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0 12:25
宁都县盐务局是县人民政府的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正科级建制,具体履行辖区盐业行业管理、食盐专营和盐政执法职能,垂直管理单位,隶属于赣州市盐务局。江西省盐业集团赣州公司宁都县分公司是全县唯一食盐专营主体,负责辖区食用碘盐、多品种盐、小工业用盐、农牧渔业用盐及其他用盐的供应工作,隶属于赣州盐业公司。与宁都县盐务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江西省盐业集团公司赣州公司宁都分公司(宁都县盐务局)是集国家食盐专营和盐业行政管理两项职能为一体的国有省属企业,主要经营食盐、工业、农牧渔业用盐批发;预包装食品、洗涤用品批发;食盐配送业务。
改革开放前在副食品公司的一个部门,1979年3月成立宁都县盐业公司;1984年划归江西省盐务局管理后,成立江西省宁都县盐务局,形成了人、财、物、产、供、销“六统一”管理体制至今;2005年12更名为江西省盐业集团公司赣州公司宁都分公司;2006年4月取消法人资格,统一纳入江西省盐业集团公司赣州公司。
宁都分公司现有干部职工19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14人。拥有固定资产321万元。盐产品从过去的单一品种,发展成为十多个品种、包装丰富多样。非盐产品有:四川郎酒系列、各种驼鸟牌食用油、奇强洗涤产品、莲花味精、莲花鸡精等产品。
全年购进小包盐2220吨,散盐915吨;全年销售小包盐2280吨,销售散盐800吨;非盐产品销售151.95万元,全年销售收入750万元。全县有销售网点534个。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编制和管理全县盐业销售和发展规划,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
3、组织落实上级盐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销售等计划指标;
4、履行政府授予的盐业行政执法权,加强对盐产品市场的法律监督;
5、查处本县行政区域内私运、私销、私购盐产品等盐业违法案件,会同有关部门对盐业市场进行管理,办理行政复议;
6、对全县盐产品实行专营,核发、管理盐业许可证;
7、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综合部、食盐专营部(盐政稽查中队)、市场营销部。
肖学玲:宁都县盐务局副局长、宁都盐业分公司副经理,主持局司全面工作。
刘永春:宁都县盐务局副局长、宁都盐业分公司副经理。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