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3-21 16:35
崔挺,字双根,博陵安平(今河北省安平县)人。七世祖崔赞,曹魏尚书仆射。六世祖崔洪,晋吏部尚书。父亲崔郁,濮阳太守。
崔挺幼年居丧尽全礼节。少年务精学业,读书广泛,推赞别人爱惜人士,州县乡间的人都与他亲近。崔挺每年四时都写信给乡人父老,致以问候,措辞亲切,辞意周全,得到他书信的人都觉得很荣耀。一家之中祖孙三代同居,家中礼让有度。后来频遭饥荒,家中才开始渐渐分出,崔挺与弟弟崔振互相推让田产房产等旧资,崔挺只守着祖坟的祭田而已。家中徒有四壁,兄弟却感情融洽,都手不释卷。当时米谷昂贵,乡里百姓如有人给他们送些东西来,崔挺也是推辞再三方才接受,接受之后,仍是分发给贫困人家,自己没留下什么,于是乡间里人更钦佩他们的品质。
后被州县推举为秀才,崔挺射策中了好名次,朝廷拜他为中书博士,转任中书侍郎。因为他工于书法,受朝廷之命在长安书写文明太后父亲燕宣王冯朗碑,朝廷赐他爵号为泰昌县子。转任登闻令,迁任典属国下大夫。因他参加讨论国家律令修改,朝廷赐给他布帛八百匹、谷八百担、牛马各二头。尚书李冲很器重他。孝文帝元宏以崔挺的女儿为嫔妃。太和十八年(494年),大将军、宋王刘昶南镇彭城,朝廷下诏让他为假立义将军,任刘昶幕府长史,因为生病他辞官不赴,于是朝廷又让王肃为其长史。朝廷对崔挺的器重也由此可见。
后来,崔挺又被朝廷提拔为昭武将军、光州刺史,他到州之后,威恩并举,州郡之内,民风大为好转。太和十九年(495年),皇驾幸临兖州,召请崔挺赴赶行宫。等到见了孝文帝,礼遇优厚。孝文帝又问崔挺治边策略,又问到文章之事。孝文帝很高兴,对崔挺说:“自与卿分别以来,转眼过了两年,我所写的东西,已结成一集,今天送给你一个副本,你可以不时看看。”又对侍奉之臣说:“拥有兵权的人如果都是这样,我还有什么可忧虑的呢。”崔挺又还归任光州刺史。
当时朝廷送往边地的罪犯有不少逃跑的,于是朝廷立下重条,如有一名罪犯逃走了,罪犯全家充作劳役。崔挺看到这种情况,上书朝廷,认为《周书》中说父子一人犯罪,对方都不受牵连。天下善人少,恶人多,是由一人犯罪,殃及一门所致。司马牛受到桓魋之罚,柳下惠受到盗跖之诛,岂不是很悲哀吗!崔挺上表的辞意文雅肯切,高祖接受了他的意见。在此以前,州中缺少铁原料,所需铁工具都须到别的州去买,崔挺上表请朝廷恢复掌铁官员,以便公家私人都有个凭赖。各州中正官员,主要负责论评人士,孝文帝准备辨明国家中各氏族的情况,但仍需查访定夺,于是遥授崔挺任本州大中正。
宣武帝元恪即位后,崔挺屡屡上表请求回到京城。景明初年,他的要求得到同意,州中男女,不分老幼全都流着眼泪追随他的车马,纷纷献上绫罗绸缎之类的东西,崔挺全都不肯接受。
散骑常侍赵脩受到宣武帝的宠幸,崔挺虽然与他同乡,从未登门造访。北海王元详任司徒、录尚书事,任崔挺为司马,崔挺坚决辞任,但仍推脱不掉。人们都感叹他这一点没做好,但崔挺却泰然处之。后来元详主持考选官员的工作,众人竞相称说考第之事,以求元详提拔官职,崔挺始终不说一个字。元详说:“崔光州你的考级并没有上升,你也应该递上一份东西,我理应为你申请。连蘧伯玉都以独做君子为耻,你为何默不作声?”崔挺回答说:“官阶品级是皇皇圣朝的大事情,考查官吏政绩也是国家恒久法典。下官我虽然惭比古代圣贤不夸自己的美德,但对于不顾脸面,自夸求升的人,我认为是件不光荣的事情。”元详大为嘉许赞叹。自从崔挺当了他府中司马,元详从未直呼其名,常常称他的州号,以表示优待之礼。
景明四年(503年),崔挺去世,享年五十九岁。同年冬,朝廷赠他为辅国将军、幽州刺史,谥号为景。光州官吏中是他老部下的,听到噩耗,无人不悲悼怀念他,大家一起铸起一尊八尺高的铜像,立在城东广因寺中,立起八关斋,追奉冥福,崔挺遗爱如此厚重。
《魏书·卷五十七·列传第四十五》
《北史·卷三十二·列传第二十》
魏收《魏书》:①“崔挺兄弟,风操高亮,怀文抱质,历事著称,见重于朝野,继世承家,门族并著,盖所谓彼有人焉。”;②“幼居丧尽礼。少敦学业,多所览究,推人爱士,州闾亲附焉。”;③“初,崔光之在贫贱也,挺赡遗衣食,常亲敬焉。又识邢峦、宋弁于童稚之中,并谓终当远致。世称其知人。历官二十余年,家资不益,食不重味,室无绮罗,闺门之内,雍雍如也。旧故多有赠赗,诸子推挺素心,一无所受。”
李延寿《北史》:①“挺兄弟风操高亮,怀文抱质,历事著闻,见重朝野,继世承家,门族并著,市朝可变,人焉不绝。”;②“挺幼孤,居丧尽礼,少敦学。”
崔挺在地方任职时,掖县有个人,年过九十,脚踏板舆来到州治。自称少时曾经充任林邑吏卒,得到一块美玉,四寸见方,很有光彩,自己把它藏在海岛,至今已有将近六十年了。今天欣逢清明之治,自己愿意把它奉献官府。崔挺说:“我虽然德不比古人,还是不能以此玉为宝。”崔挺派船随他去取,这块宝石果然光彩照人。崔挺不肯接受,上表把玉送到京城。
崔挺出身博陵崔氏第二房。第二房崔氏为唐代博陵崔氏定著四房之一,始祖为前燕秘书监崔懿第二子崔琨。博陵崔氏,作为中原门阀士族“五姓七望”之一,两汉以来家世非常显赫,引起唐朝统治者的担忧。为抑制中原门阀士族的影响力,唐朝显庆四年(659年),唐高宗李治下禁婚诏,禁止包括崔懿八子后裔在内的“七姓十家”之间互相通婚。然而禁婚诏的执行也是大打折扣的,不但没有起到削弱“七姓十家”的作用,反而无形中抬高了他们的身份。晚唐以来,博陵崔氏第二房家族成员更是纡组拖绅、历践台阁藩岳者二十余人,历数唐代大中以来的名门望族,博陵崔氏第二房被推为“甲等”,为当时天下“士族之冠”。
七世祖:崔赞,曹魏尚书仆射。
六世祖:崔洪,西晋吏部尚书。
五世祖:崔廓,西晋散骑侍郎。
高祖:崔遄。
曾祖:崔懿,字世茂,前燕秘书监。
祖父:崔暹(崔琨),字景龙,博陵郡太守。
父亲:崔郁,北魏濮阳郡太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