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4-17 17:48
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简称市建委)是主管全市城乡建设管理、城市基础设施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和建设系统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
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法制室、综合计划处、勘察设计管理处(抗震办公室)、
施工管理处、城建管理处、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建材业管理办公室、房地产管理处、公用事业管理处、经济处、外经处、科技教育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处、信息处、人事室、老干部处,共17个处室。是主管天津市城乡建设管理、城市基础设施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和建设系统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
(一)、负责编制、上报城市建设、住宅建设的中长期计划;负责城市建设、
住宅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和年度投资计划的审批;负责组织筹措、安排、使用和管理城建资金;负责管理城市维护资金;负责建设系统综合统计。
(二)、负责大中型工业和民用建筑、市政公用工程初步设计的审批;负责工程设计方案招标、施工图的组织审查工作。
(三)、组织、协调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住宅建设和配套工程建设;协调指导重点工程建设;指导县城、建制镇、乡镇和村镇建设;负责工程设计质量、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的管理和监督。
(四)、负责编制城市供水、燃气、供热、公共客运交通(含出租,下同)的发展规划,拟定有关法规和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供水、燃气、供热、公共客运交通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集中供热企业资质的审批;指导城市排水、道路、桥梁、公路工作;负责路灯建设和管理。
(五)、负责编制建筑业发展规划;拟定建筑业、勘察设计业和建筑市场、
勘察设计市场的法规和实施细则;负责建筑市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市场的监察和管理;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勘察设计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审批;负责境外、外省市建筑企业进市施工的审批;负责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和与建筑业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资质的审查;负责境外、外省市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企业进市承包工程的管理;负责工程造价的管理;负责工程招标投标、工程合同的管理和监督。
(六)、综合协调房地产行业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审批;组织拟定房地产业相关的法规和实施细则;综合、组织、协调城市建设和改造的开发工作。
(七)、负责编制建材业发展规划;拟定建材业的法规和实施细则;负责建材行业的管理;
指导建材市场工作;负责墙体材料改革;负责散装水泥、商品混凝土和新型建材的推广。
(八)、负责建设系统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指导建设系统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管理工作。
(九)、组织编制抗震防灾规划;组织拟定抗震防灾的法规和实施细则;组织协调抗震加固工作。
(十)、组织编制建设系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指导科研工作和科技成果的推广;指导专业人才的培养和职工队伍的培训;编制建设系统信息发展规划;综合、协调、指导建设系统信息工作。
(十一)、组织编制建设系统外向型经济的发展规划;综合、协调建设系统外事、外经、外资工作。
(十二)、协调、指导和区县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建设系统协会、学会、研究会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李全喜 市建委主任 主持市建委的全面工作。
1999.03—2002.12 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2002.12—2003.02 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第一副主任(正局级);
2003.02— 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主任兼中共天津市规划建设工作委员会委员、副书记。
张连选 市建委副主任(正局级), 分管投资计划、质量安全工作
1991.03—1994.03 天津市四建建筑工程公司经理;
1994.03—1994.11天津市建筑工程局党委副书记;
1994.11—2001.07 天津市建工集团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董事;
2001.07—2006.06天津市房地产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总经理,天房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06.06— 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正局级)。
任雨来 市建委副主任(正局级),分管建设系统科技教育管理工作、建筑节能管理工作、建材业管理工作
1987.04—1999.03 天津市建委规划设计处干部、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
1999.03—2001.12 天津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2001.12—2003.02天津市红桥区委常委、副区长;
2003.02—2008.01 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局长;
2008.01— 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张顺民市建委副主任,分管房地产开发和招商引资工作
1989.09—1999.05 天津市一建公司副总经济师;总经济师;副经理兼总经济师;董事长、经理、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
1999.05—2001.07 天津市建工集团总公司副总经济师;副总经理;
2001.07—2002.12天津市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2.12— 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窦华港市建委副主任,分管建设管理工作
1996.11—2003.04 天津市建委施工处副处长、处长;
2003.04—2004.11 天津市建委副总工程师兼施工处处长;
2004.11— 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杨建华
市建委副巡视员,分管法制建设、城市建设政策研究和老干部工作
1988.06—2001.08 天津市建委办公室副主任、主任;
2001.08—2002.12 天津市建委办公室主任兼法制室主任;
2002.12— 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副巡视员。
刘翠乔市建委总经济师,负责国有资产监管、建筑市场管理、经济管理、人事工作和政务公开工作
1996.11—1998.12 天津市建委综合计划处副处长;
1998.12—2003.04 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房地产处副处长、处长;
2003.04—2006.03 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副总经济师兼房地产管理处处长;
2006.03— 天津市建委总经济师。
郑玉昕分管勘察设计管理工作、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建筑抗震工作、信息化建设管理。
陈玉恒市建委总工程师,分管公用事业、城市管理和信息建设工作
1996.11—2001.07 天津市安居工程办公室副主任、常务副主任(正处级);
2001.07—2005.10 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城建管理处处长;
2005.10—2006.11 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副总工程师兼城建管理处处长;
2006.11— 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总工程师。
处室设置领导主要工作
办公室主任:王文贵1、负责委机关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政务信息、保密工作;
2、负责委主任常务会、委办公会议定事项的督查落实工作;
3、负责组织办理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和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4、负责委所属县处级事业单位机构的审查、上报工作;
5、负责委机关的财务和行政事务工作;
6、协调区、县建设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工作。
法制室处长:关炜1、综合、协调建设管理的法制工作;
2、组织拟定建设管理的法规和规章;
3、组织落实委行政执法责任制;
4、负责委发规范性文件的审核;
5、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
6、负责委内行政执法监督;
7、负责委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普法工作。
计划处处长:王杰1、负责编制、上报城市建设的中长期计划;
2、负责城市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年度计划的审批;
3、负责组织、筹措、安排使用和管理城建资金;
4、负责组织市政公用重点工程项目竣工验收;
5、负责建设系统年度、季度、月度经济运行分析;
6、负责建设系统综合统计。
勘察设计管理处(抗震办公室)处长:郑玉昕1、负责组织政府投资大中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除城投投资项目)工程初步设计的审查;
2、负责勘察设计行业与市场监管(包括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境外和外省市勘察设计单位进市管理等);
3、拟订勘察设计行业和勘察设计市场的法规和实施细则;
4、指导、监督勘察设计招标;
5、组织施工图审查;
6、负责勘察设计行业的统计工作;
7、负责编制建设系统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8、负责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的监督管理;
9、组织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
10、指导建筑标准设计办公室和勘察设计协会工作;
11、负责勘察设计注册执业人员管理。
人事室主任:全 雷 1、负责委机关公务员及直属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任免、奖惩等项干部管理工作;
2、负责委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调配、公务员考录、军转人员接收安置工作;
3、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档案管理、科技人员的专业技术档案管理、出国政审工作;
4、负责委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劳动工资管理。正确执行落实各项工资、福利待遇政策,认真及时做好审核、调控和上报工作;
5、负责组织全市工程技术土建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评审工作;
6、负责委直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的申报、推荐、聘任管理工作。负责委直属单位授衔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申报工作;
7、负责委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干部管理的各种统计上报工作;
8、负责委直属单位内部机构审批管理;
9、负责委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的教育、培训。组织指导直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技术工人的培训、考级;
10、完成委领导交办事项。
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处处长:翟家常1、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建设行业质量、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
2、负责组织制定本市建设行业有关质量、安全的规章、制度和标准;制定本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负责本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工程质量验收备案和安全措施备案;
4、负责本市建筑业企业安全许可证的管理及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及管理;
5、负责本市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和建材制品质量的监督管理;
6、负责本市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检测机构、中介代理机构的管理;
7、组织或参与对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协调工程建设中重大技术问题,参与大、中型工程项目验收;负责工程质量保险、意外伤害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科技教育处处长:刘瑞光1、组织编制建设系统科技发展规划;
2、负责编制、下达建设系统科技年度计划;
3、组织、指导建设系统科研工作;
4、组织、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和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的推广应用;
5、组织重大科研项目攻关;
6、负责建设系统地方性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的管理;
7、组织指导建设系统国际、国内科技交流预合作、科技信息、科学普及工作;
8、指导建设系统院校工作;
9、指导专业人才的培养和职工对外的培训;
10、负责建设系统科技教育的统计工作。
外经处处长:刘凤岐1、负责编制和制定城建行业利用外资发展规划,安排下达年度外经工作各项指标,组织对外招商,推动落实城建行业利用外资任务。
2、负责贯彻国家和市政府有关外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具体办法,并结合天津城建的实际,研究拟订有关政策、法规,报市政府或市人大审批颁布。
3、负责城建行业直接利用外资项目的综合管理和协调工作。4、负责监督检查城建系统外事政策、纪律、规定等执行情况。
5、负责组织推动城建系统交往、聘请国外专家学者来国内讲学,组织各类人员赴境外考察、培训。
6、负责城建行业外经、外事、外企的信息交流和综合统计工作
7、负责“天津市建设开发招商服务中心”日常工作及与规划、国土房管部门,招商项目单位和各区的招商工作协调;
8、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经济处副处长:王红梅1、负责建设系统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
2、指导建设系统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管理工作;
3、综合、指导建设系统的财务、审计和劳动工资工作;
4、负责市建委直属单位财务、审计工作;
5、协调建设系统社团工作。
房地产管理处处长:王文红1、负责编制、上报房地产业中长期规划;
2、负责综合组织和协调推动商品房项目建设。负责审批下达经济适用房建设计划。具体组织落实年度房地产投资指标;
3、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和综合协调房地产行业管理,组织拟订房地产业相关政策、法规和实施细则;
4、组织推动住宅产业化工作;
5、指导县城、建制镇、乡镇和村镇住宅建设;
6、负责房地产业的综合统计工作;
7、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协会工作。
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处长:赵敏1、组织编制建筑业发展规划;
2、负责建筑业行业管理和建筑市场监察管理,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拟订建筑业、建筑市场的政策法规和实施细则;
3、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和工程项目管理公司的资质许可和管理;
4、负责工程招标投标、工程合同的管理和监督;
5、负责工程造价的管理;
6、负责外省市施工队伍、监理企业及相关中介服务机构进市的备案和管理;
7、指导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改制工作;
8、负责建筑业农民工用工管理和职业技能培训;
9、负责建筑业、建设工程服务业和建筑市场的统计工作;
10、组织、协调建筑业经济协作;
11、指导建筑业协会、建设监理协会、环境装饰协会和工程造价协会的工作。
城建管理处处长:牛新兴1、负责城市维护资金的计划管理,编制、下达城市维护费年度计划和专项计划,考核计划执行情况;
2、负责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工作;
3、负责城市轨道交通管理工作;指导城市排水、道路、桥梁、公路工作;
4、组织编制城市供热的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城市供热的政策、法规和实施细则;
5负责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审批;
6、负责城市事业单位的资质管理;
7、组织城市绿化建设的计划编制,考核计划执行情况,协调绿化建设施工工作;
8、负责路灯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
9、指导县(区)城、乡镇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工作;
10、负责城市道路、桥梁、排水、路灯设施的统计工作。
施工管理处处长:穆怀建
副处长:肖瑞杰
1、负责全市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
2、编制年度施工计划;
3、负责建设工程的报建和限额以上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工作;
4、组织、协调、推动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住宅建设;
5、协调、指导重点工程建设;
6、负责施工统计工作。
公用事业管理处主任:马仲藩1、负责编制城市供水、燃气行业的发展规划;
2、拟订城市供水、燃气行业的政策、法规和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
3、负责对城市供水、燃气行业的行业管理、经营资质管理和市场管理;
4、负责对城市供水、燃气行业的运营、安全、服务等工作的监督和执法检查;
5、负责对城市供水设施、燃气设施政府性基金的收取和管理;
6、指导客运交通管理工作;
7、负责公用事业统计工作;
8、指导公用事业的行业协会工作。
老干部处处长:李祥1、负责离休干部和机关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学习和组织生活;
3、负责离休老干部卫生保健工作,并审定病残护理费的发放;
4、负责组织离休和退休干部参观、疗养及其他文体活动;
5、负责安排老干部用车,提出老干部住房、家属工作安置等意见;
6、负责处理离休干部逝世后的善后事宜;
7、负责收集离退休干部遗著、遗物、真迹,协助保管和整理,协助老干部写好革命回忆录和经历经验的总结。
建材业管理办公室处长:李建中
1、负责组织编制建筑节能、建材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拟定建筑节能、建材业管理政策法规和实施细则;
3、负责建筑节能及资源节约宣传及监管工作;
4、负责墙体材料革新、散装水泥、商品混凝土和新型建筑节能材料的推动管理工作;
5、负责建筑节能、统计工作。
信息处处长:赵建设1、组织编制建设系统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
2、组织拟定建设系统信息化相关法规和技术规程;
3、协调、指导、考核建设系统信息化工作;
4、负责建委机关和直属单位信息化的管理;
5、负责建委局域网和门户网站系统的管理及运行;
6、监督和指导建设信息技术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