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1-30 14:54
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项目是我国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之一。在法学专业领域,有8所高校共获得10个国家级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立项建设。有利于继续推进人才培养模式的综合改革,探索教学理念、培养模式和管理机制的全方位创新,形成有利于多样化创新人才成长的培养体系,影响和带动其他高校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和创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满足国家对社会紧缺的复合型拔尖创新人才和应用性人才的需要,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做出更大的贡献。
2007年的7个项目:中国政法大学的“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和“法商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南开大学的“经济、管理和法律复合型人才培养实验班”;南京师范大学的“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经济学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湘潭大学的“地方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西北政法大学的“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2008年的3个项目:中国政法大学的“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班”、华东政法大学的“开放型国际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西南政法大学的“复合型知识产权应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