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4 19:26
工频电磁场(EMF)是一些围绕在任何一种电器设备周围的人们肉眼所不能看见的“力”线。输电线、电线和电器设备都会产生工频电磁场(EMF)。在人们身边还有很多其他的电器会产生工频电磁场(EMF),如电视机、电吹风、电冰箱、计算机等。
大部分电器一旦被接通,电流就会通过,磁场就会被产生。电场是时刻存在的,甚至是电器关闭的时候,但只要它和电源是连通的。短暂的电磁场脉冲(有时被称为瞬时现象)也会发生在电器打开和关闭的那一瞬间。
电场可以被电导体材料屏蔽或者削弱,这些材料也甚至可以是些不良导体,包括树木、建筑物和人的皮肤。然而磁场则可以穿透大部分的物质,因此很难屏蔽掉。但是无论电场还是磁场都随着与发生源距离的增加而迅速衰减。电磁场的特性:电磁场的特性是由它们的波长、频率和幅度(强度)所决定的。
科学界还是对于工频电磁场(EMF)对人体健康是否有影响这个问题进行了长期和大量的研究。客观地说研究结果是不完全一致的,或者说,是不确定的。为了能够得出科学的结论,国际上有关国家和世界上的一些机构对这些研究进行了可观的评估。这些评估的结论从总体上说基本上是一致的,我们有理由认为工频电磁场(EMF)对于人类的身体健康是没有影响的。
以下是一些国际上权威机构的评估结论。
1、国际辐射保护协会(IRPA):目前流行病学研究无法证实暴露在50/60Hz电磁场与癌症有关联,并且也有研究认为无关联。
2、世界健康组织(WHO):暴露在极低频电磁场不会产生生理影响。
3、美国国会技术评价室(OTA):所有的研究迄今仍是有争议的,许多实验发现暴露在电磁场与否对生物并无差异,我们无法证实有危险性存在。
5、美国全国研究委员会(NRC):1996年科学家在参考五百份最近十七年所做的相关研究后,发现并无任何实据足以证明暴露在住宅区的电场或磁场会危害健康。
6、瑞典国家电力安全局(NEBS)于1994年发表电磁场信息小册,说明磁场对人体是否有影响尚无法证实,因而没有足以订定限制值之参考基准,故短期内不会订定任何磁场强度之限制值。
7、美国南加州电力公司(SCE)针对1960年~1988年间服务一年以上之36,221员工做职业流行病学调查,于1993年3月15日发表调查结果,结论为:员工平均暴露在磁场之量较一般民众高,惟罹患白血病或脑瘤之可能性并无较高,且罹患癌症死亡年龄亦未提早。
8、欧盟(EU)的一个专门工作组于1996年对欧盟国家的科学和标准的状态做了一个评估。关于工频EMF,工作组的成员说,没有确凿的证据说明EMF辐射导致癌症风险的增加。
9、澳大利亚的辐射咨询委员会:综述了EMF科学文献,于1997年向议会提出建议:总体上说,目前没有足够的证据断言,工频磁场辐射对健康可能有影响。
10、国际非电离辐射防护委员会(ICNIRP):发布了辐射导则,以防止不良的影响,如在很高的EMF水平上对神经和肌肉的刺激以及触摸导电体引起的电击和灼伤。在1998年4月。ICNIRP修改了它的导则,将日常工频EMF与癌症之间的关联证据分类为“不足以令人相信的”。
还有美国劳工部(DOL)、国家科学院(NAS)、加拿大健康局、德国、挪威、丹麦和芬兰、美国医疗联合会、美国癌症协会、美国物理协会等都证实了工频电磁场对人体没有危害。
透过世界上各个权威机构的论断,不难发现,认定工频电磁场(EMF)对人类身体健康有影响要么是混淆了不同电磁场的性质,要么是由于对于电磁场的恐惧而产生了对工频电磁场(EMF)的过激反应。正是由于人们对工频电磁场(EMF)的乐观态度,使得世界上各个国家和有关机构都对工频电磁场(EMF)采取了宽容的态度。绝大多数国家,包括中国在内,都没有对工频电磁场(EMF)的值加以限制。在发达国家中,只有德国规定了工频电磁场(EMF)限制值,对一般民众为电场5kV/m和磁场1高斯(0.1mT)这个限定值是足够高的,在日常生活中难以遇到。国际上和许多国家之所以不设定限制值,其主要原因是到目前为止,没有足够的依据表明需要这样的限制。国际非离子化辐射保护委员会断言,有关长期潜在影响的现有数据,如增加癌症风险,不足以作为制定辐射限制的基础。美国政府工业卫生联合会(ACGIH)发表了各类物理媒介的《极端限值》,在这个限值表中有关工频电磁场(EMF)标明为控制辐射的指导值;他们不打算明确划分安全与危险的水平。
用“电磁辐射”描述输变电设施产生的工频电场、磁场不确切概念,经常在社会上传播增加了公众的误解与担忧。输变电设施产生的是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
电磁辐射的概念是指电磁能量从辐射源发射到空间,在电场与磁场之间以波阻抗联系交变在空间以电磁波的形式传播的能量流现象,电磁辐射能量的大小与波源的频率有关,频率越高,即波长越短,越容易产生电磁辐射并形成电磁波。在电力或动力领域中,通常将50或60赫兹频率称之为“工业频率”(简称“工频”)。在临近输电线路或电力设施的周围环境中产生工频电场与工频磁场,它们属于低频感应场。其波长达6000km,按照天线理论,要想成为有效的辐射源,其天线必须具有与波长可比的长度。相对于如此长的“波”而言,输电线路本身的长度远远不足以构成有效的“发射天线”,从而不能形成有效的辐射。
工频电场与工频磁场是分别存在、分别作用,沿传播方向上电场与磁场无固定关系,而不像高频场那样,电场、磁场矢量以波阻抗关系紧密耦合,形成“电磁辐射”,并穿透生物体。工频电、磁场不能以电磁波形式形成有效的电磁能量辐射或形成体内能量吸收。工频电场、磁场与高频电磁波相比,在存在形式、生物作用等方面,存在极大的差异。工频电、磁场为感应场,电压感应出电场,电流感应出磁场。它们是可以被看作为两个独立的实体,其特点是随着距离的增大成指数级衰减。在我们生活环境中使用的家用电器,如电视机、吸尘器、冰箱、电热毯、交流电动剃须刀等均产生工频电、磁场。
“高铁辐射很大,乘务人员都换了一批……”2013年1月7日左右,上述有关高铁的流言开始在微博上传播,正逢春节即将来临之际,很多人将高铁选择为回家的交通工具,一时之间,“高铁是否存在辐射”问题遂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2013年1月14日11:56,“中国铁路”发布辟谣微博,除强调“高铁辐射严重,乘务人员集体辞职”纯属谣言外,还特意针对网友疑惑的高铁辐射致不孕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说明,微博指出“高铁输电线路产生的电磁场主要是工频电磁场……其电场、磁场强度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不会影响乘车人员的身体健康。”截至2013年1月16日,该辟谣帖被转发2899次评论590次。随后广州铁路、平安南粤、郑州铁路局、新乡警方在线等多个政务微博也参与了转发,进一步加强了辟谣力度。
而如若公开目录证明高铁的确未采用所谓的“防辐射玻璃”,而相关运营者又有信心证明辐射量是在安全范围内的。王浩刚认为这些运营者应“自掏腰包”请知名教授、学者、观众去做一个公开实验,并请环保部介入予以见证。花一些经费租用一些高精度的电磁测试设备进行一次全频段,全方位(在多条高铁的车厢的关键位置上)的电磁辐射剂量测试、电磁辐射源定位;然后根据国际上已有的一些电磁波对人体造成伤害所需剂量的研究数据进行对比,并把结果放在电视等媒体,并最终以此辟清“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