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30 14:56
喻茂坚(1474年-1566年),字月梧,号心庵,明重庆府荣昌县(今重庆市荣昌区)人。祖籍江西丰城,喻志善孙。明代法学家、清官。
喻茂坚(1474~1566),字月梧,号心庵,明四川重庆府荣昌县(今重庆市荣昌区)人。
正德二年(1507年),参加乡试中举人,名列十二名。正德六年(1511年)参加会试和殿试,中三甲三十二名进士,与新都杨慎同榜,授南直隶(今安徽)铜陵知县。县无城郭。流寇伪净江王猝至,他巧施谋略,夺贼舟百余艘。
后调任浙江台州府临海知县,力革当地溺死女婴之陋习。在任三年,拯救女婴万计,凡被喻茂坚所存活的女婴皆被唤作“喻女”。士民怀念他的恩德,还特建了生祠,至今临海碑碣犹存。
正德十四年(1519年)任福建道监察御史。喻茂坚刚刚进入仁途的正德朝,正是明代由盛而衰的转折时期。明武宗怠于勤政,而喜好游猎,朝政全掌握在宦官刘瑾等人手中。在刘瑾的怂恿之下,明武宗下旨南巡。皇帝的轻率举动引起朝臣们的激烈反对,纷纷上疏谏止,喻茂坚也毅然上疏极谏,表现了他正直敢言的性格。明代著名学者王守仁在江西平定宁王朱宸濠
中兴第一疏
此后,喻茂坚先后被贬为贵州左参政、福建按察使、浙江右布政使和陕西左布政使,足迹遍及大半个中国,喻茂坚都兢兢业业,毫无怨言。由于在陕西任期内成功击退外族入侵,升任右副都御史、郧阳巡抚。
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任应天巡抚,总督漕运。管理有方,结余修漕白银十余万两,力辞不取,代纳庐、凤、淮、扬四府水患灾民所欠税银十八万两。不久升任南京大理寺卿、刑部右侍郎,负责司法监督事宜。
嘉靖二十四年(1545年),奉旨查办楚愍王被世子朱英燿刺杀一案,以国为重,不徇私情,秉公处死世子朱英燿。受到明世宗的赞赏,世称“汉廷老吏,当代法家”。不久,喻茂坚有负责督捕伪称帝号的红罗女,用计擒获伪遗妃和伪吴王。
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升任刑部尚书。喻茂坚担任刑部尚书不久,便发生了内阁首辅夏言被正受世宗宠信的奸臣严嵩倾陷之事,严嵩激世宗杀夏言以取而代之,在量刑时,喻茂坚敢于与炙乎可热的严嵩碰硬,援引《大明律》中“议贵”、“议能”二条请贷其死,并向世宗进谏说:“人可以杀,但国体宜惜,”请世宗从尊重国格出发,不要做二百年来第一个杀宰相的皇帝。明世宗不听,于十月将夏言处死,并降罪喻茂坚为夏言开脱之责,除将喻茂坚与左都御史屠侨训斥一顿外,还罚他们的俸禄以示惩诫。喻茂坚见朝政已被严嵩党羽所把持,朝堂已无正义可言,于是他在完成《问刑条例》等编纂工作以后,便毅然称病辞官,世宗再三慰留,他仍坚持要走。
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冬,辞官还乡。
嘉靖三十八年(1559),喻茂坚创建荣昌尔雅书院,亲以诗书课后生。
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病故,享年92岁,卒赠太子太保,御赐葬祭,祀名宦乡贤忠贤,葬于路孔神龟山(今路孔镇尚书村)。
在刑部尚书任内,曾主持编纂《问刑条例》,受到世宗皇帝的嘉奖。皇帝遣宦官赐金帛,宦官还,称“喻尚书馈礼仅三两”,世宗谕曰:“喻茂坚乃天下清官也”。
喻尚书古墓是喻茂坚爷爷喻志善之墓,位于荣昌区昌元街道三岔马路口赵寺河喻家牌坊屋基。喻志善1435年从江西出发,移民填四川,1436年到达荣昌,1476年左右去逝后建该墓,因嘉靖27年(1548年)喻茂坚任刑部尚书,按明朝之规尚书的父亲、祖父可享受其荣誉,故该墓为尚书古墓。
该墓始建于1490年左右。1556年,刑部尚书喻茂坚请旨后按明朝尚书墓的规格完善落成。建有石牌坊一座、石望柱四根、幕志铭石碑两块、石翁仲四个、石马四匹、石狮两头、石鼓两个。现存墓志铭碑两块,石匾一块,“石人菩萨”一个,石人、石马、石狮、石鼓共7个(其中5个滚落山腰泥土中),都有不同程度损坏。估计山腰泥土中还能找出几个石人、石马。
该墓为研究荣昌明代移民文化提供了宝贵的实物资料,是历史名人喻茂坚为荣昌人的物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