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13 11:01
计算机协会在四川民办天一学院、四川民办天一学院社团联合会的领导下,在协会指导老师的具体指导下,举全协会之力,期以达到以下目的:
第一条 中文名称:四川民办天一学院计算机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简称计算机协会或计协;英文名称:The Computer Association of Sichuan Minban Tianyi University of Geosciences,简称ITMA。
第二条 本协会属于由具有优秀思想品质、勤学奋进、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社会服务意识和对计算机相关领域有兴趣的学生组成的学生团体。
第三条 本协会是社团联的成员单位之一,接受校团委和社团联的领导和监督管理,接受四川民办天一学院电子信息工程系和天一学院业余机房相关老师的业务技术指导。
第四条 本协会在共青团四川民办天一学院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团委)、四川民办天一学院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社团联)的领导下,在协会指导老师的具体指导下,举全协会之力,期以达到以下目的:
一、普及计算机和互联网基础知识,提高我校学生的计算机应用水平,满足广大电脑爱好者的求知欲;提高协会成员电脑实际操作水平,在交流学习中共同进步;
二、继承和弘扬校园的精神文明建设,丰富同学们的校园文化生活,营造良好的校园网络文化氛围;
第五条 本协会采取会员制,会员是协会成长和发展的宝贵资源和中坚力
(一)日常培训活动:主要利用课外时间、周末时间、节假日期间开展培训。每周制定培训计划,定期进行小组总结。
(二)技术服务与宣传活动:
(1)组织全校性的宣传活动,主要内容为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常见故障与维护知识、安全法规、网络文化、新技术新产品、网络新闻传播等。
(2)组织全校性的义务技术服务与咨询活动,提供计算机设备维修、网络故障检查等技术服务,并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其他社会实践活动。
(三)电子竞技与技能大赛:
(1)举办校级电子竞技大赛,承办大型电子竞技大赛赛事的校内赛。
(2)举办电脑维修、软件应用和计算机知识的技能大赛。
(四)技术交流与科技创新活动:结合科技项目与技术服务工作,组织协会内部和协会间技术交流活动。
(五)参与学校组织的其它大型活动。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成员,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一) 四川民办天一学院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在四川民办天一学院工作的教师和其它工作人员;
(二) 具有优秀的思想品质、勤学奋进、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社会服务意识;
(三) 承认本协会章程。
(一) 符合入会条件的成员自愿、主动提出入会申请,填写并提交《四川民办天一学院入会申请表》,同时提供当年学院安排的课程表1份;
(二) 协会组织审查新会员入会资格,审查合格后成为预备会员,按照所填志愿进行分组,然后按照相关培训计划开展分组训练。主要利用课外时间、周末时间、节假日期间进行训练。
(三) 协会会员培训内容按模块分类进行,总体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基本知识和技能训练,第二阶段为实际工作与独立承担任务训练;
(四) 协会向会员发放会员证及本协会logo标志。
(一) 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培训、各类宣传与技术交流活动的权利;
(四) 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获得协会技术资料的权利;
(五) 对本协会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六)参加协会会议,阅读协会内部文件,获得荣誉的权利;
(七)申请成立协会内部兴趣小组、学习小组或开发小组等小组的权利;
(八)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一)承认协会章程,遵守协会纪律,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利益的义务;
(二)支持协会工作,积极参与协会举办的各类活动的义务;
(三)正面宣传协会的宗旨和任务,扩大协会正面影响的义务:
(四) 有一定基础的会员有与其他会员进行电脑知识、经验交流的义务;
(五)有为协会增添荣誉的义务;
(六)有积极完成本协会所分配的任务的义务。
(一) 退会须与协会秘书处结清有关物质、书籍、以及实验室各类资源,交回会员证及logo标志, 由常务副会长签字备案;
(二)会员主动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秘书处;
(三)因长期不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或违反有关纪律规定者,经协会部长会议表决通过后,予以除名,并由协会秘书长直接办理退会手续;
(四)学生因毕业、肄业等离开四川民办天一学院后,不享有会员权利,不履行会员义务,仅保留荣誉会员资格;
(五)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和协会其他规定的行为,经协会部长会
议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六)对退会的各种资料档案予以存档,并报社团联备案。
名誉会长
本协会设名誉会长1人,任期1年,聘请退出协会管理层、尚在学校就读的协会资深老会员担任,负责本协会的顾问和策划等重要事宜。
指导团队
本协会设指导团队(人数3-5人,不要求为协会会员),任期1年,聘请具有丰富计算机技能的学生担任,对协会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会长
本协会设会长1人(兼协会部长会议召集人),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接受指导单位监督。会长任期1年,可连任,在任期内不得兼任其他社团主要负责人。
会长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热心学生社团工作,对协会和会员负责;
(三)学习成绩优秀;
(四)在校期间未受过学校的处分;
会长的职权如下:
(一)组织部长会议处理协会事务,完成协会各项工作;
(二)组织召开会员大会,监督会员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三)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副会长
本协会设副会长两名(常务副会长1名,技术副会长1名),由会长提名经会员大会表决二分之一人员通过后任命。副会长任期1年,可连任,在任期内不得兼任其他社团主要负责人。
常务副会长和技术副会长的任职条件与会长任职条件相同,同时必须对自己分管的业务部门负责。
常务副会长分管秘书处、财务部、宣传部和外联部,同时兼任秘书处秘书长;技术副会长分管策划部、技术支持中心、培训中心。
秘书处
本协会设秘书处,设秘书长1人,干事若干。
协会秘书处的职责如下:
(一)在会员大会和部长会议闭会期间执行会议决议;
(二)执行协会办公室和组织部的职能,协调协会各部门工作,管理会员
会籍;
(三)代表协会处理其它协会事宜;
部长会议
部长会议是会员大会的常务委员会,部长会议办公室设在秘书处,由秘书处秘书长兼任部长会议办公室主任、部长会议召集人。
部长会议成员包括协会会长、副会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受邀的同志可以列席部长会议。
部长会议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持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制定部门工作纲要,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四)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拟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六)决定协会下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聘任,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会员大会
会员大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会员大会成员为协会全体会员,受邀的同志可以列席会员大会。
会员大会的常务委员会为部长会议,会员大会的召集人为协会会长,会员大会每学年至少举行一次。会员大会须有2/3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
会员大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修改协会章程;
(二)监督章程的实施;
(三)选举协会会长;根据协会会长的提名,决定协会副会长人选;
(四)根据协会副会长的提名,决定协会各部门负责人的人选;
(五)审查和批准协会的工作报告报告;
(六)审查和批准协会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改变或者撤销部长会议不适当的决定;
(八)批准协会各部门的撤销、重组和筹建;
(九)根据程序罢免协会会长、副会长和各部门负责人;
(十)决定协会的注销或者重组;
(十一)应当由最高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技术小组与技术支持中心
协会的技术小组是由有共同兴趣的协会会员组成的,致力于在某一方面深入研究,共同成长。
协会技术小组的组建可有任一会员发起,不少于三名会员作为附议人向秘书处提交书面申请,经部长会议审核通过后正式发文予以成立。
协会技术小组设组长,技术小组自然组成协会技术支持中心。技术支持中心主任可由协会技术副会长兼任,同时设副主任一名,协调处理相关工作。
本协会设7个技术小组,分别为:电子竞技小组、网络故障诊断与维护小组、办公软件操作技术小组、视音图软件技术小组、Access技术小组、C语言技术小组、计算机维护和组装技术小组。
培训中心
培训中心是进行会员培训的主要机构。培训中心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项目培训师若干。
培训中心下设资料编撰办公室、授课管理办公室和资源管理办公室。分别负责培训中心授课资料、授课管理和授课后期服务的管理。办公室负责人由培训中心副主任兼任。
部门职责
财务部、外联部、宣传部、外联部和策划部的工作范围和职能由秘书处会同有关人员制定,由部长会议审议通过后发布。
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范围和职能根据本章程所确立的,经秘书处会同有关人员制定,由部长会议审议通过后发布。
本协会经费属在校团委和社团联核准范围内开展的社会活动和服务的收入,旨在开展协会日常工作和发展之用。经费主要来源如下:
(一)本协会会员所交纳会费的协会自留部分;
(二)社团联划拨的活动经费;
(三)捐赠(接受老会员和其他合法性社会捐赠)
(四)其他合法收入。
(一)本协会的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协会发展,不得挪作他用;
(二)财务部应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数据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三)财务部部长和副部长卸任或变动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四)本协会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四川民办天一学院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上级主管单位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专项资金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主管单位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会员公布。
(五)本协会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1、负责确定本社团各个阶段的工作和任务
2、领导各部门及下属组织的日常工作,主持社团例会
3、监督各部门工作,对各部门工作进行考评
4、负责社团重大活动的筹备和组织
5、加强内部人员的团结,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协调各方关系,争取各方支持
6、副社长主要协助社长处理日常工作,做好分工负责非各项工作,社长不在时,代理社长工作。
部门负责制:社团各项事务按各职能部门分工管理机构制定决策。
档案制度:文秘部具体负责档案管理,对社团的各项活动和人员信息要及时记录、整理、存档。
财务制度:社团经费原则上自行处理,社团指定专人监督,主要由社长和副社长领导,副社长组织同学们开展各项活动,对各笔经费的来源、管理和用途进行详细的记录,保存期一年。
本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之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协会常务委员会提出终止动议。
本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校团委和社团联审查同意。
协会终止前,须在校团委和社团联的组织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校团委的监督下,按照四川民办天一学院的有关规定处理。
本规章制度经2014年 9月 25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属本协会会员大会常务委员会。
本规章制度自社团联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