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17:40
太原市盐务管理局是市盐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盐业行政管理及盐政执法工作,垂直管理单位,隶属于山西省盐务管理局。太原盐业公司系山西省盐业公司的直属分公司,担负着全市盐产品的供应任务,主营食用盐、工业盐、畜牧盐和营养保健系列盐等品种盐,兼营盐化产品,与市盐务分局实行政企分开、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山西省盐务管理局太原分局前身为1988年8月成立的太原盐务管理组,直属省盐务管理局,同分公司科室平级,业务上受盐政处与分公司双重领导,1989年7月,太原盐务管理组更名为太原盐政管理站,隶属山西省盐务管理局;1993年7月又更名为山西省盐务管理局太原分局,1993年7月至2003年7月,司局两块牌子一套人马。2003年8月司局分设至今,分局隶属山西省盐务管理局。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有关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研究制定全市盐业事业发展战略,编制本地区盐业发展规划。
(三)负责全市盐业计划综合管理。
(四)履行盐业行政执法权,查处全市盐业违法案件,打击盐业违法犯罪行为,整顿和规范盐业市场,办理行政复议。
(五)负责对全市碘盐定点生产厂生产许可证审核、报批与管理;对盐业专营批发企业批发许可证的管理;对碘盐零售许可证的发放与管理;对承运盐产品准运许可证的管理。
(六)对全市盐行业的产品质实施监督,实施全民食用碘盐工程,确保碘盐合格率与市场占有率,做好消除碘缺乏病工作。
(七)负责全市盐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人员培训工作。
(八)完成省盐务管理局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盐政科、盐政稽查队:负责管理本辖区内盐业市场的检查工作及盐政执法工作。
综合办公室:负责日常盐政事务工作及有关资料管理保存工作。
黄建民:太原市盐务管理分局局长。
郝鲁晋:太原市盐务管理分局副局长。
张立强:太原市盐务管理分局副局长。
张亚刚:太原市盐务管理分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