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20 14:56
商南茶选用清明前后一芽一二叶为原料,具有外形紧秀弯曲或扁平光直、白毫显露,汤色嫩绿、清澈明亮、叶底黄绿明亮、耐泡、回甜、滋味鲜爽,栗香浓郁持久。
商南茶内含物质丰富,经检测每千克商南茶铁含量在172毫克-355.3毫克,锌含量在45.5毫克-54.6毫克,水浸出物含量达44%-46.7%,茶多酚含量达17.2%-18.2%,总糖含量达2.4%-2.6%,并有24种有机物质稳定组合成的香味。
商南地处中国西部茶区最北端,四季分明,光照充分,雨量充沛,年平均气温14℃,多年平均降水量803.2毫米,日照1973.5 小时,无霜期216天。
商南县境内河流密布,河谷交织,水力资源丰富,共有大小河流2200多条,水质为中等硬度,pH值呈弱酸性。
商南县境内基本呈现“八山一水一分田”的浅山丘陵地貌,土壤在地理分布上具有明显的水平地带性和垂直地带性特点,以黄棕壤、棕壤、潮土、新积土为主;土地肥沃,土壤富含有机质,富含铁、硒、锌等人体所需的微量元素。商南县域范围内的光、热、水、地形、土壤适合茶叶生长,受昼夜温差大,低温和降雨量偏低的影响,茶叶生长缓慢,单产较低,但茶叶内含有效成份高,且几乎不使用任何农药,有利于商南茶的种植。
1970年,商南茶引种成功,将茶叶栽培由南向北推移三百多千米,使商南县成为中国西部最北端的新兴茶区。
1988年6月15日,中国茶叶研究所在陕西省科研中心举行名茶评审会,在开汤品评中,商南茶获得一致好评。
以商南茶为主题的电影《北纬33度》获得2013年中国优秀农村题材电影优秀故事片大奖,也足见商南茶的魅力。
2011年,商南县茶叶基地总面积达到20万亩,其中无性系茶园2000亩,良种选育示范园200亩,无公害茶园10万亩。
2018年,商南茶总生产面积1万公顷,产量500万千克。
2011年12月15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商南茶”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2020年9月18日,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发布,商南茶列入2020年第二批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
商南茶的地理标志保护的区域范围为城关镇、富水镇、青山乡、试马镇、清油河镇、党马乡、过风楼镇、太吉河镇与梁家湾镇(合并为金丝峡镇)、湘河镇、白浪镇、赵川镇、十里坪、水沟乡等13个乡镇,60个行政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10°24′00″~111°01′00″,北纬33°06′00″~33°44′00″。
1.基地选址
商南县已通过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检测,境内环境符合茶叶生产。茶叶生产基地选择生态环境良好,远离公路及工业污染;选择海拔在1000米以下,背风向阳、坡度25度以下的低山缓坡;土质以油沙土、麻骨石土和沙壤土为好,土壤微酸性,pH值在5.5-6.0间,土壤无明显石灰反应、无重金属污染;土层较深厚(40厘米以上)、排水良好的山坡及台地;交通便利、有电力条件、采工充足的地方。
2.品种选择
栽种的主要茶叶品种是紫阳群体种、安徽群体种等,品种主要有“铁观音”、“龙井43”、“安吉白茶”、“迎霜”等,种植方式主要为直播,占98.8%,无性茶移栽占1.2%。
3.病虫、草害防治
受昼夜温差大,低温和降雨量偏低影响,适合在茶叶上发生的病虫害在这里很难大面积发生,所以商南茶生产过程中不使用农药,以及时采摘、控制树高、深耕清园、人工诱杀、人工除草等方式破坏病虫生存环境;每隔两年春季开采前一个月叶面喷洒0.7%石灰半量式波尔多液一次,秋季施用0.5波美度石硫合剂一次预防。
4.茶叶采摘加工
商南茶因昼夜温差大,低温和降雨量偏低,茶叶生长缓慢,采摘以毛尖等春茶为主,很少采夏茶,为保证第二年春茶的品质,从不采秋茶。茶叶加工厂远离交通主干道100米以上,远离工矿企业,场地宽敞、设备完善,环境整洁、干净,通风、采光良好。加工设备不使用铅及铅锑合金、铅青铜、锰黄铜、铸铝及铝合金材料制造接触茶叶的加工零部件,所有器具和工具清洁无毒无污染。操作过程依据国家标准,按加工工艺制作,注意卫生,确保质量。并加贴无公害茶叶专用标志,标签符合国家标准GB7718-94《食品标签通用》的规定。
5.产品质量标准
产品分级、理化品质等符合绿茶类国家标准的规定,包装、卫生指标符合规定要求。标识明确,并且包装材料不影响茶叶品质,装卸、仓储、运输、包装用纸符合国家标准GB11680-89《食品包装用原纸卫生标准》的规定,严格做到生产、加工、包装、运输等各个环节的层层质量把关。
6.生产记录
商南茶生产单位对无公害茶叶生产基地进行统一的规范化管理,并建立无公害茶叶田间生产记录档案,全面记载生产情况,档案至少保存五年,以备查阅。
商南茶执行NY5017-2001无公害食品茶叶;NY5018-2001无公害食品茶叶生产技术规程;NY5019-2001无公害食品茶叶生产技术规程;NY5020-2001无公害食品茶叶产地环境条件标准。
1、商南茶的生产经营者在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前须向登记证书持有人提交使用申请书、生产经营者资质证明、生产经营计划和相应质量控制措施、规范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书面承诺以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文件和材料。
2、经审核符合标志使用条件的,商南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标志使用申请人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标志使用数量、范围及相关责任义务。
3、商南茶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生效后,标志使用人方可在农产品或者农产品包装物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并可以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活动。
4、商南茶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要建立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档案,如实记载地理标志使用情况,并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
5、商南茶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档案需保存五年,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和标志使用人不得超范围使用经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冒用农产品地理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