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7-25 08:15
尼山孔子教育基金是由孔子第七十八代嫡传孙孔维众先生于2007年出资发起,在孔子故里曲阜创立。
为纪念孔子对中国古代教育的伟大贡献,教育基金以孔子出生地尼山命名,下设尼山助学金、尼山奖学金和尼山优师奖分别资助曲阜贫困学生,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和在贫困地区坚持教育工作的优秀教师。
尼山孔子教育基金由曲阜孔子后裔联谊会和曲阜市教育局负责实施,一般每年于曲阜国际孔子文化节期间在曲阜孔庙或尼山孔庙大成殿举行颁发仪式。基金得到了孔氏族人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募集资金迅速增长,社会影响逐步扩大,已成为全球孔氏族人缅怀先人、回报桑梓的重要载体。
曲阜市政府高度重视尼山孔子教育基金的设立,认为不但对圣城曲阜的教育是一个大贡献,更是在深层次上进一步弘扬了祖根文化,为共同光大孔子教育思想、继承和发扬传统文化搭建了一座坚实的桥梁。为表彰孔维众先生对基金会的贡献,济宁市政府授予他“孔孟之乡慈善奖”最具爱心慈善行为楷模称号。曲阜市委、市政府授予他曲阜市“爱心大使”称号,并推选他成为本届曲阜市慈善总会理事会副会长。
第一条
为弘扬孔子有教无类的思想,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奖励扎根农村贫困地区辛勤执教的优秀教师,发扬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团结各地孔氏族人为教育事业做贡献,由上海孔子后裔孔众发起并设立尼山孔子教育基金,为此,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基金是为纪念圣祖孔子开创平民教育之先河而设立,以圣祖出生地尼山命名,属资助、奖励类教育基金。下设尼山助学金、尼山奖学金和尼山优师奖。捐款超过十万的族人可另外单独命名。
第三条
本基金主要是从全球各地孔子后裔族人中募集,每年募集资金不低于十万元,作为该教育基金的全年资助支出。
第四条
本基金委托曲阜市慈善总会负责管理该基金款项并设立专门账号,实现专款专用,基金款项入帐后的票据证明也由慈善总会负责出具。由世界孔子后裔联谊会曲阜分会及曲阜市教育局具体负责本基金的使用。本基金收支将在孔氏宗亲网和将来的家族期刊上作公示。
第五条
本基金的资助、奖励对象为家庭贫困、品学兼优的中小学生及长期工作在农村贫困地区的优秀教师。限于基金的规模,前期主要发放给曲阜市尼山中学师生及曲阜市内符合条件的师生,随着基金规模的扩大,将逐渐扩大受助范围及人群。
第六条
本基金每年颁发一次,每年享受尼山助学金的贫困学生50名左右,每人500元,享受尼山奖学金的优秀学生20名左右, 每人600元,享受尼山优师奖的优秀教师20名左右, 每人1000元。同时,每年资助曲阜市内孔氏贫困家庭学生20名,每人500元;奖励品学兼优的孔子后裔学生10名,每人600元。
第七条
本基金资助、奖励人员数目及金额根据每年集资数目可作适当调整,如有剩余,剩余部分可视情为尼山中学及附近中小学添置教学设施,改善其办学条件。
第八条
享受本基金资助、奖励的师生名单由曲阜市教育局负责提供,经曲阜孔子后裔联谊会确认后提交基金会实施。
第九条
本基金颁发仪式定在每年九月祭孔大典之际,地点为大成殿,由当地政府主要领导、教育界代表、受助师生代表、资助者、各地孔子族人代表及受邀佳宾参加。仪式过程中受助师生需祭拜孔子,具体方案每年活动时另行制定,由曲阜教育局及曲阜孔子后裔联谊会负责实施。
第十条
本办法由尼山孔子教育基金会负责修订、解释,自2007年七月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