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盐业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2-03-28 19:46

安阳市盐业管理局(安阳市盐业公司)成立于1985年,负责全市五县四区人民群众生活和工农业、畜牧业用盐的调拨、储存及供应任务,正处级建制,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业务上归河南省盐务管理局领导,对全市盐业实行垂直管理。

单位简介

1991年成立安阳市盐务管理局,承担全市盐政管理职能;1994年安阳市盐业公司更名为安阳市盐业总公司,下设多种经营实体;1997年,根据省、市政府《关于改革和完善盐业管理经营体制的通知》精神,原安阳市盐务管理局(安阳市盐业总公司)更名为安阳市盐业管理局(安阳市盐业公司),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安阳市盐业管理局是市盐业行政主管部门,为市政府正县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负责全市食用盐和工农业用盐、畜牧业用盐的管理供应任务。全市盐业系统现有职工550余人,资产总额7000余万元,年销售总额7000余万元,年创利税500万元,年食盐销售计划17600吨、工业用盐计划8500吨,仓储能力3万余吨,年生产小包装食盐能力3万余吨。

市盐业管理局连续多年被评为省“食盐专营先进单位”,多次被评为省“防治碘缺乏病工作先进单位”、“盐政管理先进单位”,连续多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目标管理先进单位”、“预防职务犯罪先进单位”、“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持续保持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盐业管理政策法规,参与研究制定地方区域性盐业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

2、组织实施食盐专营和工业盐的计划管理,保障全市食盐市场有序供应,组织实施碘盐普及推行;

3、负责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食盐生产、运输、批发、零售许可;

4、根据省计划安排,参与编制全市盐的生产、调拨、运输、储备、购销等计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盐款结算、国家储备盐及中央、省有关专项资(基)金的清缴管理工作;

6、依法进行盐政执法,负责查处盐业违法行为;

7、负责全市碘盐质量监督检测、统一包装、防伪、供应管理工作;

8、完成市委、市政府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组织机构

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科、业务科、盐政法制科、碘盐检测站、人事保卫科、党办、监察室。

局属部门:东区碘盐管理配送中心、西区碘盐管理配送中心、市盐业仓库。

垂直管理部门:林州市盐业管理局滑县盐业管理局内黄县盐业管理局汤阴县盐业管理局(盐业公司)等。

领导班子

吴华民:安阳市盐业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靳延青:安阳市盐业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市局盐业仓库、两个盐业管理配送中心、盐政法制科及非盐产业工作。

张毅:安阳市盐业管理局纪工委书记,分管党委办公室、监察室,协助局长分管行政办公室、人事保卫科。

地理位置

安阳市彰德路南段4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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