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5-06 22:30
1、死亡给付。
2、残疾给付。
意外死亡给付和意外残疾给付是意外伤害保险的基本责任,其派生责任包括医疗给付、误工费给付、丧失费给付等。
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缴纳一定数额的保险费,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或近因,在被保险人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的一定时期内造成死亡、残疾、支出医疗费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则保险公司给付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一定数额的保险赔偿金。
2.商业保险依照平等自愿的原则,是否建立保险关系完全由投保人自主决定:而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凡是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或劳动者, 其缴纳保险费用,接受保障,都是由国家立法直接规定的。
3.商业保险的保障范围由投保人、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不同的保险合同项下,不同的险种,被保险人所受的保障范围和水平是不同的,而社会保险的保障范围一般由国家事先规定,风险保障范围比较窄,保障的水平也比较低。这是由它的社会保障性质所决定的。
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实行的社会保障制度,被保险人有永久获得保障的权利。政府对保险财务负最后的责任,发生亏损由国家财政拨款弥补。
4.对象和作用不同。社会保险以劳动者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为对象,在劳动者丧失劳动能力后给予物质帮助;商业保险是以个人或全体人民为对象,并根据其缴保费多少和事故发生的种类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5.权利与义务对等关系不同。社会保险强调劳动者必须履行为社会贡献劳动的义务,并由此获得社会保险待遇的权利,实现权利义务基本对等;商业保险则主要表现为“多投多保,少投少保”的等价交换关系。
6.保障水平和立法范畴不同。社会保险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要为标准,商业保险则以投保所缴保费为标准;社会保险看重保障,商业保险看重“偿还”;社会保障属于劳动立法范畴,商业保险属于经济立法范畴。
7.管理制度不同。社会保险由中央或地方政府集中领导,专业机构组织管理,属于行政领导体制;商业保险是自主经营的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属于金融体制。
1.保险公司的有关人士建议,由于有针对性的保险,保险责任范围相对小,费率也比较优惠。而保障范围广的普通意外伤害保险,价格就相对较贵。
2.意外险的费率(价格)不是与被保险人的年龄相关的,而与职业相关。职业风险越高,意外险的价格也越高。如果职业风险过高,意外险的价格甚至会高于购买定期寿险。如果只求身故保障,可以考虑定期寿险。
3.在选择意外险产品时,不妨多看几家保险的意外险,尽量选择保障额度高、保障内容相对齐全、保险责任限制少的险种。建议选择卡折式意外险套餐,这类“套餐”比单独买意外险或买附加意外险更合算。
4.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免赔额为50元,50元以上部分赔付80%,最高赔付金额8000元。特定交通意外指以乘客身份乘坐火车、轮船,发生意外伤害导致意外身故或伤残。意外住院津贴免赔天数为3天。
5.旅游意外险适合不方便购买普通意外伤害险的人群。由于普通意外伤害险要求投保年龄在16岁-65岁之间,而旅游险没有年龄限制,因此特别适合老人和儿童在特殊风险期间投保。
因此,比较省事的做法是投保个人或团体的意外伤害保险,将日常生活中能够遇到的风险全都包括在内,即便价格略高,但不会因保障不全发生不能赔付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