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楼

更新时间:2018-08-17 19:58

位于青岛市市南区西部老城区,1965年9月,一栋7层高的楼房在青岛市南区西广场落成。这是当年青岛的一件大事。9月27日举行楼房落成剪彩仪式,时任中共青岛市委书记兼市长张敬焘亲临现场。乔迁新居的群众喜悦之情溢于言表,敲锣打鼓搬入新居。顺应民愿,有关部门将这片新家园取名“幸福楼”。此后,“幸福楼”另外6个楼座陆续建成,形成青岛首个居民高楼群小区。

前身

沿着四川路,从菏泽四路一直到造船厂就是老青岛俗称的西广场,它正式命名于上世纪20年代国民政府收回青岛时。西广场是解放前遗留下来的棚户区。改造前,共有居民410户,人口1725人,面积12000平方米。住房60%为全部或部分木板、油毡纸结构,房屋破漏,外廊破损,有严重倒塌危险的房屋占30%,不少房屋终年不见阳光。加之建筑密集,街道狭窄,一旦发生火灾,居民疏散都成了难题。

西广场一带地势低洼,每逢雨天,满街是泥,不少房屋还倒灌进水。居民们平时用水困难,整个区域只有一个公共水栓,吃水需排队挨号,公共厕所也经常堵塞。而且整个西广场无一树一木和一寸绿地,当然,也无空隙植树绿化。

西广场给居民们留下了困苦、拥挤、脏乱的深刻印记。

建设

1963年,在对上海天津等地的棚户改造考察后,青岛决定进行棚户区改造。在1965年的一份名为“青岛市发动群众改造西广场棚户区的情况”中,记录了当时改造西广场存在的三种意见:一是基本维持现状,略加改善;二是“一锨除”,来一个大变样;三是有计划地逐步进行改造。因为城市建设中欠帐太多,全市住房又紧张,不可能一下子盖很多房子,也不可能短时间内过多得拆房子。最终,西广场改造采取了第三种意见,同时,确定了四条原则:(一)从居住安全出发,分批分期进行改造,先改造影响居住安全的房子,包括开辟消防通道。(二)适当兼顾市容,对这一地区的面貌进行必要的改造。(三)新建工程的标准不宜过高,投资力求节省。(四)一切工作都要和群众商量,凡是群众能办的事情,尽量发动群众自己动手。

为保证幸福楼按时开工,必须先拆除位于楼座位置的79户住房。怎样安置这些拆迁户,成为当时一个不小的难题。若由房管部门安置,一来没有拆迁周转房,二来没有多少空闲的公房,因此只有发动群众挤让住房。西广场改造是大家盼望已久的事情,很多居民主动提出,腾出部分住房给拆迁户居住。最终,79户拆迁户中,除房管部门安置1户外,其余全部由当地居民安置,共让出房屋120余间,仅用一个星期就完成了安置工作,创造了青岛市最快的拆迁速度。

1965年3月1日,市财政投资283659元,西广场改造工程第一栋楼房开始动工。拆除旧有棚户,原地建起一座建筑面积5761平方米的7层楼房,共容纳244户居民。在修建房屋的同时,平整拓展街道,敷设雨污管道,翻修公共厕所,植树绿化一并进行。

西广场拆迁改造时,提出了“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改造西广场”的口号,发动广大群众参加义务劳动。当时参加者除西广场居民外,还有市区机关干部和附近的社会青年、在校中学生、解放军官兵。大家干劲很足,不论在严寒的冬天,还是酷热的夏天,工地什么时候用人,就什么时候上岗。一些不能劳动的老人、病号,就帮着看管小孩和工具材料,维持工地秩序,为工人们送水。大家共参加义务劳动约5000个劳动日,共挖填土方2400立方米,运沙石790立方米,清除建筑垃圾800多立方米,安装雨污水管道150多米,为大楼建设节省资金5200余元。

1965年9月26日,西广场首批棚户区改造工程完工。市人委在总结时指出:“该工程投资28万元,工期半年,解决了200余户居民的住房,为如何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进行棚户改造提供了较好的经验。”

1966年,幸福3号、2号、1号楼以及后来的幸福6号、7号相继建成,形成当时市区西部最大的一片楼群,建筑总面积1.8万平方米,共安置原西广场410户居民,使2000多人拥有了自己新的生活空间。西广场改造后,居民人均居住面积比改造前增加了1.3平方米,接近5平方米。居民们满怀感激和幸福之情,将这些楼群称之为“幸福楼”。

拆除

2008年7月,为建设胶州湾海底隧道青岛东西快速路,这片楼房被拆除。“幸福楼”虽已不复存在,但它与楼房建设倡导者张敬焘的名字却深深铭记在青岛市民心中,写在美丽青岛的历史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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