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省

更新时间:2022-11-11 20:23

圣省(Holy province),或称国务圣省(Holy province state)。全称应为梵蒂冈国务院第一国务圣省,由信仰理论部(信理部)、主教部、东方教会部、圣事礼仪部、神职人员部(圣职部)、修会与世俗修院部、万民福音传播部和册封圣人部与公教教育部九大圣部组成,故而中国多译为“圣部”。是梵蒂冈的主要宗教部门,掌握着相当大的实权。

历史渊源

圣省的历史可追述至本狄尼克十二世教皇。在“阿维尼翁之囚”事件之后,为了约束法国红衣主教团的权力,教皇创建了总理执事(Prime minister deacon)这一圣职以约束枢机团。教皇还规定,总理执事少则一人,多则四人。他们组成的组织被称为总理团(Prime minister regiment),负有侍奉教皇,处理教廷事务的重要职责。而总理团也成为圣省的最早起源。

1937年,末代总理执事冯.拉特尔兰主教辞职。教皇庇护十一世随即撤销了总理执事制,并将教廷的宗教事务委托与枢机团。圣省制度由此建立。而圣省的真正建立则是在保罗六世教皇时期的事了。

总而言之,圣省的建立是为了让教皇更好的管理天主教会及诸多信众,同时也减轻了枢机团的负担。是罗马教廷的明智之举。

部门简介

信仰理论部(Beliefs of the theoretical)

信仰理论部(信理部)——其前身为著名的宗教裁判所和异端审问局,1967年保罗六世将二者合二为一并改为此名。负责维护罗马教廷的信仰与教义,查禁和制裁任何违反信仰原则及教义教规的言论和刊物及个人。下设宗教裁判法庭和异端审问法庭,分别由由十二位主教级 宗教法官 及最高法官组成,可审判违反了天主教教理教规的一切宗教组织或个人。罪名成立者可交由梵蒂冈最高法院处理。是圣省中第一大部。

另外,信理部设两个部长。一个部长为多明我派修士;另一个为方济各派修士。分领宗教裁判法庭和异端审问法庭。兼任两院最高法官。这是其他部所没有的。

主教部(Bishop department)

负责各地教区的设立。接受并研究各教区的报告。监督各地的主教会议,同时负责监督“拉丁美洲委员会”和“移民与观光委员会”。

东方教会部(Oriental church department)

负责处理有关东方教会内的人事和纪律问题,并与“基督徒合一秘书处”和“非基督徒秘书处”一起,谋求改进同东方教会和其它宗教,特别是伊斯兰教的关系。

圣事礼仪部(Holy things department )

负责推行有关圣事的规定,处理东西方教会的礼仪并安排重要宗教人员(如星云大师)到访梵蒂冈的礼仪问题。故而部长一直由首席枢机执事担任。

神职人员部(Clergy department)

简称圣职部,负责研究和处理各教区的神职人员的培训和生活等问题。其部中有十二位执行官可不需引渡手续就可将违反了天主教法典的神职人员带回梵蒂冈。是圣省中仅次于信理部的第二大部。

修会与世俗修院部

这是两个部门,前者负责处理修会团体的成立或解散,监督修会团体的会规、纪律等;后者负责监督不入修会的在俗神职人员团体的规章制度。

传信部(The peoples Gospel spread )

全称为 万民福音传播部(The peoples of Gospel spread),原名传信部。专门负责培养和派遣传教士。布置和开展世界各地教会的传教工作,从经济和精神上给予支持。

去年临近圣诞节前,罗马教宗本笃十六世擢升香港的慈幼会士韩大辉神父为总主教,并委以万民福音传播部秘书长的要职,可喜可贺

册封圣人部(Confer saint department

主管册封圣人的过程和手续,以及保管圣人的遗骸、遗物等。

公教教育部

监督天主教大学和修道院的组织,包括行政、方针、规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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