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带起重机

更新时间:2023-11-28 20:51

履带起重机是将起重作业部分装在履带底盘上,行走依靠履带装置的流动式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配套钢丝绳品种包括磷化涂层钢丝绳镀锌钢丝绳光面钢丝绳

简介

履带起重机可以进行物料起重、运输、装卸和安装等作业。履带起重机具有起重能力强、接地比压小、转弯半径小、爬坡能力大、不需支腿、带载行驶、作业稳定性好以及桁架组合高度可自由更换等优点,在电力、市政、桥梁、石油化工、水利水电等建设行业应用广泛。

定义

履带起重机是一种用履带行驶的用于起重吊装的起重机械。是单层工业厂房吊装应用最多的一种起重机。它由动力装置(发动机)、传动装置(主离合器、减速器、换向机构等)、回转机构、行驶机构(履带、行走支架)、卷扬机构(吊钩和吊杆升降机构)、操作系统、工作装置(吊杆、起重滑轮组等)和电器设备等组成。

它机动灵活,使用方便,能回转360°,可载荷行驶,对道路的要求较低。但是,它稳定性小,不宜超负荷使用,行走慢,且对路面有一定程度的破坏作用,不宜长距离行走,一般用平板拖车作长距离运输。

结构

为降低成本,减少结构件质量,高强度材料已作为主机结构的首选材料,屈服强度达到500 MPa以上。其结构尺寸明显减小,以产品为例,转台、车架、履带架结构除特殊用板(履带与车架连接处)外,主要承载板厚度均在35 mm以内(而以往结构需要40 mm以上,常用的是50~70 mm的板)。采用宽肢薄壁结构,极大地提高了结构整体稳定性和承载能力。主机结构的自重占整机自重的比例也由通常的60%降到40%,转台结构型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以欧美为代表的封闭式转台结构,另一种是以日本为代表的小箱型转台结构。封闭式结构由两个高度较大的工字型或箱型截面组成,刚性好,在大型产品中得到广泛应用。小箱型结构在小箱型截面上配置支座连接机构,两侧设置机棚放置发动机、油箱、回转机构等部件。为维修方便,日本新推出半开放式转台结构,一侧放置部件,另一侧设置走台板,完全开放,维修者很容易接近机构、动力部件,更换易损件或查看运转状况。

转台组合方式有两种,一是转台、回转支承与车架一部分连成为一体,转台其他部分可独立运输,或再拆解运输,如马尼托瓦克的M21000型产品。另一种是将上下车分开运输,分开部分与回转支承采用快速连接方式,如特雷克斯-德马格公司的CC5800型产品的快速销轴连接方式。

考虑增大行走牵引能力和提高工作速度,行走机构可选用四驱型式。履带架的结构随之改进,其张紧通过张紧梁套接于履带架结构中实现。为降低驱动转矩,驱动轮采用链轮型式,以减小直径,特雷克斯-德马格公司的CC2500型产品即采用了这种型式。履带总成数量不仅仅是传统的左右两条履带总成,而是采用多组总成,如马尼托瓦克公司的21000型产品,下车由8条履带组成,每两条履带为一组。每条履带承载更均匀,对地基的要求也更低,并且可形成宽模式和窄模式,以适应不同工作场合的要求。车架结构也有明显改进,考虑运输方便性,超大型起重机的车架一般由3部分甚至更多部分组成。

组成

履带起重机由动力装置、工作机构以及动臂、转台、底盘等组成。

动臂

为多节组装桁架结构,调整节数后可改变长度,其下端铰装于转台前部,顶端用变幅钢丝绳滑轮组悬挂支承,可改变其倾角。

也有在动臂顶端加装副臂的,副臂与动臂成一定夹角。起升机构有主、副两卷扬系统,主卷扬系统用于动臂吊重,副卷扬系统用于副臂吊重。

转台

通过回转支承装在底盘上,可将转台上的全部重量传递给底盘,其上装有动力装置、传动系统、卷扬机、操纵机构、配重和机棚等。动力装置通过回转机构可使转台作360°回转。回转支承由上、下滚盘和其间的滚动件(滚球、滚柱)组成,可将转台上的全部重量传递给底盘,并保证转台的自由转动。

底盘

包括行走机构和行走装置:前者使起重机作前后行走和左右转弯;后者由履带架、驱动轮、导向轮支重轮、托链轮和履带轮等组成。动力装置通过垂直轴、水平轴和链条传动使驱动轮旋转,从而带动导向轮和支重轮,使整机沿履带滚动而行走。

设计

定义

履带起重机设计外包服务:是指企业客户聘请专业的履带起重机设计服务商,为企业客户提供全方位的CMD技术服务,来增强企业技术优势、降低开发成本的行为。

分类

开发性设计:

应用成熟设计经验或具有可行的新技术,设计新型履带起重机,主要包括功能设计和机构设计。

升级性设计:

根据使用经验和技术发展对已有的履带起重机设计更新升级,以提高性能、降低制造成本或减少运行费用。

衍生性设计:

为适应新的需要对已有的履带起重机作部分的修改或增删,从而发展出不同于标准型的衍生产品

系列化设计:

以一种履带起重机为母本,设计出一系列与之功能相同外形相似,但功率、吨位、尺寸有所不同的一系列产品。

具体检查项目要求

一:检查操纵杆的回位是否正确,状态是否良好。安全装置是否灵活,紧固件是否松动,制动器内部部件之间的间隙是否合理,回转机构是否出现异常等情况。

二:注意检查履带起重机的行走链条是否有偏磨、损伤的异常情况,上部履带挠度应在40~60mm之间。行驶跑偏量应在允许的范围内,行驶转动装置是否轻便、操作灵活等。

三:检查油是否不足、渗漏、变质等异常情况。应见车重量限制器力矩限制器高度限制器、制动器等安全装置的安全可靠性是否有效。

四:除了要做好维护保养、检查工作之外,还需要有针对性的处理好存在的问题,并做好相应的记录,才能有效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

作业时注意的问题

1、履带式起重机是用履带行走的,所以其行驶的道路必须坚实可靠。履带式起重机在行走时,其两侧的履带不能一边高一边低,同时也不能停留在斜坡上作业。

2、履带式起重机在吊装作业时,应注意不能超载吊,不能斜吊。并且履带式起重机在吊起重物时,一般是不能够行走的,如果需要可短距离的行走。并且吊起的重物距离地面越高,操作员越要谨慎操作起重机,使其缓慢行走。并且工作人员也要拉好构件上的溜绳,防止吊物在空中来回摆动出现意外。

3、履带式起重机的起重能力比其他类型的起重机都要大很多。在起重作业中也经常遇到两台履带式起重机同时吊运一个重物,这就是所谓的双机抬吊。由于起吊重物的重量大,所以一定要慎重选择不同吨位的履带式起重机,合理分配主吊和溜尾吊。在起重机施工作业中,指挥员一定要指挥明确,保证机上操作与机下指挥一致。

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业行业标准《履带起重机安全规程 Safety rules for crawler Crane JG 5055--94》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最大额定总起重量为 150t 以下(含 150t, 下同)的履带起重机(以 下简称起重机)制造、使用、维修以及设计方面的安全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最大额定总起重量 150t 以下的机械式、液压式、电动式桁架臂起重机,对最大额定总起重量大于150t 的起重机和伸缩臂起重机可参照使用。

2 起重特性和抗倾翻稳定性

2.1 起重机应有额定起重性能表,性能参数及起升高度曲线标牌。它必须固定 在能使操作者便于看到的操纵室内.标牌尺寸应符合 GB/T13306 的规定。

2.2 起重机整机静稳定性验算,应符合 GB/T14560 的规定。

2.3 起重机后翻稳定性要求:起重机停放在坚实而水平的支承面上,装有基本 臂、最长主臂或主臂加副臂组合,处于最小幅度的位置,吊钩放置地面,工作风 压从臂架吹向平衡重,在最不稳定的方向上,起重机的重心至回转轴线之间的距 离不得超过从回转轴线至后倾翻线之间距离的 70%。 起重机倾翻线表示的支重轮下部倾翻支点连线 A--A 和 左、右粗带的导向轮或驱动轮倾翻点的连线 B—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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