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0-26 06:26
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于2000年(庚辰年)11月16日在成都注册成立,注册资金25.5亿元,现有员工1500余人。公司的使命是以大渡河上已建成的龚嘴、铜街子电站为“母体”,对大渡河流域水电资源实施全面开发,为四川经济发展提供能源保障。公司股东分别为中国国电集团公司(21%)、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69%)和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0%)。公司下辖:国电大渡河公司龚嘴水力发电总厂(1320兆瓦),国电大渡河公司流域检修安装分公司,国电大渡河公司瀑布沟水电站(3600兆瓦)建设分公司,深溪沟、大岗山、猴子岩、双江口、金川、安宁、巴底、沙坪二级、瀑布沟、枕头坝等水电站建设分公司筹备处。
公司拥有水电项目43个,水电资源约3000万千瓦,其中大渡河干流总装机约1800万千瓦,帕隆藏布干流约1200万千瓦。投产装机1156万千瓦,在建装机217.4万千瓦,筹建装机约1600万千瓦。
公司的使命就是以大渡河上已建成的龚嘴、铜街子水电站为母体,对大渡河干流水电资源实施“流域、梯级、有序、综合”开发,为四川经济发展和西电东送提供保障。四川大金源实业有限公司,四川龚嘴电力实业总公司。形成了电力生产、流域开发、综合发展“三线并进”的发展格局。在国家有关部委、省委省政府的关怀和股东方的大力支持下,全体员工竭诚努力,开拓创新,公司营业收入和经济效益连年增长,企业形象和社会地位显著提升,连续3年成为四川省工业企业最大规模50强和最佳经济效益10强企业。公司获得“国电特级奖状”,公司党委获得“国电一级红旗奖状”和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截至2010年8月25日,公司已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达1189万千瓦,发电投产装机389.5万千瓦,累计实现发电量600.35亿千瓦时,累计实现利税超过50亿元,资产总额达到400亿元,比成立之初翻了9番。预计到2020年,公司资产总额将超过1600亿元,年利税将超过55亿元。
· 董事长,党委副书记: 刘金焕
· 副董事长: 张宗富
· 监事会主席: 杨勇
· 总经理、党委书记: 涂扬举
· 副总经理: 周业荣
· 副总经理: 王春云
· 副总经理: 黄张豪
· 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王玉龙
· 副总经理: 胡卫
· 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王存福
深溪沟水电站是大渡河干流规划的第十八级电站,位于四川省雅安市汉源县和凉山州甘洛县境内,其上一梯级为正在建设的瀑布沟水电站,是瀑布沟水库的反调节电站。电站设计最大坝高49.5米,装机容量66万千瓦,年发电量32亿千瓦时。工程于2006年3月核准开工,计划总工期78个月。
大岗山水电站位于四川省雅安市石棉县境内,为大渡河干流规划调整推荐的22级方案中的第14梯级电站,总装机容量260万千瓦。电站混凝土双曲拱坝最大坝高210米,总库容7.42亿立方米,调节库容1.17亿立方米,多年平均年发电量109.8亿千瓦时。工程项目核准申请报告于2007年3月通过评估。
龚嘴水电站总装机7×100MW,设计年发电量34.18亿千瓦时。电站于1966年3月开工建设,1971年12月26日第一台机组发电,1978年12月 全部建成投产。截至2000年底,累计发电819.92亿千瓦时,创产值55.85亿元。龚嘴电站的建成,使四川原来分散、孤立的电网联成一片。
铜街子水电站总装机4×150MW,设计年发电量32.1亿千瓦时。电站于1985年动工,1992年10月首台机组并网发电,1994年12月全部机组投产。截至2000年底,累计发电18924亿千瓦时,创值14.89亿元。电站的建成,使梯级电站的综合效益得到充分发挥。
瀑布沟水电站工程是国家“十五”重点工程和西部大开发标志性工程,是大渡河流域的控制性水库之一,是一座以发电为主,兼有防洪、拦沙等综合效益的特大型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电站总装机容量3300MW,安装6台单机容量550MW的混流式水轮机,多年平均发电量145.85亿千瓦.时。水库正常蓄水位850米,总库容53.9亿立方米,其中调洪库容10.56亿立方米,调节库容38.82亿立方米,具有季调节能力。电站枢纽工程由高186米的心墙堆石坝、溢洪道、泄洪洞、引水发电系统等组成。规划主要送电区为成都、川西北和川南地区。
瀑布沟水电站工程2003年1月获得国家批准立项,2004年3月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得国务院通过。2004年3月30日,工程正式开工。2005年11月,工程成功截流。工程计划2009年7月发电,2011年完工。
1958年,成都水电勘测设计院对瀑布沟水电站首次进行查勘规划工作。
1967年,成都勘测设计院对瀑布沟水电站上坝址进行初步勘探工作。
1980年至1982年,成都勘测设计院在瀑布沟水电站上、中坝址开展了规划选点阶段的地质勘探工作。
1988年8月,瀑布沟水电站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1989年获能源部批复。
1993年2月17日,能源部部长黄毅诚、四川省副省长马麟视察瀑布沟水电站坝址。
1993年12月,瀑布沟水电站完成工程初步设计报告,1994年获电力部批复。
2000年3月27日,“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公司筹建处”正式成立。
2000年4月,受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公司筹备处委托,成都勘测设计院开始编制瀑布沟水电站项目建议书。
2000年6月27日,国家电力公司副总经理周大兵考察瀑布沟水电站坝址和主要淹没区时指示,要加快大渡河公司的筹建和瀑布沟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
2000年10月,受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公司筹备处委托,成都勘测设计院开始瀑布沟工程设计优化,水库淹没实物指标复查与移民安置规划工作。
2000年11月2日,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首届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在四川成都召开,会议选举章刚柱为公司董事长、石万俭为公司监事长;会议聘任付兴友为公司第一任总经理。
2000年11月16日,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在成都市高新区正式注册登记成立,注册资本为15.8亿元,国电电力与四川省电力公司以各自拥有的龚嘴水力发电总厂股权作为投资,双方分别占股51%和49%。
2000年12月20日,国电大渡河公司挂牌仪式在四川成都举行,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邹广严、国家电力公司副总经理周大兵为公司授牌。
2000年12月22日,国电大渡河公司会同四川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四川省电力公司以川计能源[2000]1618号向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国家电力公司正式上报了“四川大渡河瀑布沟水电站项目建议书”。
2001年3月15日,全国人大九届四次会议将瀑布沟水电站工程列为国家“十五”计划开工项目。
2001年3月29~30日,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组织的西电东送课题组对大渡河流域水力资源状况进行考察,考察组认为“瀑布沟水电站是一个好工程,开工建设条件已成熟,应早日促进工程上马”。
2001年4月26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以川府函[2001]110号文致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承诺“瀑布沟水电站工程移民工作由四川省人民政府全面负责,其费用按国家审定的概算由省政府包干使用”。
2001年4月28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以川府函[2001]117号文下达了瀑布沟水电站工程封库令。
2001年8月17日,瀑布沟水电站第一个监理标---场内交通工程监理招标开标。
2001年8月31日,国家电力公司以国电规[2001]537号《关于四川省大渡河瀑布沟水电站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向国家计委转报瀑布沟水电站项目建议书。
2001年9月13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邹广严视察瀑布沟水电站,作出加快瀑布沟工程进度的重要指示。
2001年10月12日,全国人大人口与环境资源委员会主任陈邦柱一行视察龚嘴水力发电总厂,听取了国电大渡河公司关于瀑布沟水电站前期工作的专题汇报。
2001年10月16日,瀑布沟水电站前期工程---“三桥一路”工程开标。
2001年11月1日,瀑布沟水电站第一单合同---场内交通工程、施工测量控制网、施工变电站勘测设计合同签订。
2001年11月9日,瀑布沟水电站第一个施工合同---右岸低线工程合同签订。
2001年 11月15日,瀑布沟水电站前期工程施工征地的第一批74名移民正式搬迁。
2001年11月20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王怀臣视察瀑布沟水电站工程,并对瀑布沟水电站外迁移民规划工作做出指示。
2001年12月10日~20日,受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委托,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组织专家对瀑布沟水电站项目建议书进行了评估,作出了“工程具备开工条件,建议国家尽早批复立项”的评估意见。
2001年12月27日,瀑布沟水电站工程临时管理机构---瀑布沟工程建设指挥部挂牌成立。
2002年4月3日,国电大渡河公司成立了瀑布沟水电站建设分公司,负责瀑布沟水电站建设管理工作。
2002年4月5日,瀑布沟水电站泄洪洞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签字仪式在四川省人民政府1号会议室举行。
2002年4月25日,中咨公司以咨能字194号文向国家计委上报了瀑布沟水电站项目建议书评估报告。
2002年5月24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王怀臣一行视察瀑布沟水电站前期工程。
2002年5月28日~30日,瀑布沟水电站泄水建筑物、漂木建筑物调整设计报告审查会在成都召开。
2002年8月23日,国家电力公司副总经理贺恭视察瀑布沟水电站前期工程。
2002年9月23日,国家电力公司在京召开中部(四川)西电东送报告终审会,国家电力公司副总经理周大兵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上将瀑布沟水电站列为解决四川2010年前后将可能出现缺电局面的战略性工程。
2002年10月1日,瀑布沟水电站导流洞一期工程正式开工。
2002年10月25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签发关于瀑布沟水库移民有关政策的《议事纪要(182号)》文件,明确了瀑布沟工程建设水库移民有关政策及补偿标准。
2002年12月5日,国家计委召开委务会讨论通过了瀑布沟水电站项目建议书,并上报国务院审批。
2002年12月23日,中国国电集团公司领导在听取瀑布沟水电站有关问题情况汇报时要求, 2003年上半年全面开工建设瀑布沟水电站工程。
2002年12月25日,国务院召开总理办公会,讨论通过了瀑布沟水电站项目建议书。
2003年1月13日,瀑布沟水电站前期工程中最大的单项工程---导流洞工程施工合同签订。
2003年2月14日,国电大渡河公司二届一次董事会在北京召开,会议选举周大兵为公司董事长、朱永芃为公司副董事长;会议聘任刘金焕为公司总经理,付兴友为常务副总经理,张建华、向进为副总经理,王玉龙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正式入主国电大渡河公司。
2003年2月23日,中国国电集团党组书记、总经理,国电大渡公司董事长周大兵视察瀑布沟水电站建设工地,提出迈向2020年“装机一千五,流域统调度,沿江一条路,两岸共致富”的流域开发目标。
2003年3月18日~21日,瀑布沟水电站移民规划方案通过水规总院审查;4月1日~5日,水土保持方案技术书通过审查;4月11日~15日,环境影响报告通过国家环保总局审查;4月17日~20日,补充可研报告通过水规总院审查。
2003年5月12日,国电大渡河公司与成都勘测设计院签订了《大渡河双江口水电站预可研及可研勘察设计的协议》。双方还就大渡河深溪沟、大岗山、长河坝、猴子岩、金川、巴底等六个电站达成预可研阶段勘测设计意向协议。
2003年5月12日,瀑布沟水电站补充可研报告由四川省计委、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正式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
2003年6月12日,四川省委副书记刘鹏视察瀑布沟水电站工地。
2003年6月16~23日,瀑布沟水电站可研报告通过中咨公司审查。
2003年8月7日,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总经理周大兵、副总经理朱永芃一行,在国电大渡河公司总经理刘金焕等领导的陪同下,视察了瀑布沟水电站前期建设工地,对瀑布沟水电站前期工作进展表示满意。
2003年9月1~5日,瀑布沟水电站大坝及地下厂房招标文件正式发售。
2003年9月22日,省政府在成都召开瀑布沟水电站移民安置工作会,会议明确了各地(市)瀑布沟工程外迁移民安置任务。
2003年9月29日,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劳动竞赛启动仪式在瀑布沟水电站建设工地举行,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四川省委企业工委、四川省总工会、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电力工会以及汉源县、甘洛县等有关领导到会祝贺。
2003年10月9日,国电大渡河公司与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联合推出瀑布沟工程建设工程优良、干部优秀“双优”活动。
2003年11月5日,国家环保总局以环审[2003]295号文批复了瀑布沟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
2003年11月12日,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向国家发改委报送了《瀑布沟水电站开工报告》和《瀑布沟水电站可研报告》。
2003年11月21日,四川省计委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报送了《瀑布沟水电站开工报告》和《瀑布沟水电站可研报告》。
2003年12月5日,瀑布沟水电站可研报告呈报国务院。
2003年12月20日,瀑布沟水电站主体工程项目大坝及地下厂房施工合同在成都签订,合同金额分别为12.9亿元、12.5亿元。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王怀臣、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朱永芃等出席了签字仪式。
2004年3月2日,瀑布沟水电站可研报告经国务院审查批准。
2004年3月16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印发了《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审批四川大渡河瀑布沟水电站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的通知》。通知传达《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审批四川大渡河瀑布沟水电站可行性研究的请示》(发改能源[2003]2242号)业经国务院批准执行。
2004年3月17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印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04年第三批新开工固定资产投资大中型项目计划的通知》。大渡河瀑布沟水电站作为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第三批批准开工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大中型项目榜上有名。
2004年3月30日 大渡河瀑布沟水电站开工典礼在汉源县瀑布沟水电站建设工地隆重举行。开工典礼由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副总经理陈飞主持,国电大渡河公司总经理刘金焕汇报了工程前期准备工作情况,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总经理、国电大渡河公司董事长周大兵和四川省委常委、省国资委书记甘道明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四川省人民政府省长张中伟对大渡河瀑布沟水电站开工建设表示热烈祝贺并宣布“大渡河瀑布沟水电站正式开工建设”。随后,张中伟、周大兵共同为“瀑布沟水电站开工纪念”揭幕。
2017年11月,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19年11月,“2019年四川企业百强榜”发布,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排名第73位。
2022年1月,入选2021年度四川省100户大企业大集团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