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4-18 15:08
围棋官子,又称作收官,是围棋比赛中三个阶段中的最后一个阶段,指双方经过中盘的战斗,地盘及死活已经大致确定之后,确立竞逐边界的阶段。在明代末年著名国手过百龄的《官子谱》一书问世之前,查遍中国古代所有围棋著作,均没有出现过“官子”一词。直至过百龄的《官子谱》一书的书名中,才第一次出现“官子”一词。在官子一词出现之前,人们一直用“收著”、“收尾”、“残局”等词来表示官子之意。例如:明代后期安徽著名棋手雍皞如的官子功夫很好,当时的棋评家冯元仲在《弈旦评》中就说雍皞如“常因收著取胜”。
在过百龄的《官子谱》一书问世不久,清初国手曹元尊在过百龄《官子谱》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工整理,也编了一部《官子谱》。可惜过、曹二人研究官子的同名著作都早已失传。但是过、曹二人开启了官子研究的先河,此后的官子著作接连问世。其中,以陶式玉的《官子谱》和卞立言的《弈萃官子》最为著名,而且流传至今。
陶式玉(1645---?)是清代初期著名棋艺理论家。他在其《官子谱》一书的《自序》中开宗明义地说:“《官子谱》始自过君百龄。” 陶式玉的生活年代稍晚于过百龄,他是康熙年间进士,曾任蠡吾县令、台谏、两淮盐运使。康熙二十八(1689)年秋,陶式玉客居广陵(今扬州)时,多次观看国手吴瑞徵、胡安士对局。他发现双方之胜败往往取决于官子之得失,在赞叹之余,开始编写自己的《官子谱》。他的做法是:“因取官子旧谱细加鉴定,增以国手对局之官子而翻新”。陶式玉所说的“官子旧谱”,不外乎过百龄、曹元尊的《官子谱》而已。康熙三十三(1694)年,陶式玉的《官子谱》在福州付梓刊印。此书传入日本后,被奉为与《玄玄棋经》并列的“诘棋”两大名著。
清代嘉庆年间,著名国手范西屏、施定庵的高徒卞立言(名恒、扬州人),晚年编撰了《弈萃》两卷,其中一卷为官子卷,又名《弈萃官子》。该书有嘉庆二十一年(1816)味书堂刊本传世。卞立言在《弈萃官子》的《自序》中说,他是在“前辈《仙机武库》(明末陆玄宇父子编辑、过百龄整理校订)、《坐隐斋》(指明末汪廷讷辑《坐隐斋精订棋谱》)、《石室仙机》(明嘉靖年间许毂编辑)及陶存斋(即陶式玉,又号存斋道人)所选等谱”的基础上“采摘各家之要、搜罗父师之精”编选成书的。该书可谓明清两代研究官子的集大成之作,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古代围棋鼎盛时期即康乾盛世时期的官子理论的研究成果。
综上可知,不管是陶式玉的《官子谱》,还是卞立言的《弈萃官子》,都同过百龄的《官子谱》有着渊源关系,诚如陶式玉所说,“《官子谱》始自过君百龄。”而官子一词,也肯定源自于过百龄的《官子谱》一书。
尽管过百龄的《官子谱》早已失传,但是可以肯定地说:“官子”一词是过百龄的首创。同时可以想见,过百龄在用官子一词作为自己的棋书的名称时,也肯定会在自序中对官子这个概念下过定义。那么,他下的定义究竟是什么呢?有的研究者引用《荀子.解蔽》注说,“官,谓各当其任无差错也。”引申到围棋研究中,官子是指这步棋的“正着”。我认为,这种说法无异于隔靴挠痒,根本没有触及问题的实质。我的推断是,官子之“官”是采用了它的“公有”之意。“官”是个多义词,“公有”是其中一个意思。如《汉书》卷七十七《盖宽饶传》:“五帝官天下,三王家天下。家以传子,官以传贤。”此处之“官”即公有之意。引申到围棋对局的最后阶段,双方所占地域大体确定,仅剩边缘部分空位,可视同公有之地,由双方次第收取。故此时所下之子,谓之“官子”。
当然,在过百龄时代,官子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比之于现代的官子定义要宽泛得多。在古代棋书的有关论述和古代棋手的对局实践中,官子和残局的概念基本上相同,除了包括现今所说的官子(古人常称作收尾)的内涵之外,还包括边角上的死活、手筋以及侵分、杀气等。这一点,从明代以前的棋谱中可以看得很清楚。明末张得一等所编《弈时残局》一书中,收录了过百龄《官子谱》仅存的十余局官子棋谱,从中可以看出,过百龄也是把死活研究列入了官子研究的范围之中。
到了康熙年间陶式玉编撰《官子谱》时,仍将死活问题列入官子范围。该书中就收入了数百道死活题。其实,在古代围棋著作中,向来是把死活研究、边角侵分、局部手筋和纯粹意义上的官子并为一类的。
直到清嘉庆年间卞立言编撰《弈萃官子》时,才开始比较明确地界定了官子一词的含义。他在《弈萃·自序》中说:“官子者,大局既定之后,各守疆界之着也。然大局虽定,而胜负未分,全凭官子。前局逐块成形,即有存留官子着法。至于活者压之,死者活之,或成形、或成劫、或便宜数子,皆有定理。”由此可见, 卞立言对官子的定义已经十分接近现代围棋的官子概念了。而现代围棋的官子概念,是在清末民初废除座子制、中国围棋同日本围棋实现接轨之后才确立起来的。
1.双方后手:无论哪方下都是后手。
2.双方先手:无论哪方下都是先手。
3.单方先手:一方下是先手,另一方下是后手,又叫作逆先手。
1.双方先手,势在必争是不变的原则;
2.单方先手(逆先手)时机把握要准确;
3.双方后手,从大至小依次收取。
设想双方先走的局面,然后比较双方空的出入,双方出入相加的目数就是这个官子的价值。
出入计算法的基础是单方目数增减的计算,目数的得失和棋子的取舍都是根据这种方法来计算的。
折半计算法根据官子的后继手段及其目数增减来计算。
有些官子,除了它本身所得之外,还有后继手段可以进一步再获利益,即第二利益。由于双方获得第二利益(后手)的机会均等,因此,这个权利为双方各占一半,故采取折半计算法。
加倍计算法是相对于逆官子而言的。
逆官子,就是对方本来是先手的没走,你后手走了,就是逆官子。
逆官子虽然也是后手官子,但它防止了对方的先手,价值比普通的后手官子更大,一般可以简单看成本身的价值×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