就应该世代不遗。对于过失犯罪的,即使严重一点也应该从宽处理;对于故意犯罪,他们也要从严追究;对于犯罪事实有不清楚的,处断一定要从轻;对有功于国的人,虽事实有可疑处也应该从优赏赐。这段话真是精辟入里,这一闪耀着朴素的辩证法光辉的刑狱思想,对于法律工作者来讲,也是有较高的参考价值的。
据说皋陶非常善理狱讼,当了士师后,遇上疑难的案子,就让神兽獬豸(独角兽)以角触不直者,独角兽顶了谁,谁就输了官司。在皋陶的辅佐下,帝舜把天下治理得井井有条,出现了一个道不拾遗、夜不闭户的太平盛世。因此舜决定把帝位传给皋陶,不料皋陶由于操劳过度,不幸过早地死去了。伟大的爱国诗人屈原在《离骚》中盛赞皋陶的功绩:“汤禹严而求合兮,挚咎繇而能调。”挚是伊尹,汤的贤相,咎繇即是皋陶。诗意是,成汤和夏禹都能和帮助自己治理天下的人相敬相合,伊尹和皋陶也能和他们的君主和衷共济。《孟子·滕文公上》中,也记载着大文豪孟轲的热情歌颂:“尧以不得舜为己忧,舜以不得禹、皋陶为已忧。”诗仙李白也赋诗讴歌:“何不令皋陶拥彗清八极,直上清天扫浮云。”希望皋陶复出,扫尽天下一切罪恶和不平。
由于皋陶治狱功绩很大,影响深远,自古以来的监狱,都把他奉为狱神,建庙造像,不论狱吏还是犯人,都要向他顶礼膜拜。《泊宅篇》中就记载着:“今州县狱皆立皋陶庙,以时祀之,盖自汉已然。”
传说皋陶使用一种叫獬豸的独角兽来决狱。这种獬豸有点像山羊,但它只有一只角。据说它有分辨曲直、确认罪犯的本领。皋陶判决有疑时,便将这种神异的动物放出来,如果那人有罪,獬豸就会顶触,无罪则否。史书上说皋陶为大理,天下无虐刑、无冤狱。
这一传说无法考证真假,但獬豸作为中国传统法律的象征受到历朝的推崇。史载春秋战国时期,獬豸冠在楚国成为时尚,秦代执法御史也戴着这种帽子。到了东汉时期,皋陶像与獬豸图成了衙门中不可缺少饰品,而獬豸冠则被冠以法冠之名,执法官也因此被称为獬豸,这种习尚一直延续下来。清朝时,监察御使和按察使等监察司法官员都一律戴獬豸冠,穿前后皆绣有獬豸图样的补服。所以一直以来,独角兽都被当作历代王朝刑法和监察机构的标识。
“皋陶作刑”就是指在虞舜时期,将黄帝以来(即父系社会建立以来)的原始刑法做了一次较为系统的修订,并在原来“象刑”的基础上,制订了劓、刵、椓、黥、大辟等几种刑罚,为以后的奴隶制五刑奠定了基础。此外,还以流刑作为五刑的“宥刑”,鞭刑作为官刑,扑刑作为教刑,金刑作为赎刑。
皋陶是上古时期伟大的政治家、思想家、教育家,“上古四圣”之一,史学界公认的“司法鼻祖”。皋陶文化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瑰宝,是留给后人宝贵的精神文化遗产。皋陶思想是儒家学术思想的重要源头之一,其主体“法治”和“德治”与今天的“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有着历史渊源关系。
皋陶的主要功绩:制定刑法和教育,帮助尧舜禹推行“五刑”、“五教”。用独角兽獬豸治狱,坚持公正;刑教兼施,要求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使社会和谐,天下大治。虽然史学家评价皋陶时莫衷一是,但作为“中国法律鼻祖”的认识,却是出奇的一致。
皋陶,与尧、舜、禹同为“上古四圣”,是舜帝执政时期的士师,相当于国家司法长官。皋陶又是上古时期伟大的政治家、思想家、教育家,被史学界和司法界公认为“司法鼻祖”,他的“法治”、“德治”思想,与今天的“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有着历史渊源关系,皋陶文化中的司法活动与法律思想对中国古代法律文化有着重要影响。皋陶还被后人神话为狱神,他辅佐帝舜理政、治水和发展生产,并为融合夷夏和后来中华民族的形成作出巨大贡献。
禹成功治理洪水,世人便把他敬为神人,尊为“大禹”、“神禹”,将他与天地相齐名,所谓天大、地大、禹大。当时人们甚至把整个中国叫“禹域”,意为大禹治的国度,从而把治理江河、战胜洪灾的所有美好愿望,都寄托在大禹身上。“开九州,通九道,陂九泽,度九山”,大禹几乎成为无所不能的天神。
《诗经》赞美道:“洪水茫茫,禹敷下土方。”
《尚书》曰:“禹平水土,主名山川。”《左传》云:“美哉禹功!明德远矣。微禹,吾其鱼乎!”《史记》中也说:“大禹平活水土,功齐天地。”
实际上,大业与皋陶并不是同一个人:史书中仅仅是说“皋陶之子孙被封于英、六”,并未说其子为伯益;历史上的伯益、伯夷也不是同一个人。事实上,益和伯益是一个人。在五帝本纪中对大禹有伯禹的记载。故伯益就是益,将二者强行区分是不对的。
唐林宝《元和姓纂》中关于李氏起源有皋陶身世记载:帝颛顼高阳之裔。颛顼生大业。大业生女莘(《新唐书·宗室世系表》作女华),女莘生咎繇(按:即皋陶),为尧理官,子孙因姓李氏云云。裔孙理徵得罪于纣。其子利贞逃难伊侯之墟,食木子得全,因变姓李氏。利贞十一代老君,名耳,字伯阳,居苦县赖乡曲仁里。曾孙昙,生二子:崇、玑。崇子孙居陇西,玑子孙居赵郡。(罗振玉云:“案《世系表》作‘耳裔孙洪,洪曾孙昙,昙四子:崇、辨、照、玑’,与此不合”)。崇五代孙仲翔,生伯考。伯考生尚。尚生李广也。广以后生唐高祖李渊。
宋郑樵《通志·氏族略》中亦有相关记载:李,嬴姓。高阳氏,产大业,大业生女华,女华生皋陶(按:皋陶又作咎陶、咎繇、嬴繇),字庭坚,为尧大理,因官命族为李氏。夏、商之季有理徵,为翼隶“中吴伯”。以直道不容,得罪于纣,其妻“契和氏”携子利真,逃于伊侯之墟。食木子而得全。遂改“理”为李氏。利真十一代孙老君,名耳,字伯阳,以其聃耳,故又号为老聃,居苦县赖乡曲仁里。或言聃六世祖硕宗,周康王赐食采于苦县。聃曾孙昙,生崇、玑。崇子孙居陇西,玑子孙居赵郡。
崇五代孙仲翔,生伯考。伯考生尚。尚生广。又徐氏、邴氏、安氏、杜氏、胡氏、弘氏、郭氏、麻氏、鲜于氏、张氏、阿布氏、阿跌氏、舍利氏、董氏、罗氏、朱邪氏,并以为功,从唐国姓为李氏。【郑樵按:李氏凉武昭王有国二十年(按:李暠,351年生,卒于417年,字玄盛,小字长生,汉族,陇西成纪人,是李昶的遗腹子,十六国时期西凉的建立者),高祖有天下三百年,支庶既蕃,子孙必众。然谱牒之议纷纷,不知何始,以理官为氏,以食木子又为李氏,此何理也?以官为氏者,容有此理,以食木子为氏,而取李同音者,无是理也,今不得其始,姑从理说,寘在官列。】【郑樵又按:唐家有天下,必欲世系详明。然自“成纪”令之后(按:成纪令李尚,据《新唐书·宗室世系表》的说法,是西汉初年陇西、河东二郡太守李伯考之子,生李广。曾任陇西成纪令。西汉初年有三位李尚见于史书,一个是李广之父,曾任陇西成纪令。一位李尚在汉成帝时,曾任南郡太守。还有一位参与了《淮南子》的编纂,是淮南王刘安门下的“淮南八公”之一。这三位李尚所处的年代相近,无法确定是三个人还是一个人),信以传信;自“成纪”令之前,疑以传疑。盖谱牒之家,信疑相半。“尚”为“成纪”令,因居之,其后遂为陇西成纪人,故言李者称陇西。】【郑樵又按:自明皇以后凡十四代,诸王不出閤,不分房,子孙阙而不见。唐之初也,自高祖至睿宗,子孙皆使之治官临民,然后立功立事,故有可著者,而其后亦盛大。且以天族龙种之慧而使之出人间,亲世事,知稼穑之艰难,是故功臣文士辈出,虽经武后中宗之变,而唐祚不衰。自明皇之后,皇子皇孙皆因纳于富贵嗜欲之阃,遂令文章事业之姿,变为奇技淫巧之作。枝叶披离,则本根无所芘,所以唐自明皇之后,一日不振于一日。以此观之,则周家享国长久也。宜哉。】
但《史记·秦本纪》:“大业取少典之子,曰女华。女华生大费,与禹平水土。”关于女华的记载则与之相左。
皋陶别名庭坚考证:
《左传·文公·文公十八年》载:“昔高阳氏有才子八人,苍舒、隤敳、梼戭、大临、尨降、庭坚、仲容、叔达,齐圣广渊,明允笃诚,天下之民谓之八恺。……以至于尧,尧不能举。舜臣尧,举八恺,使主后土。”说明皋陶为尧舜时期的士臣。
《左传·文公·文公五年》载:“冬,楚公子燮灭蓼,臧文仲闻六与蓼灭,曰:‘皋陶、庭坚不祀忽诸。德之不建,民之无援,哀哉!’”
杜预曰:“蓼与六皆咎繇后。”
杜注:“庭坚,即皋陶字。”《史记正义》解:“皋陶,字庭坚。”
据考证,皋陶、庭坚并非一人,也不同姓,且唐尧之时,人并无字,皋陶亦然,杜注与正义皆误。
其中蓼国为皋陶后代之封国,已被考古所验证。但皋陶与庭坚应为两人,庭坚不是皋陶的字号。另据《史记·五帝本纪》清华简《厚父》篇有“启惟后,帝亦弗恐启之经德少,命咎繇下,为之卿士”。则皋陶应当在启的时代任过官职。皋陶与伯益应当同时各自为政,亦说明皋陶非是伯益之父大业。
传说,皋陶出生于山西洪洞县皋陶村。皋陶作为“中国司法始祖”在任大理(司业)时创“五刑”、立“九教”,天下无虐刑、无冤狱,那些卑鄙的小人非常畏惧。舜帝极为欣赏皋陶的成绩,把他封在皋城,在今安徽六安市。就此,皋陶成为古代六安国始祖,故今六安(皋城)称为皋陶的故乡。
实际上,大业与皋陶并不是同一个人:史书中仅仅是说“皋陶之子孙被封于英、六”,并未说其子为伯益;益和皋陶处于同一时期。历史上的伯益、伯夷也不是同一个人。伯益应该是大业之子。事实上,益和伯益是一个人。在五帝本纪中对大禹有伯禹的记载。故伯益就是益,将二者强行区分是不对的。
古籍记载,伯益(伯翳)能驯鸟兽,事虞,食于嬴(山东省莱芜市);次仲甄,事夏,封六(安徽省六安市);次封偃,(山东曲阜西)偃后俱食于楚。伯益封于少昊之墟,成为诸嬴之祖,后世威震四海的秦始皇嬴政乃伯益之后,伯益原是舜的畜马官,因养马有功被赐于“嬴”姓。周孝王时,伯益之后又营养牲口被封“秦邑”,号称“秦嬴”。伯益后裔造父。
周缪王时造文取骥之乘匹献缪王,王使造父御,攻徐偃王,破之。仍赐造父以赵城,由此为赵氏,赵城(山西洪洞县赵城镇),古造父之邑,赵姓始祖。次子,事夏,后封于六安。故而英、六等姓为皋陶少子后;嬴姓和舒、徐、阮、江、黄、梁、赵、萧、费、莒等氏均为伯益后裔。
后来禹又举荐伯益为继承人。禹根据皋陶之后大业的品德和功劳而举他为继承人,并授政于他。但大业未继位即去世,禹便举荐伯益为继承人,也授政于伯益,又封伯益与帝舜之女所生的儿子玄仲领江地(意思是凡有江水流经的地域皆为玄仲封地),还把费、英、六、偃等一带封给皋陶其他后裔;玄仲的江国和费、英、六、徐等方国形成庞大的嬴姓方国群,直到春秋时还大部分存在,后多为楚国所灭,秦楚因此成为世仇,在秦始皇统一六国前,楚国成为被秦国攻略最多的国家。唐玄宗以李氏始祖为皋陶,于天宝二年(公元743年)追封其为“德明皇帝”。
后代有皋陶氏、皋氏、陶氏、阮氏等,皋陶亦是这些姓氏的得姓始祖。今六安城东有皋陶墓,夏、商、西周到春秋战国时的秦国、赵国、江国、黄国、徐国、费国、偃国、英国、六安国、萧国、阮国、梁国、莒国等嬴姓诸侯国的贵族都是其祖伯益的后人。
皋陶的墓冢遗存至今,在今安徽省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皖西大道北侧。据《吕氏春秋通诠·审分览·君守》载:“今六安城东有皋陶墓”。皋陶墓位于六安城东7.5公里、六安至合肥公路北侧15米处,东北35米处为皋陶祠旧址。
皋陶被孔子列为上古“四圣”之一,《史记·索隐》载:“六安国六安,咎后偃姓所封国”,故六安有皋城之称。皋陶墓为圆形土冢,周长97米,高6.2米,墓顶平面直径4米,上有黄连木一棵,形同华盖,墓前有清同治年(1869年)安徽布政使吴坤修手书“古皋陶墓”碑刻一块,碑高1.82米,宽0.92米。1981年公布为六安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同年被上海辞书出版社收入《中国名胜大辞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