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3 22:44
实用率常于楼房买卖的销售单张及广告之中提及,是一个百分率,计算方法如下:
这里即是说,“实用面积”与实用率成正比,房屋的单位实用面积越大,实用率的百分数就会越大。 不过,“建筑面积”与“实用面积”其实都是数字游戏。 付楼款是“建筑面积”,楼房尺价再乘以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包括公众地方,后楼梯、天台、升降机及物业管理处、大堂、住客会所、水池等;而实用面积则代表私人拥有的楼房部分,但由于私人拥有部分包括墙身、窗台及露台等用途受限制的设施,因此用途不大;如要比较不同楼房的实用程度,应以内拢面积量度。
因此,所谓实用率高,只是地产推售的点子,只作参考。
实用面积(英语:Saleable area) ,意指建筑物业中,可单独占用的实际面积。实用面积是从建筑面积中扣除建筑物的公共空间例如会所、电梯大堂及天台、天井、台阶等分摊面积,计算得出的面积范围,但不同地区对“实用面积”的定义存在分别,而“实用率”百份比亦没有充一标准。
实用面积包括“不实用”的以外墙起量度的墙壁厚度面积。因此,内拢面积(可铺地毯面积 Carpeted Area)才能真正反映室内的可用面积。
在中国大陆,与建筑面积有关的法规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和《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等,但每座城市的细则可能有所不同。而在香港,建筑面积定义则未有公认量度标准,一般理解是售楼实用面积加上作公众共有的公共面积。建筑面积中,具争议的是公共面积内有多少项目被包括在内,当中可能包括楼梯、走廊、停车场、管理处、公厕、升降机及其公众大堂、天井、单位窗户外的“窗台”等。在台湾则有建筑技术规则,其第九章之容积管制即是关于容积率和建筑面积的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