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6 13:11
2018年12月20日,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8〕3号)要求,在各省级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央部委所属高等学校及有关单位推荐基础上,经专家综合评议和公示,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决定认定74家高校附属医院(牵头医院)为首批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
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在本科生临床实践教学、研究生培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临床带教师资培训等方面的发挥好示范辐射作用,加快构建示范性临床教学培养培训质量保障体系,着力建设高水平临床师资队伍,促进院校医学教育与毕业后医学教育的有机衔接,带动提升我国临床实践教学基地教育培训水平,全面提升医学人才培养质量。
厦门大学附属翔安医院
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北京协和医学院临床学院)
陆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湖北医药学院附属医院
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遵义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大理大学第一附属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