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

更新时间:2024-09-21 13:53

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简称省知识产权中心)于2018年11月12日由原四川省知识产权局更名而来,为省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四川省机构改革方案》,原四川省知识产权局的行政职责并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并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加挂省知识产权局牌子。

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服务等服务促进工作。建设全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工作体系,促进产业转型、创新驱动、对外开放、军民融合和乡村振兴。

(二)负责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制定实施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开展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宣传普及和教育培训工作,培育知识产权文化。

(三)负责促进知识产权创造。推进知识产权创造体系建设,建立知识产权导向的创新绩效评价机制,推动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促进知识产权协同创新,服务创新创业。

(四)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推进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发展知识产权金融,推动知识产权转移转化、评估评价。建立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制度。

(五)负责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建设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平合,培训知识产权诉讼、维权援助等从业人员,推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能力建设。

(六)负责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培育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及组织,培养知识产权服务人才。建立完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及组织评价体系,指导督促知识产权服务业行业自律。

(七)负责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设全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构建一体化、全领域、全链条、全覆盖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推动知识产权信息的开发利用。

(八)开展知识产权开放合作。承担对外开放中的知识产权工作,承办知识产权交流合作活动,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合作项目。构建知识产权跨境工作服务体系,开展海外知识产权预警、布局和维权援助,护航“川企”“川货”走出去,服务引资引智引才。

(九)对市(州)、县(市、区)知识产权服务促进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十)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中心日常运转,承担综合协调、绩效考核、机要保密、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督查督办、信访应急、安全保障、档案管理、财务、审计、公务接待、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政府采购、办公用房、职工住房、固定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承办中心党组会和主任办公会。

(二)战略推进处。开展知识产权法规、政策、工作等调查研究。负责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日常管理工作。推进全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工作体系建设。开展城市、县域知识产权服务促进工作,促进知识产权强市、强县建设。开展知识产权统计。

(三)创新服务处。负责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承担知识产权信息开发利用,开展知识产权导航评议、分析发布和风险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推动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创新创业主体开展知识产权布局。推动知识产权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开展知识产权资助工作。承办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审查服务。

(四)产业促进处。负责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推动企业实施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开展园区、企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推进知识产权特色小镇建设,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和企业。组织开展产业专利导航,组织协调知识产权重大项目实施。推进知识产权金融创新,负责省级知识产权运营基金和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规范运营。承担专利奖评奖工作。促进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发展。推进知识产权军民融合。

(五)维权援助处。负责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建设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平台,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建立多元化知识产权纠纷协调机制,推动行业知识产权保护联盟等维权组织建设,指导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应对各类知识产权纠纷。推动开展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工作。开展知识产权诉讼、维权援助等人才培训。牵头负责中心法治建设。

(六)国际合作处(宣传教育中心)。开展对外开放中的知识产权服务工作,承办知识产权交流合作活动。构建知识产权跨境工作服务体系。开展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普及工作。开展面向创新创业主体的知识产权培训。承办知识产权集中宣传活动。开展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试点,推动高等学校知识产权学科建设,推动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基地建设,承担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工作。

(七)服务业促进处。负责培育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培养知识产权服务人才,推动服务标准化。建立完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服务人员评价体系和监测制度,指导督促知识产权服务业行业自律,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信用建设。构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搭建全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合,推动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

(八)机关党委(人事处)。负责中心及直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纪检监察、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教育培训工作;承办工会、共青团、妇联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组织开展全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系统干部教育培训。机关党委办事机构由省知识产权中心党组按照省委规定设置。

(九)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成都代办处。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要求设置,实行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知识产权中心双重领导。

现任领导

无(因机构撤销自然免除)

人员编制

参公事业编制6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机关党委书记1名;正处级领导职数9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兼人事处处长1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成都代办处处长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10名(含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成都代办处副处长1名)。保留机关工勤人员控制数5名。

下属单位

1.中国(四川)知识产权保护中心。2017年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四川省委编委批准设立,2019年5月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验收,同年7月正式投入运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事业编制60名。主要职责为承担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开展我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和装备制造等产业领域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快速审查、快速授权、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专利导航运营、协助执法以及相关知识产权服务等工作。

2.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中心。成立于1992年,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5名。主要职责为开展知识产权研究工作,提供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咨询服务和运营服务,促进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服务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的建设。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四川省专利信息服务中心、全国专利文献服务网点。2019年9月被WIPO和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为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建设单位。

所获荣誉

2020年6月,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党支部获得四川省直机关表彰为省直机关先进党组织。

联系地址

地 址:成都市一环路南四段2号

邮 编:61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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