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5 01:30
大水彝族苗族布依族乡,隶属于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地处大方县东部,东与黄泥彝族苗族满族乡相依,南与黔西县仁和彝族苗族乡、金坡苗族彝族满族乡毗邻,西与普底彝族苗族白族乡连接,北与沙厂彝族乡接壤,行政区域面积90.73平方千米。
1950年,属十三区。
1953年4月,大水村和复新村一部分合并建立大水乡。
1958年9月,建立大水公社;同年11月,改管理区。
1963年3月,恢复大水公社。
1984年,改为大水彝族苗族布依族乡。
1991年12月,撤区并乡建镇,坪寨彝族乡和天桥彝族苗族乡的凉井村并入大水彝族苗族布依族乡。
2011年末,大水彝族苗族布依族乡辖9个行政村:大田、凉井、鞍山、箐山、炉山、营山、高潮、大石、后坝,下设61个村民小组。
截至2020年6月,大水彝族苗族布依族乡辖5个社区、4个行政村,乡人民政府驻大田社区。
大水彝族苗族布依族乡地处大方县东部,东与黄泥彝族苗族满族乡相依,南与黔西县仁和彝族苗族乡、金坡苗族彝族满族乡毗邻,西与普底彝族苗族白族乡连接,北与沙厂彝族乡接壤,行政区域面积90.73平方千米。
大水彝族苗族布依族乡地处乌蒙山脉东麓的黔西高原向黔中山原丘陵过渡的斜坡地带,属中山地貌类型,地势为西高东低。最高点位于高潮村马鞍山顶,海拔1756米;最低点位于大堰中坝,海拔1250米。
大水彝族苗族布依族乡多年平均气温11.8℃,1月平均气温1.1℃,7月平均气温21.1℃。无霜期年平均260天。年平均日照时数1200小时。年平均降水量1080毫米。
大水彝族苗族布依族乡境内河道属乌江水系。安洛河支流天桥发源于境内,境内河长21.5千米。
大水彝族苗族布依族乡主要自然灾害有雪凝、冰雹、干旱、洪涝、风灾、低温、雷击等。
大水彝族苗族布依族乡境内地下矿藏主要为煤炭、硫铁等,主要分布在炉山村,总储量1亿吨。耕地面积17256.7亩。
2011年末,大水彝族苗族布依族乡总人口14768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287人,城镇化率1.9%。另有流动人口137人。总人口中,男性8282人,占56.08%;女性6486人,占43.92%;14岁以下3514人,占23.8%;15—64岁10293人,占69.7%;65岁以上961人,占6.5%。总人口中,以彝族为主,达7606人,占51.5%;汉族4946人,占33.5%;其他少数民族2216人,占15%。超过2000人的少数民族有彝族1个民族,达7606人,占少数民族人口的77.4%。2011年,人口出生率5.1‰,人口死亡率2‰,人口自然增长率3.1‰。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157.78人。
截至2018年末,大水彝族苗族布依族乡户籍人口为17971人。
2011年,大水彝族苗族布依族乡财政总收入320.39万元,比上年增长15%。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70万元,比上年增长13%。从各主要税种看,完成增值税20万元,企业所得税2万元;非税收收入10万元,烤烟税收收入112.75万元。
2018年,大水彝族苗族布依族乡有工业企业1个,其中规模以上1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21个。
2011年,大水彝族苗族布依族乡完成农业总产值4779万元。
大水彝族苗族布依族乡粮食作物以玉米、马铃薯为主。2011年,大水彝族苗族布依族乡粮食总产量6634吨,其中玉米4853吨,马铃薯1781吨。主要经济作物为烤烟、蔬菜、油菜。2011年,蔬菜种植面积2000亩,产量1200吨;油菜种植面积1500亩,产量120吨;烤烟种植面积2600亩,产量390吨。
大水彝族苗族布依族乡畜牧业以饲养生猪、牛、羊、家禽为主。2011年,大水彝族苗族布依族乡生猪年末存栏1.04万头,牛年末存栏3400头,羊年末存栏600只;家禽年末存栏4.05万羽。
大水彝族苗族布依族乡形成以煤炭生产和销售为主的工业体系。
2011年,大水彝族苗族布依族乡工业总产值达到1128.3万元,工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15.2%。
2011年末,大水彝族苗族布依族乡有商业网点82个,从业人员200人。2011年,社会商品销售总额达2.8亿元,比上年增长13.5%;城乡集贸市场2个,年成交额1.6亿元。
2011年末,大水彝族苗族布依族乡有小学13所,在校生1707人,专任教师104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99.54%;初中1所,在校生247人,专任教师32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99.41%,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98.3%。2011年,大水彝族苗族布依族乡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780万元,比上年增长9.5%。
2011年末,大水彝族苗族布依族乡有文化站1个,村文化活动中心9个;农家书屋9个,藏书7300册;音乐、美术、书法、摄影及文学业余创作队伍达58人。
2011年末,大水彝族苗族布依族乡有学校体育场地2处。9个村安装了健身器材,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员占常住人口的20%。
2011年末,大水彝族苗族布依族乡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9个;病床10张,每千人拥有医疗床位0.7张,固定资产总值128万元。专业卫生人员22人,其中执业医师1人,执业助理医师2人,注册护士1人。2011年,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1.8万人次。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95.6%。
2011年,大水彝族苗族布依族乡有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6户,人数12人,支出26940元,月人均187元;城市医疗救助58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3588人次,共支出17.94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1439户,人数3494人,支出254.33万元。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47人,抚恤事业费支出13.8万元。敬老院1家,床位40张,收养农村五保人员28人。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4893人。
2011年末,大水彝族苗族布依族乡有邮政代办所1个。固定电话用户150户,电话用户普及率3.4%;移动电话用户4351户;宽带接入用户99户。
大水彝族苗族布依族乡境内有718县道经过。
大水彝族苗族布依族乡因乡人民政府驻地旁有名为“大水井”的—口井而得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