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05 20:04
宣城市盐务管理局是市人民政府的盐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亳州市盐业市场管理、食盐专营和盐政执法工作,隶属于安徽省盐务管理局。安徽省宣城市盐业有限公司为省属国有食盐批发企业,是于2010年9月在原宣城市盐业公司基础之上改制更名而来的,主要从事各类盐调拨、批发,小包装食盐分装,多品种盐生产开发,承担着全市食盐和小工业盐的计划调拨和供应任务,隶属于安徽省盐业总公司。局司职能分开、机构分设、两块牌子、合署办公。
宣城市盐务管理局(盐业有限公司)占地面积15亩,拥有东、北门两个仓库,库容量2500吨。年计划调拨食盐20000吨,年市场销售食盐20000吨。
宣城市盐业系统现有在职职工208人,其中在岗169人,内退39人。共有离退休94人。市公司本部在职职工70人,其中在岗58人,内退12人。离退休人员29人。全市盐业系统资产总额为2904万元,净资产1937万元,其中市公司净资产891万元。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盐业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参与拟定地方区域性盐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加强食盐专营各项管理活动和系统内工业盐的计划管理,保障区域内食盐、工业盐市场有序供应,组织实施碘盐普及推行。
3、负责盐款结算及中央和省有关专项资金的清缴管理工作。
4、依法进行盐政执法,严厉打击盐业市场违法行为。
5、根据省计划安排,编制全市食盐、工业盐购进、调拨、运输、储备、销售等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食盐批发、零售许可证的审验、核查、报批、发放管理工作。
6、负责区域内碘盐质量监督检测,统一管理包装、防伪标志供应管理工作。
7、负责国家战略储备盐的管理工作,参与盐税、盐价以及盐业政策法规的调研。
8、对全市盐行业财务、统计工作实行业务指导。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室、人事科、财务审计科、盐政管理科、市场发展科、运销科。
下辖郎溪县盐务管理局、广德县盐务管理局、宁国市盐务管理局、泾县盐务管理局、旌德县盐务管理局、绩溪县盐务管理局(盐业公司)。
曹明新:宣城市盐务管理局局长、安徽省宣城市盐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
程裕:宣城市盐务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安徽省宣城市盐业有限公司副经理兼工会主席。
孟世勤:宣城市盐务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安徽省宣城市盐业有限公司副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