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3 21:00
天津市长芦盐业总公司为市管企业,局级单位,由市政府授权对所属企业国有资产实施经营和管理,并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由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监管。 天津长芦盐业公司下属14个企事业单位和10个专卖分公司和质检站等事业单位,并在日本、印尼建有两个出口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有食用盐、原盐、加工盐、特种盐、盐化工产品、精细化工产品以及房地产开发、仓储、出口贸易、广告制版、防伪印刷等。
天津市长芦盐务管理局原系天津市人民政府的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具有食盐专营管理、行业管理和盐政执法职能,与天津市长芦盐业总公司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2009年5月,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不再保留天津市长芦盐务管理局,其相关职能并入天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2年,总公司着力建设质量、效益、责任“三个长芦”,结构调整明显加快,经济总量明显扩大,发展质量明显提高,资本结构明显改善,党建工作明显加强,职工福祉明显提升。全年完成营业收入54.76亿元,比上年增长237.6%,实现利润1.2366亿元,增长36.5%,全面超额完成了“五一八八”年度目标任务,跨上了“十二五”发展的第一个大台阶。
天津长芦盐区是全国最大的海盐产区之一,所产海盐粒坚味醇,色白质好,古有“芦台玉砂”之称,昔为贡品,较它类盐品(井矿盐)品味独特,更宜工业及民用。盐区占地近400平方公里,有资产总额约20亿元,年产原盐240万吨,加工盐(含多品种盐)30万吨,主要盐化工产品(氯化钾、氯化镁、溴素等)近20万吨,年工业总产值5亿元以上,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
我国著名的两大海盐生产企业坐落于此,天津长芦海晶集团有限公司和天津长芦汉沽盐场有限责任公司。天津长芦海晶集团有限公司是国家大型海盐生产重点骨干企业,占地230余平方公里,形成了以海盐、化工为主,集技工贸、房地产、物流仓储、国内外贸易、旅游娱乐为一体的跨地区、跨行业的多元发展格局。天津长芦汉沽盐场有限责任公司是国有独资重点海盐生产企业、国家定点食用盐生产企业,位于长芦盐区中部,占地面积144平方公里,资产总额6.6亿元,从业人员6500人。
盐区中有中国制盐行业唯一的国家级科研院所──中盐制盐工程技术研究院,该院是全国制盐、盐化工、制盐机械设备、盐田生物技术开发中心,盐田生物技术的开发研究居国内领先水平。
中盐天津市长芦盐业有限公司:下属中盐天津盐业物流有限公司、塘沽运销站(塘沽盐业专卖分公司)、汉沽运销站(汉沽盐业专卖分公司)、黑牛城盐业专卖分公司、向阳路盐业专卖分公司、卫国道盐业专卖分公司,宝坻区长芦盐业有限公司、武清区长芦盐业有限公司、蓟县盐业专卖有限公司、静海县长海盐业供销有限公司、宁河县长宁盐业有限公司。
天津市长芦实业有限公司、天津长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市长芦捷新进出口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市长芦捷信投资有限公司、天津市津盐塑料厂。
张津策:天津市长芦盐业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主持全面工作。
张立新:天津市长芦盐业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分管法制和法律事务、企业管理和改革、科技进步、经济运行、质量等工作。
高尚久:天津市长芦盐业总公司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主持纪委工作、工会工作。
苏庆国:天津市长芦盐业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天津长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分管非盐产业工作。
王德路:天津市长芦盐业总公司总经理助理、捷新公司总经理。
郝国平:天津市长芦盐业总公司副总会计师。
高如艳:天津市长芦盐业总公司总经理助理、捷信投资公司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