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7-22 13:32
乾隆三年(1738),任侍读。
乾隆五年(1740),袭世管佐领。
乾隆十二年(1747),任淮徐道。
乾隆十五年(1750),擢升安徽巡抚。
乾隆十六年(1751),调任广西巡抚。
乾隆十七年(1752),调任山西巡抚。
乾隆十八年(1753),调任贵州巡抚。湖广总督永常上奏请求于邻省会哨,定长上奏:“贵州与邻省联界,苗、夷环处。遽行会哨,苗性多猜,或滋事变。请停止。”得到采纳。上疏弹劾提督丁士杰以书嘱调用知县马中骥,乾隆帝嘉奖定长据实陈奏,持正得体,丁士杰贬官广西左江镇总兵。
乾隆十九年(1754),请求节省棚马公费银交地方官平价买谷,借给抚标两营兵,以资接济。进言黎平府古州厅东北江水泛涨为患,乾隆九年(1744)城北已筑石堤,而城东未及兴举,请求接筑。
乾隆二十年(1755),上奏请求原任黔西知州黄秉忠(黄秉中)入祀名宦祠,乾隆帝认为黄秉忠是总督黄廷桂的父亲,定长徇顾私情,卖弄人情,降旨严斥。
乾隆二十二年(1757),乾隆帝南巡,请求入觐,命便道看望父亲喀尔吉善。乾隆帝赐诗“迎銮当入觐,述职并宁亲。此意原嘉尔,推恩讵一人。西南门户固,礼乐獞苗新。抚远惟安静,庶因福及民”,以示恩宠。命与尚书刘统勋审理云贵总督恒文贪污案,即命署任云贵总督。调任山西巡抚,没有上任,丁父忧。不久,授副都统衔,前往西路军营督屯田事。
乾隆二十三年(1758),以委员擒贼未获,部议革职,命以现在品级,仍留屯所办事。
乾隆二十六年(1761),任福建巡抚。
乾隆二十九年(1764),提督黄仕简参奏总督、巡抚收受厦门洋行陋规事,罢官。经过舒赫德的核实,从宽留任。
乾隆三十一年(1766),升任湖广总督。湖南桂阳人侯七郎殴毙大功服兄侯岳添,知州张宏燧误判侯七郎的亲兄侯学添为主要凶手,按察使宫兆麟驳回审理,布政使赫昇额包庇了张宏燧,造成案件拖延很久没有判决。定长与侍郎期成额前往审理,得到张宏燧与赫昇额执抝党庇的罪状,请求将两人革职。乾隆帝认为赫昇额身任藩司,命案非其专责,何以偏袒张宏燧,必然别有结交情弊,下谕继续审问。
乾隆三十二年(1767),审问出前任巡抚李因培与赫昇额曾授意张宏燧为已革武陵县冯其柘弥补亏缺事,李因培、赫昇额、张宏燧、冯其柘按律斩首。部议定长失察,应当革职,下诏宽免。
乾隆三十三年(1768),去世。
乾隆三十四年(1769),署总督高晋弹劾荆州副都统石亮衰老庸碌,乾隆帝问责定长徇私包庇,罢除恤典。
《清史稿·列传九十六》
《钦定八旗通志·卷一百五十三》
父:喀尔吉善
次子:台斐音,曾任山海关副都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