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13 09:01
家电下乡政策是积极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是财政和贸易政策的创新突破。主要内容是,顺应农民消费升级的新趋势,运用财政、贸易政策,引导和组织工商联手,开发、生产适合农村消费特点、性能可靠、质量保证、物美价廉的家电产品,并提供满足农民需求的流通和售后服务;对农民购买纳入补贴范围的家电产品给予一定比例(13%)的财政补贴,以激活农民购买能力,扩大农村消费,促进内需和外需协调发展。
家电下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于2008年12月宣布的财政政策救市方案,为了对抗美国开始的全球金融海啸所造成消费性电子产品外销需求急速衰退,意图扩大内需市场,全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城镇户口居民购买彩色电视、冰箱、移动电话与洗衣机等四类产品,按产品售价13%给予补贴,最高补贴上限为电视2,000元(人民币,以下皆同)、冰箱2,500元、移动电话2,000元与洗衣机1,000元。
并架设网络系统“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末端通路商申请和审核以及群众服务,首开世界先例利用信息化推行财政政策。
为了实行国务院关于促进家电下乡的政策,财政部、商务部在反复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财政补贴促进家电下乡的政策思路。为稳妥推进,自2007年12月起在山东、河南、四川、青岛三省一市进行了家电下乡试点,对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三大类产品给予产品销售价格13%的财政资金直补。试点取得了显著成效,农民得实惠、企业得市场、政府得民心。
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财政部、商务部研究认为,有必要加快推进家电下乡,以进一步发挥财政补贴家电下乡产品在扩大内需、改善民生,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的政策效用。经国务院批准,在试点的三省一市继续实施的同时,将家电销售及售后服务网络相对完善、地方积极性较高的内蒙古、辽宁、大连、黑龙江、安徽、湖北、湖南、广西、重庆、陕西纳入推广地区范围,共计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为保持政策公平,家电下乡在各地区实施的时间(含三省一市的试点时间)统一暂定为4年。
根据国务院第36次常务会议精神,为了进一步发挥家电下乡政策在扩大内需特别是农村消费中的作用,国务院决定尽快在全国推广家电下乡工作。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关于全国推广家电下乡工作的通知》(财建[2008]862号)。
商务部和财政部预测,2008年财政补贴家电下乡资金将达到104亿元,累计拉动消费9200亿元。
从2009年2月1日起,家电下乡在原来14个省市的基础上,开始向全国推广,产品也从过去的四个增到八个,除了之前推出的“彩电、冰箱、手机、洗衣机”之外,本次家电下乡又新增了摩托车、电脑、热水器和空调。它们和彩电等产品同样享受国家13%的补贴。各个省市可以根据各地区不同的需求在这四个产品中选择两个进行推广。
2010年3月29日,财政部和商务部日前印发了《新增家电下乡补贴品种实施方案》,在这些新增品种中,电动自行车最受消费者喜爱,并将成为第十大家电下乡品种。
2010年通过政策刺激的家电销售额近3000亿元,2011年预计为4200亿元。巨大的市场爆发力让国内家电企业享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销售盛宴,包括海尔、格力、海信、美的、创维等家电企业均在其列。以海尔为例,它在2010年借助家电下乡的政策共实现了超过500亿元的销售额,不仅如此,它还借助家电下乡政策成功扩大了销售网络。根据监测,截至2010年底,海尔在全国共新建了6000多个县级专卖店、超过2万个乡镇专卖店以及12万个村级根据地,同时,还在全国新建了91个一级物流配送中心,2000个县级专卖店二级配送站。
再来看以旧换新的数据。数据显示,2010年,全国家电以旧换新累计销售家电达3200万台,总销售额超过1200亿元。预计总销量超过5000万台,总销售额超过1700亿元。
家电股从2011年下半年开始走弱,走势明显弱于大盘,在这种情况下,家电企业要求延续政策刺激的呼声非常高,而前述商务部部长的表态可以说是对家电企业呼声的一个积极回应。
所以,家电企业在面对刺激政策时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有所为有所不为,保持企业的有序发展才是王道。
新形势下,全国范围内推广家电下乡对于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具有重要意义,这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决策部署、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举措。
有利于拉动农村消费,促进行业发展,改善民生,落实节能减排,完善农村生产和流通服务体系。
根据两部委印发的《各地新增家电下乡补贴品种明细表》,共有10个省市选择新增电动自行车为家电下乡品种,6个省市选择新增电饭煲,5个省市增选抽油烟机,5个省市增加燃气灶,电压力锅和DVD影碟机分别有3个和2个省市选择。
也就是说,电动自行车成功成为继电视机、洗衣机、冰箱(冰柜)、手机、空调、电脑、热水器、微波炉、电磁炉之后的第十大家电下乡品种。
具体到补贴限额上,财政部明确,电动自行车的补贴限额为260元,电视机为445元,抽油烟机为338元,电饭煲为65元,抽油烟机为338元,燃气灶为195元,电压力锅为78元,DVD影碟机为65元。
方案明确,对农民以及国有农、林场职工在户口所在省(区、市)内购买新增品种,按销售价格的13%给予财政补贴。
为使家电下乡产品符合农村消费特点,切实维护农民利益,防止将城市商品简单推向农村甚至将滞销商品向农村转移,商务部、财政部经过充分调研专门制定了家电下乡产品标准,在节能、环保、耐用、安全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如宽电压、强信号的彩电,耗电低、冷冻量大、环保的电冰箱,强信号、待机时间长、方便收发农业科技和市场信息的手机,宽电压、宽水压、洗涤量大、方便排水的洗衣机。同时,引导企业通过简化不适合农村消费的功能和包装,降低生产成本,确保家电下乡产品质量可靠、功能实用、价廉物美。从招标情况看,许多生产企业有针对性地研发了适合农村的新产品,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基础上,还增加了很多适应农村消费环境的新功能,如电冰箱的防鼠板、电冰箱平衡装置、手机的农村信息功能和洗衣机进排水管多次弯曲性能等。另外,根据推广实施地区的农民消费水平,两部门对四类下乡产品的销售价格均作出了明确限定,让更广大的中低收入农民享受到补贴政策。
从2007年12月开始,山东、河南、四川3省进行了财政补贴家电下乡产品试点工作,对3省农民购买彩电、电冰箱(含冰柜)、手机3类产品,比照出口退税率,给予销售价格13%的财政补贴,以达到拉动农村消费,帮助农民改善生活质量,减少贸易顺差、促进家电行业健康发展的目标。
从2008年12月1日,山东、青海、河南、四川、内蒙古、辽宁、大连、黑龙江、安徽、湖北、湖南、广西、重庆、陕西等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开始推广家电下乡。试点的三省一市执行到2011年11月底,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执行到2012年11月底。
从2009年2月1日起,其余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家电下乡工作。
家电下乡政策是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扩大农村消费、统筹国内外市场的一项重要举措,主要是针对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给予补贴。不过,按照财政部、商务部、工信部日前发布的《关于家电下乡政策到期后停止执行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家电下乡政策将于2013年1月31日结束,至此,意味着持续5年多的“家电下乡”政策就将全面退出空调市场。这个经常在家电人耳边萦绕的词,也就将逐渐远去,变得陌生。
经过一年的实践,试点取得了明显成效。企业数据显示,试点产品已销售350万台(部),销售额达50亿元。与2012年同期相比,试点的三省一市家电销售量增长了40%,增长幅度提高了30个百分点。家电下乡试点产品已经成为农民购买家电的首选,改善了民生,受到了农民的欢迎。家电下乡为企业开拓了新的市场空间,为做好销售和服务,试点企业主动将工作重心转向农村,积极研究开发适销对路的产品,开拓和整合农村家电流通网络。不少企业反映,通过家电下乡试点,净化了农村的家电市场环境,有力地打击了假冒伪劣,原来松散的营销渠道变得紧密了,传统的家电夫妻店开始向连锁经营转变。
根据对农村市场的调查,在试点期间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基础上,将农民购买意愿较高的洗衣机也纳入家电下乡补贴范围。
为使家电下乡产品能够更好的适应各地特点,满足农民多样化的需求,将彩电,电冰箱(含冷柜)的最高限价均提高了500元,并大幅增加了每类产品的型号数量。
提高了节能标准,如冰箱、冷柜为新标准的二级,相当于欧盟A+和A级;洗衣机全自动能效等级达到2级以上,双桶3级以上,比市场平均水平高2-3个等级。
取消了招标产品必须为国家免检产品的条件,使大、中、小企业均能在同一平台上参与竞争。
财政补贴家电下乡政策,是对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给予补贴。将补贴品种和型号、补贴的比例、补贴资金的负担等政策设计好,将补贴流程设计既科学合理,又简便易行,确保补贴资金及时拨付给农民是最关键的。但家电下乡政策与其他对农民补贴政策的不同之处:
以往对农民的补贴主要侧重于生产,而家电下乡是对消费环节的补贴,只有农民购买了家电才给补,直接拉动消费。
家电下乡利用财政政策杠杆,引导生产企业设计、开发、生产适合农村消费的产品,完善售后服务,同时引导经销商健全农村家电流通网络、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实现了财政政策与生产、贸易政策的结合,利民、利企、利国,农民得实惠、企业得市场、政府得民心。这是这项政策的创新所在。
家电下乡的品种包括彩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手机、计算机、热水器、微波炉、空调、电磁炉。这九类产品是在对农民消费需求调查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以下方面因素确定的:
大部分低收入农民消费升级所需的大件消费品。
产品单价较高,通过补贴能够有效调动中低收入农民购买积极性。
产品的技术、性能比较成熟,生产厂家比较集中,售后服务体系比较完善,不会产生补贴产品购买后的质量、服务等纠纷。
农民消费意愿较强,产品的销售增长潜力大。
根据农民消费水平和消费需求,家电下乡产品的最高限价分别为:彩电单价不超过2000元;电冰箱(含冷柜)单价不超过2500元;手机单价不超过1000元;洗衣机单价不超过2000元。各型号产品的最高终端零售价不得高于产品中标价格。
根据家电下乡网的最新消息(2009年1月24日)发布:空调、热水器、电脑、摩托车已成为家电下乡的产品。即日起至2009年2月18日前可购买标书投标,2月19日开标。据知情人估计,空调的最高限价为3000元,其他产品限价等待招标后再公布。
2009年12月25日下午消息,财政部副部长在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时首次证实将大幅提高家电下乡产品最高限价,其中彩电、手机的最高限价将翻番,彩电最高限价由原来的3500元提高至7000元,手机从1000元提高至2000元,空调、热水器、电脑等其他家电下乡产品最高限价也有25%-75%的提高。
农民可在所在省、自治区、市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指定的销售网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为了便于农民识别,商务部、财政部特别制定了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家电下乡产品外包装的正前面应印制家电下乡中标产品标识及“财政部商务部家电下乡中标产品”字样,手机的包装应为正上面即顶部;洗衣机、彩电、冰箱(冰柜)外包装的左侧面右上角应印制家电下乡产品说明;手机的外包装应在正前面印制家电下乡产品说明;家电下乡产品使用说明书封面左上角应增加家电下乡专用标识及“财政部商务部家电下乡中标产品”字样,右下角粘贴有“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卡”。
关于标识卡
条码纸上既要有供条码扫描仪扫描的条形码,也要有人工录入可识别的数字信息;
条形码统一采用CODE 128 码制。
企业必备
承担销售任务的企业应具有较强实力、信誉好、农村市场网络健全,既可以是家电零售企业,也可以是生产企业设立的经销公司或省级代理商。基本条件是:
企业年家电产品销售额在本省位居前列,一般应在5亿元以上;
资信状况良好;
配送能力覆盖本省所有县(市);
销售服务网点原则上覆盖本省所有县(市),且网点规模、服务水平等处当地前列水平。
买家所需证件
农民购买试点产品后,在规定时间内,持购买产品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补贴类家电产品专用标识卡、购买人储蓄存折以及管理部门需要的其他材料,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部门申报补贴。乡级财政部门初核后,报县财政部门,县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将补贴资金通过银行发放到农民储蓄账户上。
销售网点应在农民购买下乡产品后三日内将销售信息录入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在规定时间内,农民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部门申报补贴。乡级财政部门初核后,报县财政部门,县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将补贴资金通过银行直接拨付到农民储蓄账户上。
2012年,全国(不包括山东、河南、四川、青岛)家电下乡产品销售7991.3万台,实现销售额2145.2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同比分别增长22.6%和18.8%。其中,12月份全国家电下乡产品销售498.6万台,实现销售额132.8亿元,同比增长28.3%和28.3%。截至2012年12月底,全国累计销售家电下乡产品2.98亿台,实现销售额7204亿元。
2012年,从销售地区看,安徽、河北、江苏3省销售额位居全国前三,合计占家电下乡产品销售总额的33%;从产品品类看,彩电、冰箱、空调、热水器4类产品销售额均超过三百亿元,合计占家电下乡产品销售总额的83.3%;从企业看,海尔集团、格力集团和海信集团位列销售额前三,分别为250.5亿元、189.8亿元和172.1亿元,合计占家电下乡产品销售总额的28.5%。
商务部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12年1至11月,全国不包括山东、河南、四川、青岛家电下乡产品销售7492.7万台,实现销售额2012.5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同比分别增长22.2%和18.1%。
数据显示,2012年11月份,全国家电下乡产品销售970.7万台,实现销售额26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2.9%和12.8%。截至2012年11月底,全国累计销售家电下乡产品2.93亿台,实现销售额7071亿元。
从销售地区看,1至11月,安徽、河北、江苏销售额位居全国前三,合计占家电下乡产品销售总额的33%;从产品品类看,彩电、冰箱、空调、热水器4类产品销售额均超过200亿元,合计占家电下乡产品销售总额的80.4%。
农民可在家电下乡指定的销售网点购买试点产品。要求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履行中标承诺,加强与县级主管部门和基层政府、组织的沟通、协作,共同做好试点产品生产前的调查研究,针对不同试点区位、不同农民收入水平确定不同型号产品的生产规模,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供货时间和供货数量,确保试点产品不断档、不脱销,并采用多种销售方式,如大篷车流动售货等,方便农民就近购买。各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已做好相关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农民能及时购买到试点产品。
为保证下乡产品的供应、销售及维修服务,对参加家电下乡工作的生产和流通企业在生产、配送、销售、维修等方面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如加强中标产品的生产;积极联系乡村基层组织开展农民购买意愿调查、组织好货源,确保不脱销、不断档;对偏远地区组织好团购,做到送货上门、搞好安装调试和使用辅导;严格执行国家三包规定,强化维修服务网点,开展巡回维修服务等。这些要求,已在企业中标协议中予以明确,中标企业必须履行。实施地区商务财政部门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详细实施方案,确保农民买得放心、用得满意,享受到与城里人一样的服务。
促消费政策确实推动了社会消费高速增长,汽车、家电下乡政策大幅缩小城乡耐用消费品差距,加快了城市消费结构升级步伐。
上一轮“汽车下乡”政策实施时间是2009年3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一举刺激中国超过美国,成为全球第一大汽车市场。
家电下乡方面,根据商务部的数据,截至2012年10月底,全国累计销售家电下乡产品2.83亿台,实现销售额6811亿元。海尔集团、格力集团和海信集团位列家电下乡销售额前三,分别为211.1亿元、150.4亿元和146.5亿元,合计占前10月家电下乡产品销售总额的29%。
不过,赵萍同时提到,促消费政策也存在造成国内消费过于依赖汽车等耐用消费品的问题。比如由于对汽车、家电等产品支持力度大,带动汽车、家电消费大幅提高,汽车占总消费的比重高达四分之一,汽车及石油制品在总消费结构中的占比更是达到40%。由于占比过高,一旦汽车销售出现逐月走低的情况,对消费增速的拖累作用就相当明显。
2011年,在“汽车下乡”等相关汽车消费刺激政策取消后,中国汽车市场销量增速下滑,同比仅增长2.5%,为13年来的最低增速。
商务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家电下乡产品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进行严格考核。企业必须认真履行竞标标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达不到规定要求和标准的,将被淘汰。有违反政策规定、不履行投标承诺和中标协议、骗取补贴资金、坑农害农以及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的,将给予扣缴保证金直至取消家电下乡产品及中标企业资格的处罚。
国家质检总局2008年12月25日发布消息称,两节将至,针对一些不法商家借“家电下乡”、“低价处理”等名义,向农村销售翻新废旧家电、劣质食品、假劣农资等产品,质检总局曾发出紧急通知,要求质检全系统加大监督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惩处重点产品下乡中的不法行为,维护好农民的利益。
各地在执法检查过程中,要突出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检查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糖酒副食类、袋装小食品、废旧家电以及农资、建材、絮用纤维制品等产品;重点检查群众反映问题多的食品加工企业、化肥加工企业、燃器具加工企业、絮用纤维制品加工企业、家电翻新企业;重点检查县城及城乡接合部以及无证照生产经营问题突出的区域。
监督检查将严厉查处非法加工组装废旧电视机违法行为,对使用废弃显像管玻壳加工组装和销售电视机的行为,协同工商等部门,依法组织查处。将严厉打击生产假劣产品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加强投诉举报受理工作,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农民群众的投诉举报,启动快速反应机制,对违法行为一经查实,从严从重查处。
严厉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生产、无3C认证销售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定量包装商品缺斤短两违法行为;严查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违法行为;严查利用标识进行质量欺诈违法行为。
加强面向农村市场的产品质量监管,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服务“三农”中心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责。各级质检部门要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行动方案,采取有力措施,迅速开展工作。
各地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要加强协作配合,整合执法资源。一是加强系统内部跨区域的协调配合,对执法中发现的假劣产品生产企业在外地的案件,要及时通报相关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实行联查联办,建立区域联动机制,从源头打击假劣产品;二是加强与工商、农业、商务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监管态势。
家电下乡是为了满足农民的消费需求,国家运用财政和贸扬政策应道工商企业为研发和制造符合农民需求的特色产品。这些产品的特点一点是性能优异,质量可靠而且要价廉物美。国家我了鼓励这种消费,对购买的农民给予每个产品13%的补助。以刺激农民消费,改善农民生活同时也拉动了内需和外需的同时发展。这是一个与国与民,与企业都有利的国家新政策。但与上面说的政府釆购不同。首批得到政府批准的家电下乡品牌几乎所有的电脑品牌都有,国内的和国外的。像联想,惠普,戴尔,神舟等等。这不是政府一次性买好然后卖给农民。这是政府提供了巨大的市场给到这些企业。中国12亿人口,农民就11亿。而更主要的是电脑产品在城市需求已经饱和,但是农村市场几乎为零。伴随经济的发展和政府的推动,这一市场将是未来电脑品牌在中国市场最大的一块。对于国内IT企业来说。家电下乡营销战略当然也是非常重要的一块。这个营销战略的重点是建立口碑。所以,几乎你会看到每个农村市场的赶集日都会有各个电脑及家电品牌在搞促销活动。散发传单和贴横幅这种中国最传统的产品营销方法在农村遍地开花。2008年国家财政补贴家电下乡项目资金为104亿元,累计拉动消费共9200亿元。而这个还在逐年增加。以2010年为例,共销售产品350万台(包括电视,冰箱,彩电等),总销售额为50亿元。同期增长40%。可见家电下乡的营销战略己经初见成效,但是整个市场才刚刚开放。
农民需要特别关注以下几方面问题:
了解家电下乡政策,确认家电下乡产品型号、最高限价和销售网点名单。
索要正规税务发票。
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开箱时,要注意验证及保存产品标识卡即粘贴在说明书封面上,确定标识卡正确完好后,方可从说明书上取下标识卡,并以此作为申领补贴的重要凭证。无标识卡的产品应拒绝接受。
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后,需将标识卡上的卡号、产品编码的条形码和购买人的个人信息告知网点销售人员,进行销售登记以备补贴。
一方面,为家电下乡产品设计了专门的产品标识卡即产品身份证,作为农民领取补贴的依据。另一方面,通过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产品的可追溯体系,从生产到销售各环节全程动态跟踪,每台产品、每分钱的流向都有据可查,防止假冒伪劣产品及非家电下乡产品进入家电下乡流通体系,杜绝骗补行为的发生。商务部、财政部已对试点使用的系统进行了调整,改进了功能,增加了客户端及密钥等安全保障,以提升系统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可靠性。
家电下乡补贴资金中央财政负担80%,省级财政负担20%,中央地方联动,捆绑责任、共同推进。为保证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位,主要采取以下两种措施:一是家电下乡补贴资金采取年初预拨、下年清算的方式。即根据测算的各省补贴资金数额,本着从紧的原则,预先将中央财政应负担补贴资金的80%拨付到省级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落实地方应负担部分并及时预拨到县。二是实施过程中,实际补贴资金如果超过预算,要求由省级财政部门先行垫付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缺口部分,待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到位后,由省级财政部门归垫。这样做,既能避免超拨造成资金结余,影响财政资金发挥效益。一旦发生超预期销售,由省级财政先行垫付,也能保证政策及时到位。
购买条件:必须是农业户口,必须购买家电下乡指定产品,不可跨省购买!
问:家电下乡政策实施以来,工业和信息化部做了哪些具体工作?
答:按照国务院“家电下乡”有关工作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积极行动,督促、指导中标生产企业,围绕加强生产管理、加强质量控制和检验、完善售后服务体系等方面务实开展工作。
一是部署各级工业和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积极落实“家电下乡”工作。2009年2月2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关于做好家电下乡有关工作的通知》,指导地方工业和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加强对家电下乡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
二是督促中标生产企业严格控制生产流程,保证产品质量和充足供应。工业和信息化部主管司局及地方工业和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于2009年2月至3月分别对北京、广东、浙江、四川等地24家生产企业进行检查调研,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是家电下乡中标企业产品开发设计和生产情况、产品质量保障能力,以及售后维修服务体系建设等。
三是督促中标销售和生产企业加强和完善售后服务水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家电下乡政策,有效建设维修网点,提高其售后服务水平,保障中标产品售后维修网点的工作能力,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出版了家电下乡产品售后服务丛书,为家电下乡产品维修网点及时提供维修资料。
问:主管部门将采取什么措施保证家电下乡产品质量?
答:工业和信息化部历来重视产品质量,尤其是售往农村的家电产品质量。为保证“家电下乡”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为农民提供质量可靠、性能先进、服务完善的家电产品,结合家电下乡部际联席会议专门部署的“落实家电下乡产品的质量保证措施”相关工作任务,工业和信息化部计划与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开展家电下乡产品质量抽查工作,推进家电下乡产品的质量监督工作,督促中标企业严格依据家电下乡质量要求组织生产,统一规范,全面提高产品性能。
此外,工业和信息化部还发起提高平板电视产品质量承诺活动。为确保“家电下乡”产品农民买得放心、用得满意,提高平板电视售后服务水平,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工业和信息化部拟推动相关企业提高平板电视产品售后服务标准,由彩电企业向社会承诺实行整机1年,等离子显示屏、液晶显示屏、关键组件3年的质量服务。
问:如何保障农村家电产品售后服务质量?
答:由于我国许多农村地区交通不便,家电产品维修服务对家电企业而言是一个很大的挑战。因为技术支持和维修服务成本高,单个企业难以实现售后服务网络全覆盖。
为提升农村家电售后服务水平,工业和信息化部一方面拟督促中标企业进一步完善售后服务体系建设,引导中标家电企业做好产品技术支持和维修服务,切实为农民做好产品安装、调试、故障维修等服务,适当时候对部分企业和重点销售地区进行抽查,及时改进、完善产品与服务,维护农民的利益;另一方面,将发挥和调动企业积极性,统筹规划家电产品农村售后服务体系建设,形成生产、流通企业现有售后服务体系与第三方公共售后服务体系相互补充的完善的农村售后服务网络。
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加强对家电生产企业的监督和管理,会同财政部、商务部等部门,努力做好家电下乡的全国推广工作,确保家电下乡取得“政府得民心、农民得实惠、企业得市场、经济得发展”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