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2-10 18:42
崔纵(730~791年),字号不详, 博陵安平(今河北省安平县)人。唐朝时期大臣,左仆射崔涣之子。
崔纵,初以廕补,协律郎,三迁为监察御史。诏择令长于台省,除蓝田令,宽明勤干,德化大行,县人为之立碑颂德。转京兆府司录,累迁金部员外郎。以父贬道州刺史,弃官就养。丁父忧,终制,六迁大理卿、兼御史中丞、汴西水陆运两税盐铁等使。田悦连败,走魏州,婴城自守。诸道兵围之,屡乏食,诏纵兼魏州四节度粮料使,军储稍给。
唐德宗巡幸奉天,四方握兵,未有至者。崔纵先知之,潜告李怀光劝令奔命,怀光从之。纵乃悉敛军财与怀光俱来,调给具备。李怀光兵士久战河外,及次河中。将迁延。崔纵之货币先已渡河。崔纵谓众曰:“若济,悉以分赐。”众利之,乃西。至奉天,加太子右庶子,充使。无几,拜京兆尹、兼御史大夫。数奏李怀光刚愎反覆,宜阴备之。及行幸梁州,左右或短之曰:“崔纵素善怀光,今不来矣。”皇上曰:“他人不知崔纵,吾可保其心。”不数日,纵至,拜御史大夫。尝议其大体,不亲细事,狱诉仪制,皆付之僚吏。
贞元元年,亲祠南郊,为大礼使。属兵旱之后,赋入尚少。崔纵裁定文物,俭而中礼。无何,万年县丞源邃为京兆尹李齐运所抑捽至死,崔纵劾奏不行。数月,除吏部侍郎,寻检校礼部尚书、东畿唐汝邓都观察使、河南尹。是时兵革甫定,民耗六七,纵悉心求瘼,为理简易。先是,戍边之师由洛阳者,储饩取办于编户。崔纵始官备,不征于人,令五家相保,俾自占告发敛,以绝胥吏之私。又引伊洛水以通里闬,都中灌溉济不逮为十一二,人甚安之。征拜太常卿。贞元七年六月卒官,年六十二,谥曰忠,赠吏部尚书。
《旧唐书》:出身博陵崔氏大房,以门荫入仕,补任协律郎。通过制科考试,授蓝田县令。宽明干练,颇有政绩,迁京兆府司录参军、金部员外郎。建中三年,联合包佶共同管理盐铁事务。输送粮食和军需,讨伐魏博节度使田悦。跟随唐德宗流亡奉天,授太子右庶子,迁京兆尹、御史大夫、恒山县公。
贞元初年,授检校礼部尚书、河南尹。熟知礼乐,迁太常卿。贞元七年六月,去世,获赠吏部尚书,谥号为忠。
参见《新唐书 卷七十二表第十二宰相世系二 (崔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