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更新时间:2022-06-29 16:06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是四川省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于1954年8月建立,每届任期5年。现在是第十三届,现有代表名额为887人,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下一级设区的市和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人事任免

2018年1月30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

主任:王东明

副主任:黄新初、陈文华、刘捷、叶壮、刘作明、包惠(女)、侯晓春

2019年1月10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接受王东明辞去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报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2019年1月19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彭清华为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历史沿革

2017年12月1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1月26日在成都召开。

2018年12月7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1月14日在成都召开。

2019年11月28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2月4日在成都召开。

2020年12月29日,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关于召开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公告:决定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月29日在成都召开。

2022年1月18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成都召开,会期预计4天。

历次会议

第一次会议

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1月26日在成都召开,会议议程共7项:

1、听取和审查四川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四川省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8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3、审查四川省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7年省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8年省本级财政预算;

4、听取和审查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6、选举事项;

7、其他事项。

第二次会议

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1月14日在成都召开,会期6天,会议议程共7项:

1、听取和审查四川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四川省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9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3、审查四川省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8年省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9年省本级财政预算;

4、听取和审查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6、选举事项;

7、其他事项。

第三次会议

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2月4日在成都召开,会期6天,会议议程共6项:

1、听取和审查四川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四川省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3、审查四川省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9年省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0年省本级财政预算;

4、听取和审查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6、其他事项。

第四次会议

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月29日在成都召开,会期5天,会议议程共8项:

1、听取和审查四川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

3、审查和批准四川省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1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4、审查四川省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0年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1年省级预算;

5、听取和审查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7、听取和审查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8、其他事项。

主要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在不同国家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2、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保证国家计划、预算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执行;

3、审查批准本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它们的执行情况的报告;

4、讨论决定本省政治、经济、文化、环境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选举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6、听取和审查本级各国家机关的工作报告,改变或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应的决议,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7、保护各种经济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8、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等。

机构设置

根据地方组织法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增设社会建设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为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专门委员会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委员会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经济委员会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外事侨务委员会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预算委员会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

工作委员会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港澳台事务工作委员会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信访办公室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研究室

会议代表

代表组成

2017年9月22日举行的四川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问题的决定》。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新一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问题的通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仍为894名,与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相同。根据选举法有关规定,参照往届的做法,《决定》提出“少数民族代表的比例不低于8%”。根据中央、省委文件精神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继续优化代表结构的要求,《决定》提出,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中,妇女代表的比例要比上届有所提高;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的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的比例要比上届有所上升,农民工代表人数要比上届有所增加;党政领导干部代表的比例要比上届有所降低;应有适当名额的归侨代表。连任的代表应占一定比例。

代表分配

关于选举时间,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于2018年1月任期届满,应依法进行换届选举。按照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中“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于2018年1月选出”的要求,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应于2018年1月召开,并选出四川省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

2017年12月29日,泸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会议选举产生了41人为泸州市出席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2017年12月29日,遂宁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会议选举产生了33位同志为遂宁市出席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2017年12月29日,内江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会议选举产生了39名同志为内江市出席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2017年12月29日,南充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会议选举产生了57名同志为南充市出席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2017年12月29日,广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会议选举产生了37名同志为广安市出席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2017年12月29日,眉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会议选举产生了30名同志为眉山市出席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2017年12月29日,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会议选举产生了29名同志当选为阿坝州出席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2017年12月29日,凉山彝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会议选举产生了47名凉山州出席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2017年12月28日,攀枝花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选举产生了25名攀枝花市出席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2017年12月27日,雅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会议选举产生了26名同志为雅安市出席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2017年12月25日,德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会议选举产生了35名同志为德阳市出席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现任领导

主任

彭清华:十九届中央委员,四川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军区党委第一书记。

副主任

王宁: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

王铭晖: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王一宏:四川省委常委、秘书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陈文华:民建中央副主席、四川省委会主委,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叶壮: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杨洪波: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包惠: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达州市委书记;

彭琳: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乐山市委书记;

宋朝华: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南充市委书记;

王菲: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广元市委书记。

秘书长

贾瑞云: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攀枝花市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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