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山西省太原警备区

更新时间:2024-09-20 15:26

中国人民解放军太原警备区,始建于上世纪50年代,隶属山西省军区,是中共太原市委的军事工作部门、兼太原市政府的兵役机构,同时受山西省军区和太原市委、市政府的双重领导。

历史沿革

1951年11月,太原市郊区人武部成立(以下简称人武部),隶属山西省军区。人武部机关设组织动员科、训练科、复员军人管理科和统计科,下辖第1至第5区5个基层武装部1954年9月,根据省军区关于整编市、县人武部为兵役局的通知,太原市郊区人武部整编为太原市兵役局,设组织统计、征集、民兵和预备役军官等科。

1958年10月,兵役局改称太原市人武部,5个区兵役小组撤销。人武部机关设训练、政工、民兵和预备役军官4个科。机关移驻精营东街。同年11月,晋中军分区所属清徐县人武部和晋北军分区所属阳曲县人武部改隶太原市人民武装部。

1959年,太原市南城区、北城区、河西区和古交工矿区均建立人民武装部,隶属太原市人武部。1961年8月,根据总参谋部指示,太原市人民武装部在不增加编制的原则下,执行军分区权限;部机关整编后设作战、训练、组织动员、干部、宣传、军械、供管等7个科。机关移驻坝陵桥。同年,组建了晋源区和西山工矿区两个人民武装部,隶属太原市人武部。1962年,部机关的作战科改称作战治安科。

1963年3月,晋源区和西山工矿区两个人武部合并组成郊区人民武装部。至此,太原市人武部下辖阳曲县、清徐县、郊区、古交工矿区、南城区、北城区、河西区等7个人武部。

1968年8月,根据中央军委1月28日命令,以太原市人民武装部为基础,从69军和省军区抽调部分干部,组成太原警备区,机关设司令部、政治部、后勤处,直属单位有民兵装备仓库、修械所和教导队。1970年4月机关整编,司令部设作训、军务动员、通信、机要、管理5个科;政治部设组织、干部、宣传、保卫4个科;后勤处改为后勤部,设战勤、供应、装备、卫生4个科。同年6月,郊区人武部改编为南郊区和北郊区两个人武部。1972年4月,吕梁军分区所辖的娄烦县人武部改隶太原警备区。

1983年7月,太原警备区改称太原军分区,隶属关系和机构设置不变。同年10月,建立太原军分区休干所(后称第1干休所)。1985年9月,机关整编,撤销司、政、后各科。1986年6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县(区)人民武装部改归地方建制,仍属军地双重领导,为副县级单位。1987年1月,太原军分区又增设第二、第三干休所。1988年12月,古交工矿区撤区建市,其人武部改称古交市人武部。1996年4月,县(市、区)人武部收归军队建制,恢复正团级单位。

1998年1月,根据太原市行政区划调整,南城区人武部改名迎泽区人武部,北城区人武部改名杏花岭区人武部,河西区人武部改名万柏林区人武部,北郊区人武部改名尖草坪区人武部,南郊区人武部改名小店区人武部;同时,太原市增设晋源区,即成立晋源区人民武装部,隶属太原军分区。

1998年9月,根据上级调整精简方案,将太原军分区调整为山西省军区太原市工作处,但对外仍称太原军分区。同时,将太原军分区第一休干所调整为山西省军区第六干休所,将第二、第三休干所合并调整为山西省军区第七干休所,由省军区太原市工作处代管。

1998年12月,按照上级调整精简决定,陆军第28集团军通信团改编为太原陆军预备役通信团,隶属山西省军区,由省军区太原市工作处代管。2003年12月,根据中央军委精简调整方案,军分区(警备区)撤销科的编制,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首长直接领导机关参谋、干事、助理员。

2004年1月1日,经中央军委批准,根据北京军区统一安排,撤销了太原市工作处,同时成立太原警备区。

现任领导

太原警备区党委第一书记:韦韬

太原警备区党委书记、政治委员:金岩

太原警备区党委副书记、司令员: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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