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8-27 16:28
最新研究成果认为,恋童癖者的大脑中的“白质”异于常人:简单地说,灰质构成大脑,白质在灰质之间传输信号。恋童者产生性欲。这些科学研究的发现,都指向一个越来越被学界接受的结论,即恋童是一种天生的“取向”。
其他致病因素:
1、心理因素。爱恋儿童,留恋童年时代,对儿童表示关注,本是人的一种普遍行为,其心理也是无可指责的;但这种行为和心理如果超过了一定的限度,作为一种观念在头脑中固定下来并控制人的行为,便成了恋童癖患者。
2、社会因素。有的人因为在工作、生活中,人际关系不好或受挫折,便觉得人心难测,与成年人打交道要费尽心机,因而感到很疲劳、紧张、可怕,而与儿童交往则无需费多大周折动多大脑筋。时间一长便对成人间的人际关系感到厌倦,而把兴趣转到了儿童身上。也有些在青春期时萌发过对异性的好感,而被家长或师长打压,导致成年后无法正常与同龄女子交往,而回想起儿时的“恋情”从而对妙龄女子产生性幻想,并拒绝接触同龄女性。这属于恋童癖行为,但患者一般不会呈现出暴力性行为,一般取决于儿时恋情的情况。也有发生过在青春期时对同龄女性有好感,甚至性幻想,导致同龄人孤立,使得患者对特定年龄的异性有占有欲,甚至有暴力倾向。这也属于恋童癖症状
3、家庭因素。家庭不和睦,夫妻感情不好,使之对成年人间的性生活失去兴趣,而把对象转向儿童。
4、性格缺陷。由于性格胆怯、懦弱,缺乏应付危机的能力,当遇到意外的重大精神打击时,不能勇敢地面对现实,希望退回到童年。于是把心思转到儿童身上,在心目中把儿童幻化成恋人。
5.其它原因。有的则是因为智能发育迟滞、慢性酒精中毒、残废、年老或其他脑病,性教育缺失,故将满足性欲的对象转向儿童。
第四版DSM的恋童癖诊断标准为:
1、对青春期前的孩子(一般是十三岁以下)反复地强烈地表现出性的兴趣,如性幻想、性冲动或涉及性的行为,这种状态至少持续6个月;
2、性幻想、性冲动或行为干扰了工作和生活的正常进行;
3、被评估的人至少16岁,并且比针对的儿童至少大5岁。
目前的评估方案包括:自我报告和量表测量、阴茎体积描述器(penile plethysmograph,PPG)、视觉反应时间(visual reaction time,VRT)等。
晴日心身医疗何日辉接受采访时说恋童障碍患者一般有以下3个特征:
第一,他们对成年的性冲动较弱,往往难以建立稳定的、良好的恋爱关系或婚姻,因此长期单身,或婚姻关系名存实亡。
第二,他们对年幼孩子表现出超越常人的热情,不但经常提供零食、礼物讨孩子的欢心,而且喜欢对孩子有肢体接触,比如搂、抱、亲,可令孩子感觉非常不舒服。
第三,他们会下意识或有目的地创造与年幼孩子独处的机会,甚至限制他们与他人的正常交往。
对儿童的性侵犯属于严重的性犯罪,法律上为保障儿童身心健康,一般都根据受害儿童的年龄和性别给罪犯不同程度的法纪惩处,此外,还有针对性地进行治疗,其中,厌恶疗法较为有效;当患者接触儿童或儿童模型时给予能造成身心痛苦的刺激,经过多次反复,形成条件反射。从而改变其恋童的行为模式;对于有明显情绪反应的患者,应使用情绪调节的方法
这类患者对成年人不感兴趣,只愿与儿童交往,并且只有在与儿童交往时才觉得舒心。他们猎取的对象一般都是很熟悉的,如邻居家、朋友乃至亲戚的孩子。首先是与这些孩子玩耍,带孩子看电影、逛公园、买东西给孩子吃,获得孩子的信赖,与孩子建立起友谊,进而才发生有关性方面的接触。
这类患者表面上看起来与常人无异,能与他人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有过正常的恋爱史,甚至已结婚成家。但是,当家庭、学习、工作等方面出现压力或遇到重大精神刺激后,便恢复了不成熟的性表达方式。这类患者猎取的对象都是不熟悉的儿童,其行为带有冲动性,同时有的人还伴有酗酒的现象。
这类患者的攻击对象主要是儿童,他们由于各种原因而存在一种攻击心理,想借助于折磨儿童而发泄出来。根据科恩等人的研究结果报道,他们往往用各种残忍和变态的手段来蹂躏儿童的某些器官,还强迫儿童满足他们的各种下流要求。这类患者与施虐狂很相似,他们追求的不是正常的性感,而是通过不正常的性行为来发泄畸形的感情。在施虐的过程中,恋童癖患者会动作粗暴。
萝莉控(rorikoso,念作Lolicon,是LolitaComplex的略称)字源来自俄裔美国文学家纳博科夫的《洛丽塔》,内容描述一中年男子爱上12岁女孩洛丽塔的故事。而原意是喜爱幼小女孩癖好,对年纪半大不小的角色有所偏好,因为这个时期的少年少女,是最多愁善感,感受性最强的年纪,所以除了是身体发育的青春期之外,也被设定为新人类感知力开始觉醒,最敏感的年纪。日文中的ロリコン(Lolicon当中的ロリrori,念作Loli)即为自lolita而来,意指12岁以下的少女,而也有说15岁以下的。十五岁一说是由于此书改编成电影后,导演的女主角设定,比原来的年龄大三岁所致。而コン(kon,念作con)则是complex的简称,这个字有情结的意思,所以ロリコン为“少女情结”或“恋童癖”之意。要注意这个词在日本,其实具有负面,甚至是侮辱倾向的含义,通常会给人有点病态的感觉。日本以con字尾来指对某些东西狂好的人,如恋母情结(Mazahcon,所谓的“伊底帕斯情结”“Oedipus complex”)、恋父情结(Fazahcon,所谓的“伊蕾克特拉情结”“Electra Complex”)等,带有贬低之意。
因为该词汇是经由动画,漫画等媒介传入中国。其侮辱意向相被削弱,被用来代指对年幼的女性有好感,或是特别喜好这类ACG角色的人。
而Lolicon被译作恋童癖,指对年纪轻(不论外表或是实际)的女性有好感,或是特别喜好这类ACG角色的人。所以有这类癖好的人就被冠以Lolicon之名,而带有这种特质的角色亦被称为Lolita或Loli,也就是萝莉。外表年龄不可大过十五岁,形象可爱,令人有一种想去保护、爱惜之心,身体未发育或者轻度发育,而且不能年少老成。现在用“萝莉”这词最多的,就是ACG界了。断定标准:尚未发育、天真无邪、惹人怜爱。所以对“萝莉资格”有三个年龄限定:15岁、12岁、10岁。对萝莉有所好的,就称为“萝莉控(ロリコン)”或“萝莉星人”,不过其所定义的对象,都是虚拟的角色,而且是玩笑性质,与一般所谓的萝莉本质上是不同的。
而Lolita的衣着,主要是指娃娃装,通常大量使用蕾丝(lace)。其衣着主要分成两类:一是Malice Mizer的那一种,带有恐怖感的哥特式优雅(EGL[Elegant Gothic Lolita])的服饰。表现出一个洋娃娃的形象,心中同时存在着天使与恶魔,不是可爱的感觉,而是死的物品,保持永远的静止存活状态;二则是Sweet Love Lolita的这一种类型的服饰,则是以可爱作为主要的诉求。
恋童癖患者获得性快感的方式很多,有窥视、触摸儿童阴部、正常体位、肛交、股间性交、指交等。
在诊断恋童癖时应注意将其与猥亵强奸幼女犯和性早熟早恋区别开来。强奸或猥亵幼女犯,他们多是因为找不到性对象,或者见有可乘之机,才在幼童身上发泄性欲,他们主要是渴望性行为;有些是因为儿童年龄太小,性器官发育不成熟,缺乏性能力才对其进行猥亵的,他们不属于性变态犯者。而恋童癖是因为他们对成熟的异性不感兴趣,只以儿童为性欲满足对象,所以他们并不一定都要追求性交行为,时常不和儿童发生真正的性交,但猥亵行为却很明显;性早熟和早恋是指双方都未成年或一方刚刚成年而与年龄相近的少年恋爱,而恋童癖以中年男性多见。
恋童癖本身不属于性犯罪,但是如果行为人对儿童实施了性侵害行为,法律上为保障儿童身心健康,一般都根据受害儿童的年龄和性别给罪犯不同程度的法纪惩处,另外,还有针对性地进行治疗。常用的有厌恶疗法,而且效果也较好。当患者接触儿童或儿童模型时便给予能造成其身心痛苦的刺激,如电疗刺激,橡皮圈刺激,肌肉注射催吐药使其呕吐等,破坏患者病理条件反射,经过多次反复强化,使其改变恋童癖的行为模式。另外,通过药物治疗,如给患者使用抗雄激素来限制男女恋童癖者的性欲,也有一定疗效。
“恋童”来源于希腊语παιδοφιλια——pais(παι?):小孩;philia(φιλια):情谊。在英语中,pedosexuality与pedophilia可以作为同义词,但从后缀上可以看出前者具有更多性行为的意味。实际使用中,pedosexuality有时非正式地(也是错误地)被用于描述性侵犯者或儿童色情犯。pedosexuality是一种paraphilia,这是一个精神健康方面的术语,表示一种无力接受对等关爱的性心理。
在美国和其他一些国家,“恋童”有时也被错误地用来描述被青少年所吸引的人(见少年爱)。此处的年龄界定往往是法律上的,特别是关于性行为方面(参见同意年龄)。在成年人和青少年之间的恋爱关系或约会被社会和法律所接受(至少在有父母许可的情形下)的国家或文化中,例如法国或巴西,“恋童”则几乎从不用在这个意义上,无论是正式的还是非正式的。在世界上的大部分国家,超过一定年龄的未成年人在法律上有权结婚、经济独立及怀孕。“适婚年龄”其实一般已较社会上大多数人的结婚年龄为低,但仍有一少部份人会在此年龄之下结婚的。只要发生性关系者已越此年龄都不会被视为有恋童癖。
在日本、中国台湾地区、中国香港地区、中国大陆等国家和地区,ACG(动画、漫画、游戏)次文化把对男童的强烈喜爱称为“正太控”,把对女童的强烈喜爱称为“萝莉控”,但这些名称所表达的概念和思想行为与现实的恋童癖不同,现因为卡通及漫画创作渐渐朝向这两种类型,部分人士担心恋童癖在年轻人和御宅族当中增长,但暂时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喜爱虚拟世界的儿童并对虚拟人物有性幻想的人有现实恋童癖的倾向。
《抓住弗里德曼一家》美国历史上最为轰动的一宗猥亵儿童性犯罪案,2003年被成功地拍成了纪录片《抓住弗里德曼一家》(Capturing the Friedmans),执导本片的是美国著名的独立导演Andrew Jarecki。
影片试图通过不同人的视角和描述,把案件呈现出来。可想而知,这是一部记录片式的《罗生门》——不同的叙事者对同一事件持有完全不同的说法:阿诺德和三个儿子坚决否认这些罪行;警方则以大量证据支持这些罪行成立;被控学生则指出部分指控存在严重的夸大。导演没有最后指明究竟哪一方是正确的:案子的结论公正与否,这个判断留给观众来做。严格地说,公众媒体中的恋童癖和儿童性侵犯话语,如今只主要存在于英语国家。
类似情况在欧洲其他国家(如法、西、德以及北欧国家),则相对较少;在另一个发达国家日本,虽然许多男性的性倾向很接近西方定义的恋童癖(如对女中学生的特别偏好),但这种特别的性癖好并不像在西方那样,被视为一个社会性的问题;在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如中国,对这个现象的概念性认识则更有限,成年人对儿童施加的性侵犯,更不成为一个独立的社会问题。从某种程度上说,恋童癖是一个以英语文化为中心,向其他社会辐射的概念、话语。
当恋童癖及其引发的性犯罪,被人们正式认知为一个社会、伦理问题时,电影作为文化和价值传播的媒体先驱,便和其它艺术形式和媒介一道,成为传播这种话语的最有效工具。随着恋童癖和儿童性侵犯问题在西方越来越受到重视,这一概念-话语将会更加频繁地出现在媒体中;继而,这一概念-话语也会通过电影电视,逐渐传播到中国国内。长远看来,这样的概念-话语进口将带来社会学层面:人们会逐渐重视儿童性侵犯现象,意识到其在所有人类社会中的客观存在,并逐渐将之作为一个需要解决的社会问题提上议程,从这一角度来讲,这是社会的一种进步。
恋童癖患者的行为表现为他们对性成熟的人不感兴趣,只以儿童为满足性欲的对象;患者主要追求的是心理上的性满足和性快感,因此,他们常常通过窥视或玩弄儿童的生殖器来达到性满足,性接触往往末达到性交的地步就中止了。但随着时间的延长,这种接触的次数增多,心理满足便会演变成生理满足,即出现性交要求、玩弄儿童、折磨儿童等行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