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13 19:08
固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原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挂推进“一带一路”暨固原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固原市营商环境建设局牌子。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设在发展改革委。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市级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固原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有关政府规章草案。
(二)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调节经济运行的政策建议和应对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少数由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参与拟定财政政策、土地政策。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五)统筹提出固原市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相关规划和政策建议,统筹推进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相关工作。承担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有关工作。
(六)承担投资综合管理职责,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七)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协同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牵头落实西部开发战略、规划及重大政策。参与拟订促进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参与编制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等,组织市本级以工代赈项目的申报。
(八)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九)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固原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子政务工程规划制定、项目审批投资计划安排和政务信息资源管理工作,组织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
(十)承担经济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配合做好涉及生态、资源、科技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
(十一)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二)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三)协同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相关工作,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负责全市军民融合发展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导落实,组织研究全市军民融合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项目、重要事项和相关政策制度建设。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四)负责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等能源行业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重大问题。协调能源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建设和能源科技推广。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组织推进能源区域合作和对外交流。
(十五)承担固原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固原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固原市推进“一带一路”暨固原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政务、事务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效能目标考核、人大政协议案提案办理、行政复议、政务公开、信访及舆情应对、档案、财务、工青妇工作、机关扶贫、保密、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编制和组织人事工作。承担固原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日常工作。
发展规划科。组织拟定并推动实施固原市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形势,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政策建议和应对措施。牵头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综合性文稿。参与拟定和衔接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参与拟定财政政策、土地政策,统筹推进“一带一路”暨内陆开放型试验区建设相关工作。承担新闻宣传、舆情监测和预期管理工作。承担经济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承担铁路的发展战略、综合规划及项目推进工作。
投资科。提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和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监测研判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及运行趋势,提出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优化调控政策措施,拟定投资计划。负责重点项目投资计划的编制、上报和综合管理,研究提出加强重点项目管理的政策和措施。承担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在线监测工作。
农村经济科。组织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战略、规划和计划,协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协调落实行业扶贫、生态补偿、生态环保、重点流域综合治理有关工作。牵头组织特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指导恢复重建规划实施。组织市本级以工代赈项目的申报。提出农村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体制改革有关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生态及自然资源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组织实施。协调地勘、测绘、地震等方面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报工作。
产业科。组织协调落实国家综合性产业政策,研究提出产业发展战略规划、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政策建议。统筹工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固原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综合分析高新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动态,组织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分析工业、新兴产业、高新技术的相关重大问题。承担工业、新兴产业、高新技术固定资产项目的储备、申报、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负责电子政务工程规划制定、项目审批投资计划安排和政务信息资源管理工作,组织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
城乡融合发展科。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协同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和城乡融合发展。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战略、规划及政策,参与拟订教育、文化、卫生、旅游、民政等发展政策。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市教育体育、公共卫生、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城镇基础设施、房屋建筑等项目投资计划的编制、上报和综合管理。
服务业科。研究提出促进服务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全市服务业发展规划,优化服务业产业布局和结构。综合分析全市服务业发展情况,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住宿餐饮、批发零售、交通运输、仓储物流、金融业等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计划。承担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相关工作,负责部门招商引资,协助做好招商引资落地工作。
能源科。负责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等能源行业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实施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政策规划,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并组织实施。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推进能源区域合作和对外交流。组织协调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节能降耗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有关单位依法履行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义务。承担全市军民融合发展有关职责。
价格调控管理科。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重要商品、经营服务性价格政策和价格改革方案,拟订地方管理的重要商品和经营服务性价格政策,按权限负责重要商品价格和经营服务性收费或价格政策的制定和调整。组织实施价格监测预测预警,提出年度价格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研究提出全市物价调控资金和物价补贴联动机制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地方定价目录和听证目录。组织拟订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制定和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固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编制20名(含纪检监察编制2名),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2名。
领导职数:主任1名,副主任4名(1名兼内陆办副主任),经动办专职副主任1名,纪检组长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7名,监察室主任1名(正科级)。
(一)固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挂固原市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固原市经济动员工作办公室牌子。
(二)固原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固原市价格监督检查局为固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直属正科级行政机构。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辖区内各行业价格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各类价格、收费违法行为和案件;受委托配合反价格垄断执法工作;对辖区范围内市场价格行为进行监管;做好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监督检查的应急工作;负责全市“12358”价格举报的受理和查处;受理各县区价格违法案件的行政复议;推动辖区内商品明码标价工作;受委托,依法调查价格垄断行为;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核定行政编制5名,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1名。核定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三)规划方面的职责分工。1.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编制“三定”规定明确以及市政府交办的有关规划。2. 上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的专项规划,有关部门必须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签,也可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上报。有关部门依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分管领域内的市级专项规划,并制定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统筹协调后予以立项。对需要安排市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项目的规划,需征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意见。
(四)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1.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投资综合管理职责,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目录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明确投资审批、核准、审核的范围、标准和程序。2.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审核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和涉及综合平衡、重大布局的项目时,须征求行业管理部门的意见。3. 工业类固定资产投资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归口管理,其中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投资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涉及重大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投资须会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职责分工。1.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行业管理部门拟订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的政策及规章,制定统一的制度、规范和程序。2. 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按照有关规定征求行业管理部门意见后,出具节能审查意见。对行业管理部门审批、核准的投资项目,由行业管理部门进行节能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六)石油化工和煤炭化工行业管理的职责分工。1. 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能源发展战略和政策研究分析,拟订能源发展规划,项目审查批复等。2.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项目建设申报核准审批以及行业管理工作。3.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其他石油化工和煤化工项目建设申报核准审批以及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煤炭、电力等能源行业经济运行的监测、分析和调节,以及技术改造、能源综合利用项目的管理、生产许可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七)研究制定全市产业发展战略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牵头制定全市产业发展战略和实施意见,市农业畜牧局参与制定并负责实施农业产业发展和产业结构升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参与制定并负责实施工业产业发展和产业结构升级,市商务局参与并负责实施第三产业发展和产业结构升级,其他各部门参与并负责实施各自职能范围内的产业和产业结构升级。
(八)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管理和稽查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的主体责任,审核批准政府投资项目并实施监督,在审批项目可研、初设时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对项目设计估算、概算进行论证、审查,对实行代建制的项目实施监管,负责竣工项目验收等。市财政局负责重大项目的资金拨付及使用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等重大项目的设计、造价、监理和招标投标代理等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和对抗震设防、质量、安全等进行监督检查。市审计局负责对重大项目的估算总投资或概算的总投资执行情况监督和竣工决算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结果。市监察局负责对重大项目建设活动中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相应组织及工作人员进行监察。各项目主管单位根据项目隶属关系按各自职能编制、上报和实施项目并履行相应监督职能。
(九)服务业发展管理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全市研究分析服务业发展战略和政策研究,拟订服务业发展规划,项目审查批复等。市商务局负责编制全市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支持政策;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服务业的重点领域开展调研,研究分析加快服务业重点领域发展问题、政策措施和详细规划;制定服务业发展指标考核方案。
(一)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主任:翟敬军
副主任:马佐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