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法学院

更新时间:2021-12-03 12:19

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创建于1995年(原名法律系,于2004年6月改系建院),现有69名教职工,其中教师59名,包括教授13名,副教授25名;博士及在读博士33名;博士生导师5名,硕士生导师16名。学院另聘有兼职教授10名。

学院概况

2004年建院以来,学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秉承“崇法尚德、求真务实”的院训,教学、科研、学生管理等各项工作均有了长足发展。学院下设法律、行政管理及社会工作三个系,开设法学、行政管理社会工作三个本科教育专业,其中法学专业于2007年被山东省确定为省特色专业。

法学院设有山东大学威海民间法研究所、山东大学威海法律方法论研究所、山东大学威海立法研究所、山东大学威海卫法律制度研究所、山东大学威海东方文化研究所、山东大学威海国际法与比较法研究所、山东大学威海政治学研究所等教学和科研机构,其中“法律方法论”研究中心被确定为山东省“十一五”、“十二五”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我院法学理论学科为省级重点学科,法学理论教学团队被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批准确定为校优秀教学团队。

学院还设有模拟法庭、模拟仲裁实验室、社会工作实验室、社会调查研究中心、诊所式教育中心、学生法律服务中心等实践教学机构。

学院可在法学理论、政治学专业方向招收博士研究生;可在法学理论、宪法与行政法学、国际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政治学、行政管理学、法史学等九个专业方向招收培养硕士研究生。法学专业还招收培养法律硕士(包括参加全国联考的全日制法律硕士以及单独考试的在职法律硕士)。学院在校本科生1170余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2人,博士研究生10人,在职法律硕士90余人。

专业设置

法学专业

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国际法律,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仲裁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宪法、行政法、民法学、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法学方法论、人权法、法社会学等。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学位

行政管理专业

该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能够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具备行政学、管理学、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法学等多学科基础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应用型专业人才。要求学生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开展电子政务,能够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社区从事行政管理工作或在学校及科研院所从事有关教学或研究工作。

主要课程:管理学、行政管理学、国家公务员制度、政治学、当代西方政治制度、组织行为学、公共经济学、政府经济学、行政法学、领导科学、当代中国政治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公共政策学、管理心理学、行政案例分析、电子政务、社会调查与统计、公共关系学等。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学位

社会工作专业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掌握社会工作和社会管理方面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从事社会工作与社会管理方面的研究和实际工作的专门高级人才。学生具有扎实的相关理论和知识,熟练的社会调查研究技能和社会工作能力,可以在政府人事、教育、民政、劳动社会保障和卫生部门,以及工会、青少年、妇女等社会组织及其他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各类第三部门等公益团体机构从事社会保障、社会政策研究、社会行政管理、社区发展与管理、社会服务、评估与操作等工作。

主要课程:社会工作概论、社会学概论、社会调查方法、社区工作、个案工作、团体工作、社会工作行政、社会政策、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各国保障制度比较、老年社会学医学社会学、青少年社会工作、劳动与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人力资源管理、社会保险学、社会救济、发展与就业等课程。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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