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大学历史协会

更新时间:2023-12-27 01:33

山西大同大学历史协会成立于2008年10月25日,是山西大同大学云冈学学院(前山西大同大学历史与旅游文化学院)历史系迄今为止唯一的学术性学生社团

协会简介

山西大同大学历史协会挂靠于山西大同大学云冈学学院(前山西大同大学历史与旅游文化学院),是山西大同大学云冈学学院(前历史旅游文化学院)迄今为止唯一的学术性学生社团。在学院正常的本科教学过程中,辅助学院本科同学正确对待历史专业,普及基本的学术观点和学术见解。旨在营造良好的专业学习环境,激发学院本科生对历史学习的兴趣,提升学院本科学生的专业素质水平和科研水平。

协会组织

第一届会长:任志宏(2008.10-2009.07)

第二届会长:郭永春(2009.07-2010.07)

第三届会长:武小斌(2010.07-2011.07)

第四届会长:杨旭东(2011.07-2012.07)

第五届会长:吕飞翔(2012.07-2013.07)

第六届会长:江亮亮(2013.07-2014.09)

第七届会长:徐清 (2014.09- 2015.07)

第八届会长:崔龙 (2015.07- 2016.07)

第九届会长:周锐 (2016.07- 2017.07 )

第十届会长:叶盛 (2017.07-2018.07)

第十一届会长:杨浩楷(2018.07―2019.07)

第十二届会长:李超(2019.07―2020.07)

第十三届会长:雒易鼎(2020.07-2021.09)

第十四届会长:尹杰(2021.09至今)

协会宗旨

山西大同大学历史协会以“历史为鉴可以知兴替”为口号,目的在于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促进校园历史研究、拓宽历史研究的深度、宽度和广度。

协会机构

作为山西大同大学云冈学学院(前历史与旅游文化学院)唯一的学术性学生社团,历史协会拥有着五个相辅相成的协调机构,分别为:

秘书处

由社团干部构成,会长任总负责人,其他部长、干部任成员。会员大会在休会期间授权秘书处行使本社团的最高权力,管理本社团的一般事务。秘书处必须执行会员大会会议的决定和命令,不得违反社员大会已经做出的决定。

秘书处成员包括:“会长”一名、“副社长”两名、“部长”五名、“候补成员”若干名。各自职权如下:

会长:负责全面统筹工作。任免成员;召开并主持执行委员会会议;作为社团代表出席重要会议;提名新一届社长候选人。

副会长:协助会长做好统筹工作,会长空缺的状态下代行会长职,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和监督各项决议贯彻执行,参与办公室处理学社日常事务。

部长:负责各部的统筹工作,认真完成各部门的任务;向会长提出相关建议;向会长推荐新一届的部长。

负责解释协会章程,监督协会章程的实施;监督协会各部门的日常工作;负责协会日常的各项工作的审核和批准实施;决定授予协会会员荣誉称号、颁布各项奖项;决定协会各部门之间人员的安排调动问题等。常设会长、副会长、常务顾问及顾问组。负责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制定实施年度工作计划,管理协会的各项资料;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组织对协会各部门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和奖惩;在协会执行会议领导下工作,完成协会会长交办的工作任务。负责对活动的记录,协会的财务收支结算,年终活动总结以及新学期的工作安排,及时收集、反馈信息,采纳意见、建议,与学校各协会、社团取得联系。

史学部

负责分配学习任务,筹备讲座,协调与老师的联系,设置专题研究,定期出历史刊物,丰富历史内涵。秉承中华民族的优良历史文化传统,传播普及历史文化知识,锻炼思维,拓展视野,交流学习心得的发展宗旨,开展一系列有特色的活动,丰富和繁荣校园文化生活。

文宣部

负责做好本协会的各项活动的宣传事宜,负责本会活动的前期宣传工作,组织宣传协会各项活动,并对活动的宣传效果进行定性、定量的分析。协调各协会之间的联络,协会在校内的宣传及每次活动的海报的张贴。负责组织好本会的各项活动,负责开会会场的联系安排和每年的招新工作,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并对活动进行策划、效果评估,组织本会会员参加外部活动。策划活动安排、详细活动细则流程,是活动的先行者、策划者,积极组织活动、安排活动细则,主持、管理、维持各项活动的秩序。

云冈文化宣讲团

挖掘云冈文化内涵,保护珍贵历史遗产。用声音传递云冈文化的星星之火;用声音再现云冈石窟的雄伟壮丽。2020年,为适应新的需要成立云冈文化宣讲团,2021年,整合并入历史协会。围绕“讲好云冈故事”的基本思路,深入挖掘云冈石窟蕴含的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内涵和多种学科领域,以北魏文化、辽金文化、晋蒙冀区域社会文化等为拓展,从石窟保护、哲学宗教、社会历史、民族融合、审美文化、建筑艺术、语言文学、风土民俗以及区域社会转型等方面开展跨学科、多角度的全方位宣讲。宣讲团以师生宣讲活动为载体,以“扎根云院,立足同大,服务大同,面向全国”为目标,广泛深入开展云冈文化普及活动,发挥多学科优势,整合和邀请各个学院、各个专业、各个学科的力量,互相启迪,互相补充,致力于走出学校,走出大同,从而打造出一支作风硬、能力强、境界高的云冈文化宣讲队伍。

历史读书会

历史读书会是大同大学历史协会的特色活动之一,也是历史协会的常规活动,能够较好地体现历史协会的学术性特征。读书交流会从2015年开始举行,面向全校师生,以历史学院本科生为主。读书会以切实增强协会成员学术能力为目标,在考虑会员兴趣的基础上,一方面介绍历史学新的发展方向,开阔学生眼界;一方面扎实基础,仔细研读史料,旨在增加学识,增强学术修养,在阅读、思考和写作中提升学习能力和思想境界。

山西大同大学历史协会以“历史为鉴可以知兴替”为口号,目的在于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促进校园历史研究、拓宽历史研究的深度、宽度和广度。

延续同行的精神:

当我们捧着一本本专业的历史书籍而不知从何读起

当我们遇见各种各样的问题而老师没有时间解答

当我们打开历史网络资源而不知道如何应用

当我们投入到各项丰富的活动之中

当我们点击署名为“历史协会”的各个窗口

也许我们并未感到,这当中的一切,都有着历史协会同学的一份辛劳和付出。

但我们也许能感受到的是,在这里我们学会了学会了什么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希望与广大历史爱好者交流。

协会章程

序 言

山西大同大学云冈学学院是历史悠久的院系,学院可追溯至原雁北师范专科学校的政史科。1976年8月,原雁北师范专科学校复建时共设立四个系科,政史科是其中之一。其教育下的学生曾创造过辉煌的历史,具有光荣的学术传统。无论学术研究还是毕业就业都显示不俗的实力。云冈学学院以其深厚的历史底蕴,优秀的师资团队,多样的教学风格,吸引着越来越多的学生……

近年来,学院在各级领导的关怀下,沐浴着改革开放的春风,发生着更为深刻的变化。研究型已经成为学院发展的核心,综合性成为学院发展的动力,有特色成为学院发展的体现,在全面规划学科建设,打造优秀的学术团队,提高学术带头人的影响力,凝聚学科的方向,突出学科的特色,承担重大的科研项目,发表与出版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培养创新型的人才的目标下,积极鼓励学生的自主创新意识,为打造中国未来的教师精英而不懈努力。

在这种情况下,在山西大同大学学生处的申批下、在云冈学学院院领导和院团委的大力支持下,学院学生自发组织形成山西大同大学历史协会。山西大同大学历史与旅游文化学院历史系07级在校本科生继承发扬了历史学长们的优良传统,凝聚了一些富有思想的同学,终于于2008年10月25日成立山西大同大学历史协会。

本章程以章程的形式确认了学院各届学员的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协会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的约束效益。全体的协会会员、一切协会工作机关都必须以章程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章程尊严、保证章程实施的职责。

第一章 总 纲

第一条 为规范我协会的各项工作与活动,保障和促进我协会永远朝着积极健康的方向发展,更好地实现我协会为广大会员真诚服务的目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协会的名称为:山西大同大学历史协会;简称:历协;

第三条 协会的徽标为:小篆的“史”;

第四条 协会挂靠于山西大同大学云冈学学院;属于学习研究类,本协会受校团委的领导,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及云冈学学院的支持。由热衷于历史研究、历史学习的山西大同大学学生组成。致力于我校学生历史知识的普及和宣传。协会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接受山西大同大学校团委、校党委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协会目的:继承和发扬山西大同大学云冈学学院艰苦奋斗、努力科研的精神和光荣传统,提高历史与旅游文化学院以及历史系本科生的科研水平,提升学院学生学习专业知识的兴趣,普及基本的学术知识和观点,立足社会,完善自我;丰富非历史专业本科生的学识范围,拓宽历史思路,极大程度给全校喜爱历史的学生建立平台;

第六条 协会宗旨: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

第七条 协会核心:学习与研究相结合;

第八条 协会的刊物是《史衡》

第九条 协会各会员一律平等,协会保障各会员的权力不受侵犯,维护和发展各会员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禁止对任何会员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会员团结和制造会员分裂的行为;

第十条 协会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禁止任何协会和协会任何人员私自动用协会的公有财产;

第十一条 一切协会机关实行精简的原则,实行工作责任制,实行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制度,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反对官僚主义,一切协会机关和协会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会员及全体同学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会员及全体同学的密切联系,倾听会员及全体同学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会员及全体同学的监督,努力为会员及全体同学服务;

第十二条 协会的组织机关为:协会全体大会、协会常务委员会、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外联部;研究部;协会增设常务顾问;顾问等机构。

第二章 协会会员

第十三条 本协会会员类型:个体会员为主;

第十四条 本协会会员在协会内一律平等,都平等的享有协会赋予的权利和履行协会规定的义务;

第十五条 协会全体会员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协会会员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第十六条 协会全体会员对于任何协会机关和协会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协会机关和协会工作人员的违规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协会常务委员会提出申诉、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会员提出的相关申述和检举,协有出现相应的违规行为,可以提请协会常务委员会进行查办; 全体协会会员在行使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协会的利益和其他会员的权利;

第十七条 协会会员有参与协会活动的义务,不得以不合理的理由拒绝参加,但可以根据协会活动的具体内容做出相应的选择,但必须向协会提交申请;如若退会,须提前递交退会申请1500字;

第十八条 协会会员有管理协会和对协会的各项活动提出建议或意见的权利,同时又维护协会各成员之间团结的义务,在协会活动中出现的意见分歧,不得使之成为会员会下矛盾的焦点;

第十九条 协会会员有完成协会年度下达的工作任务,广泛团结协会会员,扩大协会学术影响的义务;

第二十条 凡山西大同大学在校生且对历史有浓厚的兴趣并承认协会章程,经本人申请,即可加入我协会。

第二十一条 会员拥有优先享用本协会的资源,优先参加协会举办的活动的权力。对本协会有监督和建议权。

第三章 协会的组织机构

第二十二条 山西大同大学历史协会的权力属于全体协会会员,协会会员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协会全体大会,任何协会会员享有章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章程规定的义务;

第二十三条 山西大同大学历史协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协会全体会员大会,他的常设机关是协会常务委员会;会长为协会的代表;

第二十四条 常务委员会有制定、修改协会各项规章制度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协会全体大会的召开由协会秘书长主持,重大会议由会长及常委会成员主持;

第二十六条 协会常委会委员任期一年,在委员任期满之前的一个月内选出新一届的委员,新一届委员的产生必须由协会全体大会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协会委员可以连选连任;

第二十七条 协会全体大会每学期举行一次,由常委会召集,如果常委会认为必要,或是协会会员的五分之一以上要求召开大会,可以临时召开全体大会,大会召开时,由协会会长主持;

第二十八条 协会新会长由现任会长提名,由协会常委会审议,并报由协会全体成员审议通过,任期为一年,可连任至多两届;

第二十九条 章程的修改,必须由全体会员大会的五分之一人员提议,并由协会全体会员大会的三分之二人员通过,其他规章制度者必须由协会会员半数人员通过;

第三十条 协会常委会由协会会长,协会副会长,各部部长选举的委员(不得超过五人),常务顾问级顾问组代表组成

第三十一条 协会常委会行使以下权利:

(一)解释协会章程,监督协会章程的实施,

(二)监督协会各部门的日常工作,

(三)负责协会日常的各项工作的审核和批准实施,

(四)决定授予协会会员荣誉称号、颁布各项奖项,

(五)决定协会各部门之间人员的安排调动问题,

(六)协会全体大会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二条 会长负责组织协会日常工作,召集召开协会委员会,协会秘书长协助会长工作;

第三十三条 协会常委会对协会全体大会做工作报告;

第三十四条 协会常委会委员有权对协会各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的权利,同时拥有询问和质询权;

第三十五条 协会常委会必须深入了解协会会员及广大同学的愿望,密切联系会员及广大同学;

第三十六条 山西大同大学历史协会的协会新会长由现任会长提名,由协会常委会审议,并报由协会全体成员审议通过,并上报学院及学生处,凡在协会工作满一年的协会会员均有权利参加协会会长的竞选,协会会长的任期为一年,协会会长连选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三十七条 协会会长履行协会全体会员大会及常委会交予的任务,协会会长行使职权到下一届协会会长产生为止;

第三十八条 协会秘书长以及组织部、宣传部、外联部、研究部部长由协会全体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并交由协会会长任命,协会秘书长及组织部、宣传部、外联部、研究部部长行使职权到下一届协会领导集体产生为止;

第三十九条 各部人员组成:

秘书处: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一名、成员若干;

史学部:部长一人、副部长两名、成员若干;

文宣部:部长一人、副部长两名、成员若干

云冈文化宣讲团:部长一人、成员若干;

历史读书会:部长一人、成员若干。

第四十条 秘书处行使以下职责:

负责解释协会章程,监督协会章程的实施;监督协会各部门的日常工作;负责协会日常的各项工作的审核和批准实施;决定授予协会会员荣誉称号、颁布各项奖项;决定协会各部门之间人员的安排调动问题等。常设会长、副会长、常务顾问及顾问组。负责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制定实施年度工作计划,管理协会的各项资料;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组织对协会各部门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和奖惩;在协会执行会议领导下工作,完成协会会长交办的工作任务。负责对活动的记录,协会的财务收支结算,年终活动总结以及新学期的工作安排,及时收集、反馈信息,采纳意见、建议,与学校各协会、社团取得联系。

第四十一条 史学部行使以下职责。

负责分配学习任务,筹备讲座,协调与老师的联系,设置专题研究,定期出历史刊物,丰富历史内涵。秉承中华民族的优良历史文化传统,传播普及历史文化知识,锻炼思维,拓展视野,交流学习心得的发展宗旨,开展一系列有特色的活动,丰富和繁荣校园文化生活。

第四十二条 文宣部行使以下职责;

负责做好本协会的各项活动的宣传事宜,负责本会活动的前期宣传工作,组织宣传协会各项活动,并对活动的宣传效果进行定性、定量的分析。协调各协会之间的联络,协会在校内的宣传及每次活动的海报的张贴。负责组织好本会的各项活动,负责开会会场的联系安排和每年的招新工作,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并对活动进行策划、效果评估,组织本会会员参加外部活动。策划活动安排、详细活动细则流程,是活动的先行者、策划者,积极组织活动、安排活动细则,主持、管理、维持各项活动的秩序。

第四十三条 云冈文化宣讲团行使以下职责;

挖掘云冈文化内涵,保护珍贵历史遗产。用声音传递云冈文化的星星之火;用声音再现云冈石窟的雄伟壮丽。围绕“讲好云冈故事”的基本思路,深入挖掘云冈石窟蕴含的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内涵和多种学科领域,以北魏文化、辽金文化、晋蒙冀区域社会文化等为拓展,从石窟保护、哲学宗教、社会历史、民族融合、审美文化、建筑艺术、语言文学、风土民俗以及区域社会转型等方面开展跨学科、多角度的全方位宣讲。宣讲团以师生宣讲活动为载体,以“扎根云院,立足同大,服务大同,面向全国”为目标,广泛深入开展云冈文化普及活动,发挥多学科优势,整合和邀请各个学院、各个专业、各个学科的力量,互相启迪,互相补充,致力于走出学校,走出大同,从而打造出一支作风硬、能力强、境界高的云冈文化宣讲队伍。

第四十四条 历史读书会行使以下职责;

以切实增强协会成员学术能力为目标,在考虑会员兴趣的基础上,一方面介绍历史学新的发展方向,开阔学生眼界;一方面扎实基础,仔细研读史料,旨在增加学识,增强学术修养,在阅读、思考和写作中提升学习能力和思想境界。

第四十五条 具体协会部门变更以实际为主。

第四章 协会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第四十六条 协会经费的来源:

(一)学院提供的活动经费;

(二)协会的外联合法创收;

(三)社会捐赠以及校方拨付等其他方式。

第四十七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

为保证工作正常运转,经费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由秘书处统一管理,实行财务公开,收支明确。

第四十八条 协会各项活动,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办事原则。

第五章 协会会员绩效考核制度

第四十九条 本制度对协会全体成员进行各方面的全面考核,一方面提高协会成员的竞争意识,激发协会成员的热情;另一方面为协会干事及正(副)部长的晋升作实事依据。严格遵守“公平、公开、公正、客观”的原则,每一学期进行一次考核,每一学年进行一次总评;

第五十条 对于每学期评选出的优秀会员以及优秀部门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同时公示表扬;

第五十一条 学期挂科三门及以上的会员需主动提交辞呈,不服从者上报学院并予以退会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五十二条 本章程只适用于山西大同大学历史协会;

第五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山西大同大学历史协会所有;

第五十四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五十五条 本协会仍处于发展初期,章程制度难免有不足之处,在未来的工作中将逐步完善。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